安康市:构建“六责一体”闭合链条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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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制定《问责条例》不是为问责而问责,其最终目的是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真正负起责任、切实落实责任。去年7月《问责条例》颁布实施后,安康市各级党委和纪检机关认真学习领会,用系统思维抓好贯彻,构建了明责、分责、督责、察责、考责、问责“六位一体”的闭合链条,有力推动了管党治党责任落实。

一是明责。明确责任是落实责任的前提。深入开展《问责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市委和市纪委中心学习组安排专题学习研讨,邀请省纪委领导来安作专题辅导,分层举办党员干部培训班,将《问责条例》作为重点培训内容,推动《问责条例》入脑入心。明确责任边界,建立“一正一负”两项责任清单,做到问责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全市10县区党委、66个市直部门党组(党委)及其460名领导干部制定主体责任清单,通过正面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出台“两个责任”《问责办法》和贯彻落实问责条例《实施细则》,明确具体问责情形和方式,通过负面清单划清责任边界。做到以清单为界限定责,以清单为标准考责,以清单为依据问责。

二是分责。区分和分解细化责任,分清党委的责任、纪委的责任、部门的责任、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着力构建“三个体系”:即从市委到县委再到乡镇党委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从市县党委到部门党组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

从党委主要领导到班子成员定向到人的推进落实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是督责。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对《问责条例》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市委带头领责督责,市委书记郭青同志每季度都要抽出时间明察暗访,专题听取执纪审查和巡察工作汇报,约谈县区委书记和部门“一把手”70余人次。市纪委每年都要组织两到三次交叉检查,常委带队、县区交叉,每次检查后都要发出“一单(问题清单)、一书(整改通知书)、一函(问题线索交办函)、一通报(督查通报)”,持续传导压力。3月下旬,市纪委组成9个督查检查组对县区、部门、镇办开展拉网式检查,排查问题132个,下发整改通知书13份,交办问题线索17个。

四是察责。主要是通过巡察监督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市委出台加强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了市县两级巡察机构,组建了86个临时巡察组,确定巡察组成员318人。在工作中,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聚焦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和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拧紧了责任落实的螺丝。去年以来,市委分3轮对市政府所属41个部门实施全覆盖巡察,各县区累计对179个县区直单位、103个镇、632个村及社区实施了巡察。今年按照省委打好“三场攻坚战”的要求,对10个县区实施了助力精准扶贫脱贫、生态环境保护、规范市场秩序首轮专项巡察。

五是考责。考责是落实责任的指挥棒。我们细化量化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任务指标,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细化为31项具体指标,明确各项任务考核指标的时限、标准、要求,化抽象为具体、化无形为有形。改进考核方式,注重平时考核,尊重群众评价意见。除年终“三位一体”综合考核外,实行工作季度考核点评,考核结果、得分、排名情况及时通报,考出了压力、考出了动力。同时,落实“三项机制”,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与评优评先、选拔任用真挂钩、真运用。全市实施鼓励激励379人,容错纠错88人,能上能下131人。

六是问责。坚持以担当的精神严肃追责问责,这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在问责工作中,我们坚持纪律上从严、执行上较真、效果上警示,建立严格的刚性责任追究办法,对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问责条例》颁布以来,全市实施问责53件76人,其中党内问责29件43人,占54.7%;行政问责24件33人,占45.3%。用担当诠释忠诚,用问责促使担当,为全市追赶超越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作者系安康市纪委常委、秘书长)

编辑:弓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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