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做结合 我从『菜鸟』变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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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我调入县纪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从入门到业务能手、再到案件主审人,从事审理工作的酸甜苦辣可谓是感触颇深,也让我深刻认识到审理工作的严谨性和重要性。

记得刚到审理室时,室主任就直接给我一大摞工具书,告诉我,审理室的主要工作就是审理委局自办案件,协助审理各镇、各部门办理的案件,能到审理室审理的案件都是需要发处分决定的,这就需要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党纪条规,时刻做到耐心、公心、细心,要保证我们审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审理室是专业性很强的科室,我不是专业出身,办案经验也不丰富,记得当时我最害怕的就是其他单位的人员打电话咨询相关案件的定性处理、党纪条规的运用,我总是临时抱佛脚、翻书本,担心自己因为业务不熟练而给了别人错误的意见,所以我只有不断地自我加压,主动学习。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开展,我认真学习党规党纪,学习审理工作相关业务书籍,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历时两个月我将室主任给我的工具书研读了一遍,同时通过日常协助主任审理一些案件,经过近两年的磨练,现在我能游刃有余地回复各种问题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有一次,一个镇上的纪委书记打电话来说,他们镇上某村在2014年的时候通过让村民背皮的方式虚报套取国家补助资金用于村上的其他开支,在处分运用条例上不确定到底是否可以用2003年的《中国共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第一百一十四条,我听了之后就直接回答他,“这个违纪行为不能运用这一条款,因为主体不符合,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违纪主体指的是党和国家、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很显然村委会不属于。”这位纪委书记听了之后就说:“还是你们对条例的理解深刻,要不是你提出来,我们处分决定发下去了可就要闹笑话了。”听了他的这番话,我觉得自己的工作得到了肯定,自己的努力没有白费,自己的学习有了成效。

当然,要做好审理工作并不是仅仅熟练党纪条规就可以,还要学会“察言观色”、“望闻问切”,做到心细如发,学会从一大堆案卷材料中找出问题,不能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对一些被审查人在审查阶段有情绪的也要做好提前预警。前一段时间,由我作为主审人审理一个县纪委直查的村干部违纪案件,在查看审查案卷材料时,我发现被审查人拒绝书写个人检讨材料,对违纪事实材料的内容也有部分不认可。为了能顺利完成审理谈话,我提前和审查组了解了被审查人的性格和态度,在正式谈话时,被审查人刚开始还是怒气冲冲,言语愤怒,我就没有直接进行谈话,而是耐心地倾听,了解到他并不是不承认自己的违纪行为,而是不能接受作为一名尽职尽责为群众办实事的村干部,现在却因自己一时疏忽就要受到组织处分。待他冷静下来,我细致地给他讲解了相关的政策和党纪条规,并告诉他:“如果能在组织审查时积极配合,态度良好,我们是可以根据客观情况从轻处理的,而且纪委处分违纪人员不单纯是为了惩处,关键是要让当事人吸取教训、受到教育,避免以后发生更严重的错误,这也是在保护村干部。”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谈心,被审查人终于有所触动,不仅书写了个人检讨书,而且坦然接受组织的处理。

审理工作是执纪审查工作的最后一道关口,需要我们细致、认真、负责,真正把每宗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编辑:马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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