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主业把握四种形态勇担主责强化纪律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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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委厅机关党委的要求,认真学习了省十三次党代会和纪委全委会的报告,两个报告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政治站位高、主题鲜明、务实性强;特别是认真学习了贺荣书记的纪委全会报告,深刻感受到报告以系统化的思维谋篇布局、部署工作,每项工作都有具体措施和抓手,针对性、操作性都非常强,是一个实事求是、有理有据、求真务实的好报告。现结合实际,从学深、悟透、执行三个方面谈谈自己粗浅的学习体会。

一、要在“学深”上下功夫,充分认识“四种形态”。党性锤炼和思想改造永无止境。贺荣书记在报告中指出,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原原本本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真正做到思想上认同、政治上看齐、行动上紧跟。尤其是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更要讲政治、讲规矩,无论是依纪依规审查还是从严要求自身,都要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本质要求贯穿始终,最关键是要认真学习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涵,重点区分“四种形态”的要点,坚决亮明对腐败“零容忍”的鲜明政治态度。要把实践“四种形态”作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全面认识,准确把握,在思想认识上避免误区。重点是要防止反腐力度减弱的“误判”,实践四种形态,绝不是要在数量和力度上放缓反腐败节奏,绝不意味着对违法犯罪分子以纪代法,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重大成果,充分说明了党中央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执纪的力度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关键是要防止反腐责任减轻的“误解”,实践四种形态,就是要认真落实中央纪委深化“三转”,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监督关口前移,把精力集中到“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责主业上。这一新任务的要求,从客观上决定了践行“四种形态”,纪委的责任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特别是要防止纪律审查的“误处”,实践“四种形态”,要严格执行问题线索的“四类处置”方式,做到处置恰当;既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仅处理少数有严重违纪问题的干部,防止要么“好同志”,要么“阶下囚”的思维,也不能把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大事化小”,当做轻微违纪问题处理,而是要从严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要求,真正把纪律审查工作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二十四字要求去做。

二、要在“悟透”上求精准,深刻理解“四种形态”。精准理解是学习教育的基础。娄勤俭书记在报告中强调,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用纪律管住大多数。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自觉践行“五个扎实”的要求,进一增强“四个自信”,带头执行各项纪律规定,特别是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深入理解“四种形态”,把握好“全面”和“从严”的关系,把握好“纪”与“法”的关系,把握好彼此联系、层层加重的结构体系关系,把握好治标和治本的关系;要全面理解个体与整体、特殊性与普遍性的关系,不能用处理“少数”问题干部代替对“多数”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要系统理解《监督执纪规则》的规定,准确运用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四类处置”方式,针对不同处置情况,适时启动二次处置程序,强化对执行“四类处置”方式的考核监督,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真正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要透彻理解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性,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运用四种形态,结合省委“三项机制”,提高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推动“三个助力”的全面落实;要强化使命担当,自觉遵守执纪审查纪律,运用“四种形态”,健全内控机制和过程监督,为追赶超越发展的决策部署提供强大的纪律保证。

三、要在“执行”上见成效,全面运用“四种形态”。学习、理解“四种形态”是为了更好地执行。贺荣书记在报告中明确要求,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紧紧抓住第一种形态中的“常态”,做到“育好树”。对违纪苗头或轻微违纪的,及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咬咬耳朵、扯扯袖子,让本人红红脸、出出汗;不断创新批评教育、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诫勉谈话等方式方法,努力避免“小错不纠酿大祸”的情况发生。要正确把握第二种形态中的“大多数”,做到“正歪树”。充分理解“大多数”的含义,让党纪轻处分和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体现宽严相济;要明确轻处分和组织调整的范围和关系,正确认识组织调整不能替代纪律处分,纪律处分也不能代替组织调整的意义。要处理好第三种形态中的“少数”,做到“治病树”。运用第三种形态是阻止党员干部滑向犯罪的至关重要的一道防线,媒体称之为“断崖式降级”处理,打消了干部选任中“只升不降”旧的思维定势,释放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强烈信号;因此对问题严重的党员,要坚决依法依纪惩处,绝不姑息迁就,进行最大程度的教育挽救。要坚决惩处第四种形态中的“极少数”,做到“拔烂树”。对于严重违犯“六项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的进行立案审查,特别是重点审查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审查中的重中之重;要抓住“两个责任”的落实,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准确把握“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定位,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盯紧“关键少数”,坚决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问题作斗争,真正做到惩治腐败力度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真正达到“育好树”“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的目的。

编辑:马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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