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纪问责要做到“三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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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纪检监察机关负有重要责任,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更加敢于担当,以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更加自觉、更加坚定、更加有力、更加有效地承担起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要做到“三个实”,一环扣着一环抓,层层传导压力,持续正风肃纪。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要实。一是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总要求,坚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和“‘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原则,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的高压态势,形成强大震慑,实现“不敢腐”;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实现“不能腐”;不断提高干部的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加强思想道德防线建设,实现“不想腐”,全力推动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建设步伐。二是必须坚持“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的原则。严肃查处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案件,减少腐败存量;重点查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遏制腐败增量;按照快查快结、实名举报、优先办结、及时回复的要求,及时处置问题线索,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以“骤雨打荷叶”的成效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在反腐败斗争中争当“千里眼”的积极性。三是必须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分离的原则。切实抓好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行为的纪律审查,特别重视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审查,不以查办大案要案论政绩,突出抓好违反《党章》、《准则》、《条例》及其他党内法规行为的审查,把党的纪律挺起来,把规矩严起来,既管好党员这个大多数,又管好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切实做到从注重“查违法”向全面“盯违纪、查违纪”转变。

落实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要实。一是勤浇树。加强对干部的批评教育,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推动党内关系正常化,要求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之间,看见有问题就指出,发现有苗头就提醒,解决好党员亚健康问题,用党的纪律管好党员这个大多数,维护好整片“森林”。二是正歪树。坚持宽严相济、精准发力、不留痈患,对轻微违纪的党员干部实施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并且成为大多数,在“好同志”和“阶下囚”之间形成带电的“缓冲区”,防止党员干部跌入违法犯罪的深渊。三是治病树。坚持出重拳、下猛药,采取党纪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等方式,对严重违纪但不足以违法犯罪的党员做出“最后挽救”,教育干部及时反思、悬崖勒马。四是拔烂树。坚持零容忍、不手软,对提醒挽救不奏效、不撞南墙不回头、最终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党员干部立案审查并移送司法机关,及时清除党内毒瘤,保持党的肌体健康。

践行“领导干部做表率”的要求要实。一是坚定理想信念。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纪检监察干部是维护党章、党纪和党规权威的忠诚卫士,始终把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理想信念贯穿到执纪监督问责中,始终把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以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当成重大的政治责任,做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二是提升本领、做好表率。纪检监察干部要熟练掌握信访受理、纪律审查、案件审理和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等监督执纪问责本领,研究探索纪律审查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解决新问题的新方法,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模范遵守《党章》、《准则》和《条例》等党内法规,始终对党忠诚、保持政治定力,始终昂扬向上、保持清正廉洁。三是履行好职责。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检监察干部在执纪监督问责中要敢于红脸、敢于瞪眼、敢于动真、敢于碰硬,用“无须扬鞭自奋蹄”的精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要德才兼备、胆识俱佳,用“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勇气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自身建设,严防“灯下黑”;要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尽职尽责、竭心尽力,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毅力,坚持不懈、矢志不渝,担当起历史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做一名对党忠诚、向人民负责的纪检监察干部,为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贡献自己的力量。 (作者系延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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