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全力打造责任链条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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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汉中市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通过明责、述责、督责、问责等举措,全力打造责任链条,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越压越实。

制度明责把“两个责任”立起来

该市坚持以健全制度明晰责任,2014年7月,汉中市委便印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具体意见》,随后又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通知》等文件,从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三个层面对“两个责任”细化分解,明确了27项具体任务,为全市落实“两个责任”定下了制度、立下了规矩。

在此基础上,该市制定了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责任书,并在纪委全会上由市委书记、市纪委书记分别与各县区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签订。

在市委的示范带动下,各县区、各部门跟着学、照着做,时刻在思想认识、工作步伐上紧跟中省和市委步伐,纷纷结合实际,量身定做了落实“两个责任”的清单,一层一层地把管党治党、监督执纪的任务分解下去、落实下去。

定期述责持续深化责任意识

“据了解,在你担任纪检组长时,你局一名副县级干部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请问你在履行监督责任上还有哪些地方做得不到位?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

对去年底那场气氛十分严肃的领导干部述廉述责大会,汉中市不少领导干部至今记忆犹新。会上,21名县级党政和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同志向市纪委全委会报告了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并接受“两代表一委员”提问、市纪委委员民主测评。市委书记逐一进行点评,客观指出存在问题,明确要求各述廉对象牢记第一责任,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

该市将述廉述责结果装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并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相挂钩,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减少和杜绝短期行为、侥幸心理。

近年来,该市共对11个县、26个市直部门开展评责,发现纠正问题89个,1个县和6个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被“一票否决”。

常委督责压实“两个责任”担子

5月中旬开始,汉中市由市委常委带队,组成11个督导检查组,通过明察暗访、查阅资料、集中座谈、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到各自分管和联系的县区、市直部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针对督导检查发现的思想认识不够、责任意识不强、监督制约不力等问题,汉中市纪委书记集体约谈11个县区纪委书记,要求对照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逐一进行整改,再次强调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层层传导压力,倒逼监督责任落地生根。在此基础上,市纪委书记还专门约谈工作相对滞后的县和部门“一把手”、纪委书记,并深入问题相对集中的县区和部门调研督查,督促 “两个责任”落细落实。

强化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为了让各级党组织牢固树立守土有责、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今年年初,汉中市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建立了刚性的面向领导班子集体和个人的追责机制,对党委、纪委出现的51种被追责情形进行了明确界定,实行“一案三查”,在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责任的同时,倒查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追究办法》出台后,汉中市委高度重视责任追究工作,始终把问责作为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有效方式,紧紧扭住不放,用严格的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今年以来,汉中市对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及时、不到位的72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县级4人,科级54人;追究主体责任58人、监督责任14人。此外,提醒约谈51人,其中县级干部17人、镇党委书记和镇纪委书记3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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