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揪住纪律审查的“线头”着力提升信访举报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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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眉县纪委监察局不断深化“三转”,聚焦主业,全面发挥反腐败工作“头道工序”的优势,紧紧揪住信访举报这条纪律审查的“线头”,以强化信访线索“零暂存”为抓手,准确运用问题线索处置“五类方式”,扎实践行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努力实现问题线索“零积压”、审查“零容忍”、结果“零反弹”的综合效应,全力服务于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强化办信批转向线索引领的功能升级,实现问题线索“零积压”

一是归口办理,确保信访件流转全程留痕。加强信访件的管理,建立线索管理台账,按信访线索来源、性质进行分类登记、梳理、汇总,对举报线索进行集中受理、科学筛选、统一分流、台账管理,实行问题线索集中排查、时限了结的“账单式”受理模式,按五类线索处置方式,进行归类、移交、转办,做到信访受理“零遗漏”,确保信件流转清楚、全程留痕。

二是规范程序,确保信访件科学办理。建立保密制度,对流转过程实行全程保密,采取问题线索分级负责、结果分类评定等方式进行科学流转。健全完善线索移交转办机制,对受理的信件采取“信字函、移交函、群字函、询字函”的形式转办、移交,并建立销号台账,实行动态跟踪管理,确保信访件流转高效、运转科学。

三是跟踪督办,确保信访件办理时效。每月滚动式对账,对当月信访件实行电话催办,要求加快办理进度;对两月到期未办结信访件,下发督办函,要求10天内限期办理。对督办三次或积压未办结信访件过多的单位,信访室进行上门督办。同时,由分管信访举报工作的领导对该单位进行约谈,并在全县予以通报。综合运用责任排查、销号核查、挂号督查、对号倒查等形式,倒逼责任落实,确保信访线索不遗漏、不积压、不隐藏。

准确运用线索处置“五类方式”,实现信访件“零暂存”

一是突出办信重点,提高服务能力。围绕农村“三资”管理、扶贫领域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突出仍不收手、不收敛的基层党员干部“小贪巨腐”等问题线索,坚持“快”字为先,快收、快阅、快处,确保信访举报工作高效运行。同时,突出问题导向,加强分析研判,建立以纪委书记为组长,两名副书记为副组长,信访室人员为成员的集体排查机制,对拟交办信访件进行集体把关,严格甄别,防止信访线索流失和随意交办,有效服务于纪律审查。

二是强化处置程序,提高办信效率。下发信访举报受理流程,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程序和信件办理的时限,下发《信访件办理规范模本》,对来信来访登记册、批办单、发函督办单、结案审批单、信访件调查处理情况报告等12项范本(表)统一格式,规范办信程序。建立问题线索台账管理、移交转办、督查督办、办结销号等制度,力促基层聚焦主业主责,集中精力受理和处理群众举报,着力提高办信效率。

三是创新处置方式,提高办信质量。积极探索创新,制定信访线索处置工作办法,明确线索处置五种类型的标准和方式,扩大谈话函询范围,对群众反映的一般性轻微违纪问题达不到立案只能给予轻处理或批评教育的,通过谈话函询“三书三表”(即:谈话函询询问书、提醒书、诫勉书;谈话函询登记表、谈话表、了结审批表),签字背书,进行建档备案、统一管理,以便备查和对干部的跟踪监督,实现了办信质量的有效提升。

四是优化办信机制,提高办信水平。按照“职能相近、工作便利、大小搭配、优势互补”的原则,成立6个办信办案协作区,实行联席协作、分片交叉等工作机制,明确主办、协办、联办责任,做到内部驱动、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增强办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坚持县镇纪检干部“上挂下派”和跟班学习制度,每月对基层的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着力解决办信工作中存在的程序不到位、力量不足、能力欠缺等问题。

聚焦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现结果审查“零容忍”

一是强化信访监督,坚持“抓早抓小”。建立信访监督“四书两表一档”制度,对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通过发放“询问书、提醒书、警示书、诫勉书”及信访谈话的方式,做到点到问题、讲到要害、指明问题、整改反馈,实现未雨绸缪,增强监督实效。同时,强化制度预警,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信访谈话、警示训诫、诫勉谈话等工作的基础上,细化谈话工作流程、谈话对象和谈话方式,划出纪律“红线”,达到提醒教育目的。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四种形态”。准确把握正风反腐的力度、强度、广度和群众拥护度,突出违纪审查这个问题导向,改变传统信访举报方式和路径,把工作思路、方法和重心从“查违法”转向“盯违纪”“治小节”,紧盯节日节点,抓住基层党员干部小权微腐、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织密监督网,通过电话、信箱、网络等平台,广泛收集线索、精心甄别筛选、从严把关审核,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三是强化统筹协查,增强线索成案率。实行机关、派驻一体化核查机制,建立由派驻机构业务骨干组成的办案人才库,由县纪委统一调配管理,开展核查。同时,坚持部门派驻机构、镇街纪委片区协作核查机制,采取交叉办信、联合办信等方式,对评估确定的重要案件线索,由县纪委直接查处;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较为突出的线索,由协作区主要领导负责,实行协作区联合查处,通过召开协调会、联合办案、交叉办案等方式,快查快结,有效提升办信成效。

四是坚持“精细化”审核,增强办信实效。对信访件的审核突出“精、准、细、实”,要求基层上报调查结果的同时,附报调查证据、谈话笔录和处理决定,由信访室对调查结果逐一进行对照审核,重点查看“线索筛选是否精确,问题调查是否准确,证据材料是否详细,处理结果是否落实到位”,对调查不清楚、证据不确凿、处理不到位的,要求重新调查上报,以“零容忍”态度严把审核关,确保问题查清、内容查细、线索查实、处理到位。

注重综合效应,实现信访问题“零反弹”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宣传效应。每年在全县深入开展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牌、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利用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深入各镇村组开展巡回宣传;在县电视台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并公布举报电话,不断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同时,充分发挥办信的综合效应,对经查属实并作出处理的违纪案件,在全县予以通报曝光。

二是畅通举报渠道,全面收集线索。通过信访举报12388电话、网站、邮箱等举报平台和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全面收集问题线索;充分运用明察暗访、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检查、网络媒体监督等多种形式,深挖案件线索;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相互移送问题线索。通过收集、深挖、移送,有效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

三是加强信息分析,增强服务能力。注重信息宣传报导,围绕信访举报工作动态,坚持每周撰写和上报工作动态信息,宣传全县信访举报工作特色亮点;围绕信访举报中党风政风、扶贫领域、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群众关注的违纪问题,每月汇总编写《眉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要情快报》,为委局领导工作决策提供依据;坚持每季度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研分析报告,为上级信访举报工作部署提供信息服务。

四是注重结果反馈,提升综合效益。加大署实名举报办理情况的反馈力度,制定《关于对署实名举报办理答复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实名举报件调查清楚后,由查办人员对举报人予以答复,并填写《署实名举报件答复意见书》,载明答复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及答复内容、举报人对答复的意见及签名;对匿名举报信件在一定范围内适当予以通报,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利。同时,对因失密、泄密造成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的,以及对下转信件重视不够、处理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甚至拖着不办的,实行责任追查,让群众切身感受到举报的效应,增强群众举报的积极性和坚定性。

通过准确运用线索处置“五类方式”,扎实践行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强化线索处置“零积压、零暂存、零容忍”,不断释放信访举报红利,增强群众举报违纪问题的积极性和坚定性,我县信访总量和立案率逐年上升,重复访问题逐年下降,赴省进京越级访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实现了信访问题“零反弹”的良好态势,为全县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2013年县纪委共收到群众举报66件(次),转立案查处18件,成案率为27%;2014年共收到群众举报112件(次),转立案32件,成案率为28.6%;2015年收到群众举报97件(次),转立案34件,成案率为35%;2016年1-10月份共收到群众举报94件,转立案33件,成案率为35.1%。 (作者系眉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编辑:弓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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