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切实推行领导干部任前考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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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反腐倡廉意识和法纪观念,促进廉洁从政,省林业厅党组于201012月制定下发了《中共陕西省林业厅党组关于处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实施办法》于201171日正式实行,并于2011年上半年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廉政法规学习教育活动,2011年下半年开始将处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正式列入干部选拔任用的组织制度程序。对选拔的拟任领导干部公示期间进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提拔任用。去年下半年,驻厅纪检组、监察室与厅人事处共同组织分别对新提拔的10名正处级领导干部和10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在拟任公示期内进行了廉政法规考试。

省林业厅一些直属单位任用科级领导干部的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已参照本规定执行。厅直属的牛背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于20114月中旬制定印发了《科级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并于当年1110日、1230日分两次对11名拟任科级干部组织开展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予以正式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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