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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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4月6日至2016年5月15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陕西省地税局党组进行了巡视。7月1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省地税局党组对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一、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扎实落实整改工作

(一)高度重视,深化认识。省地税局党组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中央和省委基准看齐的重大举措,确立了“一个坚决”“三个聚焦”“五个绝不姑息”的整改思路和标准要求,原汁原味通报反馈意见、成立领导小组,压实整改责任。各级市县(区)局党组(党委)逐级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把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党组(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和地税重点工作布局,确保巡视整改工作和从严治党要求逐级向全系统延伸和拓展。

(二)高度负责,精心组织。在省地税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各级局党组(党委)把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作为必尽之责,党组(党委)书记、局长切实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党组成员按照分工自觉强化“四个意识”,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省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姚炬亲自制定审核整改方案和责任分工,将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四个方面问题和意见建议,逐项细化为16项具体任务,逐一明确整改意见、责任领导、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各级各部门根据《整改方案》,逐级认领问题,制定本级、本部门的具体方案,保证了整改任务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

(三)高度统一,强化落实。省地税局党组把落实整改工作作为头等大事,专题研究部署、专题深化落实,专题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推进深化整改工作,听取各地市局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对整改台账落实、存在问题解决、建立长效机制等情况逐一督导落实。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突出“一把手”责任,细化《党组(党委)和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评价标准》,以逐条、逐项的方式明确评价指标、量化考核成效,采用《路线图推进统计表》和《进度表》的方式,实时掌握全系统整改情况,形成了“共性问题普遍改、个性问题专项改、个别问题监督改”的“问题导向、上下联动、相互监督、突出成效”的良好局面,强化了整改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全面对标巡视反馈意见,从严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全面从严治党和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

1.关于“局党组成员对落实从严治党和强化政治纪律的学习和认识还不足,对从严性和全面性压力传导还不到位,反映出各级党的组织主体责任落实有一定差距。一些领导干部和部分基层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和纪律意识不强,自身定位不准,往往用‘业务部门’的‘业务干部’代替了‘中共党员’的‘第一身份’,降低了从严治党的要求”的问题整改情况。

采取“集体学习提升、调查研究深化、具体分工担责”的方法,在思想上提高认识,在实践中检验成果。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管党治党和强化政治纪律重要讲话精神、省委有关要求部署作为学习的首要内容,深刻领会习总书记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纪委全会精神,党组成员对落实从严治党和强化政治纪律的认识普遍提升。制定下发《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全省地税系统党的建设实施意见》,开展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自查整改,提高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从严性和全面性,形成逐级落实主体责任的组织链条和内容上的全覆盖。把强化全系统党员“第一身份”教育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点,扎实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和示范岗”活动。各地市局分别开展绩效管理责任落实督导检查和基层领导班子综合研判;修订完善关于主体责任的各项制度;构建监督学习教育的“五位一体”工作机制;开展学习教育“六学”活动;举办落实“两个责任”大家谈演讲比赛;逐级与基层税务所签订整改责任书;修订制度汇编等。通过多种整改载体有力深化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和基层党员干部“四个意识”明显增强。

2.关于“个别党员领导干部政治表率作用不够,一些基层单位党组织从严治党意识薄弱,有抓业务和抓党建两张皮的现象。局系统发生多起违纪违规问题,反映出部分基层党建弱化”的问题整改情况。

落实《关于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办法》,强化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党内监督制度,坚持党建工作和税收中心目标任务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以党建带业务,以业务促党建,发挥创先争优、先进示范的引领作用。紧扣省委组织部“基层党建提升年”要求,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地税系统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下发《关于深化学习教育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持续深入开展“支部建在所上、责任扛在肩上、成效映在税上”主题活动,夯实基层组织基础,开展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等活动,形成抓党建、担责任、促税收合力。以建党95周年为契机,大力宣扬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力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党员领导干部从严问责、严厉惩处。

3.关于“贯彻中省精神执行上级规定还有打擦边球搞变通的现象,混库、违规采购、收过头税、账外处置资产、超标发放奖金在基层多发。一些基层单位政治纪律意识还不强,大局观念还比较弱,把纪律挺在前面还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坚持严肃问责,坚决不搞下不为例,不折不扣贯彻中省精神、执行党的纪律和上级规定,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十八大后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的,绝不姑息。以“金税三期”上线和实施税收征管规范为抓手,进一步优化完善征管质量指标体系和监控、评价方式方法,对混库、收过头税等违规问题从制度、机制、指标、平台等方面进行实时监控,严格考核和惩处,有效提高征收管理质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绝不姑息,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以点带面强化执行力。严格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堵塞财务管理漏洞,确保任何情况下执行上级规定不打折扣、不搞变通。

(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两个责任’在全系统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监督压力传导逐级递减,对风险岗位、关键环节监控还存在漏洞,个别基层税务干部以税谋私,查、减、免、罚环节随意性大,制度不严不细漏洞多,有的甚至一人包揽开票、收款,私吞巨额税款,影响恶劣”的问题整改情况。

下发《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和《关于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通知》,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和“征管查、减免罚、人财物”等易发多发领域、部位和环节的监督,对下一级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和省地税局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强化主体责任、“一岗双责”的落实。成立省地税局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陕西地税系统巡察工作办法(试行)》,分别派出两个巡察组,对2个地市局延伸至区局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巡察,重点强化对市县两级地税局班子及班子成员的监督,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全系统各级“对号入座”普遍改的方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考核办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约谈办法》《党员领导干部述廉述责和接受评议办法》等制度,细化、分解、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着力运行党组(党委)书记与纪检组长定期会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定期通报情况,研究对策。召开直属机构、关中、陕南、陕北四个片区座谈会,明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具体要求和工作方向。推广“内控机制防御和管理评价系统”,有效解决以税谋私问题;以“金税三期”全面上线运行为契机,将所有票证全部纳入“金税三期”系统管理,全面开展税收票证盘点,停用手工票,持续加强和规范税收票证管理。

2.关于“驻局纪检组、监察室执纪审查、监督问责力度不够,警示教育、制度建设不够扎实,查办案件程序不够规范,个别处分决定未经会议研究。基层纪检队伍力量薄弱,直属机构纪检干部落实不到位,同级监督形同虚设,纪检人员兼职问题尚未完全解决”的问题整改情况。

探索推行“2+X”议事机制,即“三重一大”事项正式上会研究前,由单位“一把手”、纪检组长和“三重一大”事项的分管领导,对拟研究事项的合法性、合规性以及可行性进行讨论和酝酿,再提交党组(党委)会研究,提前化解矛盾、有效降低风险。加强对各级局党组(党委)贯彻执行《地税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档案管理办法》《全省地税系统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规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问题线索“五类处置标准”,严格规范案件查办工作程序,提高案件的查实率和精准度。认真落实税收执法“一案双查”办法,建立纪检监察部门与稽查、督察内审等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推进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工作深入开展。协调解决省地税局直属机构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立和纪检监察专员的配备问题,借鉴群众监督小组成功经验,加强监督力量。探索构建纪检监察干部人才库,建立地税系统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提名考核办法和纪检监察干部准入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移交给相关部门,纪检组长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确保集中精力抓好纪检工作。

3.关于“监督执纪罚处逐级弱化,执纪偏轻偏软。一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有的流于形式,一些监督制度不完善、不衔接,一些涉税违纪顽症仍未根除。市、县两级地税部门纪检组办案力度不大,信访件立案率、成案率偏低。一些纪检干部存在‘好人主义’,一些领导干部缺乏责任担当。违纪违规处理轻描淡写,回避问题,多以警告、训诫处理,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整改情况。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查处,以儆效尤,先后查处了5起违纪违法问题。发挥“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平台”“网络廉政教育基地”等功能效应,重点开展《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学习答题活动,定期编发《陕西地税廉政论坛》,更新廉政文化墙,强化廉政教育效果。运用“领导干部大学堂”“道德大讲堂”、廉政党课、廉政论坛、廉政教育日等,强化岗位廉政教育,深化警示教育,固化廉政文化建设成果。创建“秦风地税”微信公众号,搭成社会、局内、家庭全方位、立体式监督的无线平台,构建掌上教育基地。积极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积极推行纪检监察干部异地交叉办案制度,有效解决“立案率”“成案率”低、办案力量薄弱以及“人情案”等问题。加强对“三转”情况督查,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厘清“责任边界”,将人员力量向纪律审查倾斜、工作精力向监督执纪问责集中。教育和管理纪检干部强化责任担当,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坚决摒弃“好人主义”思想,敢于较真碰硬,严格执纪。

4.关于“对近几年审计提出的问题重视不够,在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和税收征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不到位。同时发现,部分基层单位存在未经审批或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购置固定资产、改扩建项目、设立账外资产等问题”的问题整改情况。

省地税局开展了执行审计决定情况检查,按照自查整改、专项检查、集中整改等三个阶段,对督审、征管、财务、后勤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改完善,促进形成适应新常态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固定资产及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相关标准和程序,并在全系统逐级组织开展资产清查,严肃进行自查自纠,逐级审核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规范会计核算,堵塞资产管理漏洞,严格资产动态管理。严格执行“先审后任、先审后离”制度,不断强化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工作,从源头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强化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和严格税收征管主体责任的落实。有重点的围绕规范津补贴、奖金发放、住房公积金缴存、资产管理、资产购置、处置和公务卡管理使用情况,组织力量开展专项检查,对未经审批或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购置处置固定资产、改扩建项目、设立账外资产的绝不姑息,有效杜绝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文风会风还没有彻底改变,群众反映分析会、督导会、培训会频繁”的问题整改情况。

充分运用综合办公系统,除涉密件外的所有公文一律通过系统上传下达,并倡导通过“秦税通”和可控FTP传递资料。领导干部带头精简各类会议,已经发文部署的,原则上不再开会;时间相近、内容相近、参加范围相近的,原则上合并召开;能够多部门联合召开的会议不再单独多头开会。尽可能采用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尽量安排在机关食堂就餐,驻地参会人员一律实行走会制。针对性制定《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数量 严肃办会纪律的若干规定》和《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数量加强文件审核的若干规定》,严格各项会议制度,未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的一律不得召开。严格落实“无会周”制度,全年无会周不少于10个,杜绝无关人员陪会。严格控制发文数量,规定了6种不得制发文件的情形,明确了各类型文件的字数限制。实行了信息刊物备案制度,要求各市局报送信息刊物只保留1种。

2.关于“调查研究问题意识不强,有针对性地深入基层听取群众呼声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

省地税局党组带头提高调查研究问题的意识,研究实施《关于直接联系群众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了各级党组(党委)设置党员监督员制度和领导干部下基层直接联系群众及“面对面”、“键对键”等具体要求,开通了听取群众意见的“快速通道”。按照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有关规定,落实省地税局领导每年下基层调研不少于30天、地市局领导不少于60天的要求,切实做好调查研究,打通服务基层和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3.关于“执行八项规定不严,超范围发放奖金、补贴和超标准发放住房公积金在一些基层单位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甚至2015年还在乱发奖金,个别单位车辆运行费偏高,存在借用车辆问题”的问题整改情况。

全系统对照中省规范后的津补贴政策,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奖金、缴存各类补贴的,立即予以纠正。对自查工作不认真,整改工作不彻底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全面杜绝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津补贴和奖金等不良现象。严格执行省公车办的批复方案,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公车管理有关规定,制定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保留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省地税局机关严格执行通勤车辆收费有关规定,规范车辆使用,降低运行费用。健全和完善公车管理使用制度,严格公车用车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健全监督检查机制,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长期借用车辆等违规行为。组织全系统大力推进“内控规范落实年”活动。按照省地税局印发的8项内部控制规范和33个工作流程,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流程和表单,夯实审批审核责任,严格落实内部稽核和相互制衡措施,牢牢扎紧制度的“笼子”。

4.关于“一些基层单位和税务干部廉而不勤的现象依然存在。吃拿卡要报等现象还未完全杜绝,人为设置障碍,故意刁难纳税人,办税推诿扯皮等隐性腐败和作风问题依然有市场。暗访发现基层税务所个别干部在工作时间聊天、脱岗,少数人员未着制服上岗;一些干部面对税改,精神状态欠佳,在困难面前担当不足”的问题整改情况。

持续完善个人绩效管理系统,将干部职工的履行职责、完成任务以及德、能、勤、绩、廉等综合表现纳入绩效管理范畴,加大制度规范的执行力度。贯彻全省地税系统《巡察工作办法》和《“五条铁律”责任追究办法》,运用“税收执法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和“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系统”等内控机制,及时纠正、惩处不规范行为,开展“营改增”后作风纪律专项检查,坚决纠正“庸懒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主题党日、点赞道德模范等活动,在全系统开展“最美地税人”事迹宣讲,利用“微信群”广泛宣传扎根基层、默默奉献的基层税务所和普通税干,大力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强化执法监督和明察暗访,搭建驻省地税局纪检组、委托第三方、聘请特邀监督员和反腐倡廉群众监督小组等监督地税工作的平台,先后严厉查处侵害群众利益和不正之风问题17件。

5.关于“仍有个别干部在社团兼职”的问题整改情况。

认真组织开展了干部兼任社会团体职务清理,对不符合规定的兼职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清理,严格落实和执行《干部参加(兼任)社会团体人员(职务)登记》制度,持续做好清理规范后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不留死角、不出现反复。重新上报了退休厅级干部在陕西国际税收研究会任职的审批备案,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干部兼职管理工作。

6.关于“部分市局对群众关注的团购房屋交付、质量、供暖等问题不够重视,存在很大不稳定因素”的问题整改情况。

省地税局党组高度重视,责成西安市局党委、延安市局党组妥善解决好干部集资建房问题,西安、延安市局分别成立了专项工作组。延安市局前期做了大量工作,目前由于个别债权人已向法院提出诉讼,工作组正在组织购房人员向法院提出维权申请。西安市局针对供暖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方案,采取署名签字等有效措施,逐一征求意见达成共识,为解决问题创造条件,确保年底能够彻底解决这一问题。

7.关于“妥善解决干部群众生活困难,解决好部队转业干部安置、培养、使用及遗留问题”的问题整改情况。

积极稳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对转业干部行政编制实行专项管理,及时定职定岗,做到专编专用,确保工资、津补贴及其他各项待遇落实到位、不打折扣。坚持落实部队团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三年的转业干部,最低安排相应级别非领导职务这一作法。坚持先定岗任职、后实践锻炼,确保转业干部各项待遇及时落地,切实通过基层一线实践锻炼,提高转业干部适应地税工作的能力。结合军队转业干部业务专长、个人意愿和地税工作实际需要,开展转业干部岗前业务培训,关心转业干部工作需求和生活困难,为转业干部提供必要帮助,最大限度调动工作积极性。

(四)干部选拔和民主集中制方面

1.关于“在干部选拔使用上,提升干部队伍活力导向还不鲜明,能上能下机制还不健全,梯次配备不合理,干部队伍老龄化严重,对年轻干部、专业干部培养使用、轮岗交流力度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

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健全干部选任机制,真正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守底线、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不实的干部进行组织调整,保证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树立更加科学的选人用人导向。制定实施全省地税系统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工作机制。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绩效管理结果为主要依据,注重区分等次、打破平均主义,兼顾公平与效率;列出了容错的具体情形,详细规定了容错认定的程序以及免责、减责的具体办法,明确了各级党组(党委)、纪检监察部门、人事部门等在容错纠错工作中的职责;重点关注解决领导干部能“下”的问题,明确了领导干部“下”的主要调整方式和具体情形,丰富了对领导干部的评价体系。坚持年轻干部发展“给条件、搭平台、建机制”的思路,强化各级人才库和总局领军人才的管理使用,以全国税务系统领军人才为示范,实行到国税系统挂职交流锻炼。系统各级多措并举,不断丰富年轻干部、专业干部挂职锻炼和轮岗交流方式,各级领导班子知识、专业和年龄结构持续得到改善和提升。

2.关于“一些市县局还存在不民主不按规则选用干部的情况,个别基层单位存在滥用职权、用人不公现象”的问题整改情况。

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班子决策的前置程序,持续提高依法、民主、科学决策质量,对涉及全局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部署、重要人事安排、重大项目决策、财务预算安排等问题,坚持由党组(党委)会议充分酝酿讨论后集体决策。完善干部选任全程纪实制度,对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环节进行详实记载。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着力加强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运行有效的干部选任工作全程监督机制,落实干部群众在选人用人上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严格执行“先审后任、先审后离”制度,把干部任用工作纳入审计范围,避免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杜绝“上任问题、下任整改”问题的发生。持续实施干部选任动议办法,坚持以职数为前提,认真按照标准、程序选任干部,在选任的各个环节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做到精准选人。严格执行《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意见》和《公务员年度考核末位查究办法》,持续规范系统人员台账和干部日常管理机制,以逐条逐项纳入考核指标的形式落实《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的意见》、《“五条铁律”责任追究办法》、《工作日中午不准饮酒规定》等规章制度,使干部管理工作水平有效提升。

(五)移交问题线索及信访件办理情况

巡视反馈时,巡视组向省地税局移交领导干部问题线索2件,其中了解关注类1件,参考类1件,均正在办理中。巡视组移交信访件共26件,其中,党风廉政建设类7件,其他类19件。截止目前,已办结19件,办结率73.07%,组织处理4人。

三、持续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锁定目标不放松,不达目的不罢休。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严格落实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各项要求,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不搞下不为例,扩大和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目前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不松手、不减压,直至见到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着力打好持久战,持续深化各项整改工作。

(二)持续用力不松劲,攻坚克难出实效。始终坚持持续压实责任,以这次整改为契机,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党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的落实。持续加大查办力度,对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建议和移交的具体线索,进一步强化措施、查清查实、彻底整改,绝不漏项、绝不姑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把整改的关键聚焦到各级“一把手”上来,把整改的重点聚焦到严肃问责上来,把整改的根本聚焦到建立长效机制上来,在努力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攻坚克难、开拓进取,不断解决出现的各类新问题,推进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常态化。

(三)巩固成果不懈怠,拓展深化再提升。始终坚持把整改工作和税收工作同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紧密结合起来,持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自觉强化源头治理和作风改进,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税收改革发展稳定的强大动力,持续谱写地税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的新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9-87636401;邮政信箱:西安市甜水井街28号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710003;电子邮箱:rjc71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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