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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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3月30至5月18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省发改委党组进行了巡视。6月29日,巡视组向省发改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提高认识,履行主体责任,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视整改要求上来

委党组坚决落实政治巡视要求,把接受巡视、抓好整改作为全委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

一是提高整改思想认识。通过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学习省委娄勤俭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指示、省纪委郭永平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要求,委党组深刻认识到,这次专项巡视是对省发改委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面检查和有力促进。巡视组反馈的意见,是省委的意见,更是省委的要求,要从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从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高度,从有利于发展改革事业长远发展的高度,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不折不扣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二是加强整改组织领导。巡视组反馈意见当天,委党组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和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党组成员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担任主任,1名厅级领导担任副主任,人事处、监察室、机关党委、办公室、法规处等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组织协调全委开展巡视整改工作。

三是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委党组先后2次召开党组会议,深入研究分析反馈意见,对照巡视组指出的在加强党的建设、执行组织纪律以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加强作风建设等3个方面存在的11个问题,逐条分析、逐条细化、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清单,形成了20项整改任务、49项整改措施和11项制度规定,制定了《整改台账》和《整改方案》,并以党组文件印发全委强化执行,保证工作有方向、有目标、有责任、有落实。

四是严格督导整改落实。采取3项措施督导推进整改工作。从严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巡视整改的整体协调推进,定期分析研判,严格标准质量,把握时间进度。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听取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始终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提醒约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及时通过提醒约谈确保整改落到实处、不走过场。台账销号。坚持边研边改、边整边改,完善一个推进一个,落实一个销号一个,不等不拖,立行立改,保证了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扎实推进。

二、聚焦反馈问题,深入整改落实,确保整改任务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委党组按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省委巡视办整改要求,整体把握、统筹推进、逐项整改,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有效解决、移交线索有效处理、提出意见有效落实。

(一)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认识上还存在差距,对委属单位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深不细;党组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责任和压力传导还存在层层递减现象”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着力提高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思想认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和全面从严治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升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实践的发展、认识的深化,要进一步从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管党治党;充分认识到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既是政治责任、政治担当,也是政治态度、政治立场,要切实以党组带头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常抓不懈,坚持加强党的领导这一核心,坚持紧跟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坚持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二是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每年第一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制定《省发改委党组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夯实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一把手”责任清单和党组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和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进行廉政谈话,层层传导压力。

三是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检查指导和问题研究。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委党组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党组成员定期检查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基层党建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四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做细。坚持党组成员带头学习、带头研讨、带头讲党课、带头整改、带头作表率,以上率下,增强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感和主动性。持续抓好党员干部的学习,邀请专家教授作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建党95周年重要讲话精神、党章党规专题讲座,举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交流大会,增强党性观念,强化党员意识。一以贯之加强作风建设,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转职能、祛牛气”专项活动,到“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开展“转职能、祛牛气、鼓牛劲”专项活动,再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贯彻省委“三项机制”工作中开展“转职能、祛牛气、鼓牛劲、善作为”专项活动,激发全委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2.关于“党组针对项目审批、资金分配等廉政风险较高的部门和环节防控的制度措施研究不够深入”的问题。

一是排查廉政风险点,推进防控体系建设。健全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在省发改委现有的行政职权基础上,对责任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梳理,形成了整合保留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此基础上,对项目审批、资金分配等廉政风险较高的部门和环节,全面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进一步夯实责任。

是加强“四个平台”建设,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进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12358价格监管平台“四个平台”建设,制定出台了《陕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切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关于“对祝作利、闫征违纪违法问题联系实际开展警示教育不够”的问题。

开展“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对祝作利、闫征的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思想根源,从中汲取教训。以违法违纪案例为反面典型,组织全委干部观看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录像和反腐警示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4.关于“有的基层党建工作弱化,组织生活形式单一,活动开展较少,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好”的问题。

一是加强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通知》,严格落实“六有”要求,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实行“档案化管理”,建立健全支部工作制度。制定《贯彻落实党组织建设七项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完善党员信息库,组织对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清查,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持续深化“对标定位、晋级争星”活动,评定“三星级”党支部26个、“四星级”党支部31个,上报省直机关工委获批“五星级”党支部6个,12个“三星级”党支部晋级为“四星级”党支部,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抓好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举办了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对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相关内容进行系统学习掌握,对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情况进行述职点评,进一步提升党支部书记管党治党的能力水平。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党性分析评议活动,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强化宗旨意识,严肃党的纪律。举行了“七一”表彰宣讲大会、青年干部论坛,组织开展了“体会基层变化,感悟五大理念”调研活动,利用我省红色资源优势,开展革命传统教育主题实践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扶贫帮困、读书征文等活动,进一步丰富党员组织生活。

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印发了《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指导督促各支部按期换届。按照规定健全了有关单位组织机构。

5.关于“驻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得不够到位,重部署,轻落实,对同级班子成员监督存在为难情绪;对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员干部监督不够,对出现的违纪问题的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案件查办数量较少;办理信访案件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关于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明确职责定位,突出监督重点。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三项任务,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严明的纪律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在省纪委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权威和优势,重点加强委领导班子及省管干部和处级干部的监督。检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省纪委报告。按照监督权限,参加或列席委领导班子会议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其他会议。克服监督为难情绪,针对全委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及时向委党组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重点督促委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

是加强常态化监督检查。组织对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促落实各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党员干部作风和执行纪律方面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住“五一”、端午等重要节点,采取集中检查、专项抽查、明察暗访等手段,加大对不正之风的监督检查力度。

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把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加大纪律审查力度。认真组织核查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组织专门力量进行严肃查办。

是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在省发改委门户网站建立了监督与投诉、重点项目招标投标投诉、重大项目稽察违规举报“三个平台”,探索开通微信投诉,加大网络舆情关注力度,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加强与市县发改系统纪检组的上下联动,主动发现线索。积极探索对委属单位领导班子的专项巡查,对机关处室履职尽责情况开展专项监察,发现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处理。

是加强信访案件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制定《驻省发改委纪检组信访案件办理工作规定》,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和了结5类处置要求及时办理,对问题线索按照纪律审查程序及时处理,对信访或科级以下干部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实行全过程专人负责,进一步规范信访案件管理。

(二)执行组织纪律方面

6.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有时执行的还不够到位。党组会、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一些重大项目或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时,讨论研究发表意见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规范党组集体议事决策程序。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修订完善《省发改委党组议事规则》,及时对党组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认真落实集体讨论决策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召开党组会8次、主任办公会8次,切实做到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安排集体决策。注重会议记录的规范性,确保档案记录清晰完备,重大决策有凭有据。

二是严格执行《主任办公会议组织管理办法》。对拟提交主任办公会议审议的议题,均在会前进行了充分研究协调,并征求各相关方面的意见建议,确保所有参会人员能够在会上充分发表意见。专项巡视以来,提交主任办公会研究的2个规划、3份代省政府起草的文件(代拟稿)和10个重大项目等,均在会前充分征求了省级相关厅局、各市(区)及委内相关处室意见,对2项未充分征求意见的议题暂缓上会研究。

7.关于“有的下属单位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好”的问题。

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指导委属单位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科学规范决策程序。在本级(党委、总支、支部)建立党员对班子成员的定期评议制度,建立完善定期向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制度,切实保障党内民主。

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将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作为委属单位的一项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任务,各级基层党组织每年向机关党委报告贯彻执行情况,并作为年度考核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

8.关于“组织人事方面,干部的教育培养制度落实得不够好”的问题。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三项机制”。把“三项机制”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研讨省委“三项机制”文件精神,传达省委组织部落实“三项机制”会议主要内容。各支部、党委(总支)安排专题学习讨论,增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研究制定省发改委“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具体落实意见,推动形成能者上、错者容、庸者下的用人导向。

二是持续加大干部培训力度。严格落实《年度培训工作计划》,开展精准化教育培训,先后举办了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培训班暨“十三五”规划论坛、青年干部论坛、发展改革讲堂和其他业务培训班次15期,培训人员2800多人次。进一步开阔了干部视野,提高了服务发展改革的履职能力。

三是多渠道培养锻炼干部。先后选派了4名干部援藏,10名干部深入“两联一包”的汉中市镇巴县开展脱贫攻坚工作,4名干部到国家发改委以及部分县区挂职,多平台多途径多方位加强培养锻炼。

9.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年轻干部储备不足”的问题。

通过调研座谈、个别谈话、征求意见等形式,深入分析省发改委干部队伍结构,了解掌握用人需求。专项巡视后,对部分处室人员结构进行了调整。为机关和委属单位招考公务员22名,均为研究生以上学历,平均年龄28岁,进一步优化了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

10.关于“机关处室之间、机关与委属单位之间以及委属单位之间干部交流渠道不通畅”的问题。

一是建立干部轮岗交流制度。研究出台《省发改委干部交流轮岗办法(试行)》,进一步畅通干部交流渠道,通过转岗、转任、挂职等措施,促进干部轮岗交流。

二是推动机关干部轮岗交流。把在同一职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作为轮岗交流重点,专项巡视后,对在现任岗位时间较长的2名处长、2名副处长、1名副调研员、10名主任科员进行轮岗交流。下一步将着力推进非领导干部和长期在一个处室一个岗位工作的科级干部适时交流。

三是推进委属单位干部轮岗交流。按照有关规定,选调了3名委属单位优秀干部到机关任职。待省编委会审议通过省发改委事业单位精简整合方案后,结合事业单位改革,严格落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期制管理,加强机关与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之间干部交流轮岗力度。

(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加强作风建设方面

11.关于“‘四风’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文件、会议偏多”的问题。

一是实行会议报批制度。对以省发改委名义召开的全省性会议,要求承办处室填写《会议报批表》,与拟签发的会议通知一并报委领导审签,并报办公室备案,对未经批准的会议一律不得召开。

二是控制参会人员范围。严格按照会议通知的参会范围安排参会人员,以省发改委名义召开的会议,参会人员范围比照国家发改委同类会议确定。各处室召开的业务工作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直接相关的省级部门和市级发改委有关人员参加。

三是减少文件印发数量。建立公文前置审核机制,从严控制发文数量,对无具体贯彻执行意见的一般性转发文件,一律不再制发公文。

12.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处室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对宏观经济研究不够,担当意识和主动作为意识有所减退”的问题。

一是建立调查研究机制。完善重大课题联合调研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处室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的频次、调研主题、成果的形成及运用等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工作水平。

二是发挥专家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作用。加强统筹协调,恢复设立专家委员会、学术委员会重大问题研究专项资金,在宏观经济研究方面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每年评比优秀研究成果,增强学术成果转化。

三是以“三项机制”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切实执行好“三项机制”,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把选贤举能与治庸治懒相结合,着力解决动力不足“不想为”、担当不足“不敢为”、能力不足“不善为”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内生动力,让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得褒奖、获重用,让敢担当、敢创新的干部没顾虑、有舞台,让不适应、不作为的干部受惩戒、让位子。

13.关于“在项目的申报、审核、批复中存在接受请托、打招呼和吃请的情况”的问题。

针对这一情况,委党组高度重视,引以为戒,进一步抓好日常警示教育,对有项目审批权限的处室、单位加强监督管理,实行新任处长《廉政承诺》制度,防止此类问题发生。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新动向新情况,严查“隐身”“变种”和反弹问题,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坚决从重处理。

14.关于“重审批轻监管,对所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还不到位,部分基建资金长期滞留,形成沉淀,未发挥效益”的问题。

一是加快资金分解下达。目前,国家下达我省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已在规定时限内全部转发分解下达,并积极督促项目按期开工、加快建设。

二是建立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月度报告机制。印发《关于抓紧做好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组织对各市(区)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开展自查,对未开工项目进行了逐个排查,督促项目单位尽快开工建设。

三是建立督办通报机制。印发了《关于我省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未开工项目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市(区)对未开工项目实行挂牌督办,下大力气督促项目单位尽快开工建设。7月19日召开了全省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未开工项目专项督办会议,对截止6月底仍未开工的项目进行了专项督办,并于8月底前完成投资计划调整。

四是建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纵向奖惩机制。根据省发改委印发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编报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下一步将按照“谁编报、谁负责、谁监管、谁督促整改”的原则,做好下一年度的投资计划编报、下达及监督工作。对中央投资计划执行较快、发现问题整改及时的市县或省级单位,将在下一年度优先或扩大中省投资申报和安排规模;对中央投资计划执行缓慢、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市县或省级单位,将在下一年度减少或暂停中省投资申报和安排;对未按期开工、形成资金沉淀的项目,将及时调整投资计划、收回中省投资。

15.关于“有的委属单位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识不到位,执行不严格,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报销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等”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已责成相关单位领导班子给党组写出书面检查,按照有关规定对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严肃处理。违规发放的误餐补贴在巡视期间已全部清退完毕。

16.关于“个别下属单位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依然存在”的问题。

对各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开展了全面检查,针对个别下属单位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的问题,严格按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使用办公用房标准进行了整改,责成相关单位领导班子、班子每位成员给党组写出书面检查,按照有关规定对班子成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17.关于“个别下属单位财务管理混乱,存在公款私用和利用公款办理个人理财产品”的问题。

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制定了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的意见》,修订完善委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全面加强和规范委机关和委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把财经纪律、支出标准的刚性约束作为高压线,严把支出关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和规范使用。

是制定省发改委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由监察室和办公室牵头成立内部审计组,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对委机关及委属单位的预算执行、财务收支、资产等每年进行一次抽查,两年进行一次审计,促进财务工作规范运行。

严肃处理违纪问题。对已发现的1名下属单位工作人员违纪行为及时进行了纠正,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严肃处理。

(四)省粮食局整改情况

18.关于“对有的下属单位组织建设问题较多,班子不团结,个人说了算和搞‘一言堂’,干部任用上群众意见大”的问题。

一是严抓民主集中制落实。省粮食局组织局属各单位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开展了“回头看”,结合半年工作总结进行督查,重点对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和涉及重大决策决定、人事任免等工作程序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健全、规范和细化各项规章制度。

二是加强“一把手”监督。严格落实省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和述职述廉述效等相关规定,对各局属单位及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加大对各项工作措施的执行力度,切实把所属单位“一把手”管严管好管到位。

三是强化领导班子考核。通过个人述职、群众评议、个别谈话等方式,强化对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目标责任考核和综合研判,对工作落实不力、群众意见较大、影响班子团结的个别领导干部予以处理和调整。目前,正在对一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岗位进行整顿和调整,对班子出现空缺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尽快配备到位。

19.关于“有的下属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不规范,人事部门对直属单位聘用人员缺乏统一管理”的问题。

一是抓紧研究制定局属事业单位干部管理办法明确和细化干部管理权限,界定干部选拔任用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强化对违反程序、不落实回避制度等各类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切实做好局属事业单位干部的分级、分类管理。

二是加强局属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召开专门会议,对局属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制定印发了省粮食局《关于加强局属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的通知》,建立了报备审批制度,明确了报批程序,确保做到对临聘人员的统一、规范管理。

20.关于“有的行业协会与机关脱钩不彻底,明脱暗不脱,和机关关系密切”的问题。

根据全省行业协会脱钩试点工作计划,省发改委及时召开了行业协会脱钩工作部署会议,制定印发了《省发改委行业协会脱钩试点工作方案》,按照“五分离”的要求,加快推进行业协会脱钩工作。目前,省粮食行业协会已列入省发改委行业协会脱钩工作试点单位,在人、财、物等方面与省粮食局机关已彻底脱钩。

三、移交问题线索及信访件的办理情况

(一)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巡视反馈时,巡视组向省发改委移交的1件线索,按照规定正在进行调查处理。

(二)信访件办理情况

巡视组移交信访件共4件。截止目前,已办结4件,办结率100%。

四、巩固深化成果,坚持不懈整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发展改革各项工作

在省委第一巡视组、省委巡视办的指导下,在全委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共同努力下,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还有一些整改领域的深层次问题需持之以恒加以解决。下一步,委党组将严格按照省委巡视工作的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注重标本兼治,巩固拓展成果,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时刻保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清醒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党组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党建工作情况。以党组带头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各级党组织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

二是持续用力抓好后续整改。盯紧巡视反馈问题,扭住整改不放松,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防止问题反弹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坚持紧盯不放,按照时间阶段有序推进;对需要长期落实和长效解决的问题,常抓不懈,跟踪抓好长效举措落地生根。同时,将后续整改与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真正把解决问题的过程转化为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改进作风、促进工作的过程,以整改工作和作风建设的新成果推动发展改革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三是持之以恒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意见》精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和持久战。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持续开展“转职能、祛牛气、鼓牛劲、善作为”系列专项活动,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到在政治上看齐,对党忠诚更加坚定;在政策上看齐,服务大局更加自觉;在担当上看齐,履职尽责更加到位;在自律上看齐,自我要求更加严格。

四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全力支持驻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体制机制。坚持以零容忍态度预防和惩治腐败,切实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审批、资金分配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执纪力度,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持续用力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把查办案件作为后续整改的重要抓手,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持续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

五是建立健全从严治党长效机制。坚持长效抓好制度建设,切实提高制度规定的知悉度和执行力,完善多层监督机制,健全党内监督体系,形成推动党内法规制度执行的合力。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规范各级“一把手”职责权限。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执纪力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习惯在清新的风气中生活、在监督的环境里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用权。切实以全面从严治党保障和促进各项工作,为发展改革事业注入强大精神动力、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9—63913195;邮政信箱: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新城大院8号楼,省发改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sfgwrs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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