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横山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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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3月31日至5月18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对横山县进行了巡视,2016年6月29日,省委巡视组向横山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组织整改落实工作

横山县委收到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后,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7月6日,县委组织召开了常委会,认真研究反馈意见,出台了《关于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对横山县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项对照反馈意见,制定切实整改措施,确保反馈事项落实。

一是明确目标要求横山县本着“抓不好整改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原则,县委主要领导带头履行第一责任,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县人大、县政协班子成员积极主动协助配合,制定得力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整改落实,切实提高做好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

二是细化工作任务县委《关于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对横山县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项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落实单位及整改时限、整改要求,逐条细化了反馈意见中的问题,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县委办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该《方案》将巡视反馈的四大问题十二小问题全部落实到11名县级领导和6个牵头部门。县委指定专人负责整改方案、整改落实情况及巡视移交信访件和问题线索办理情况报告的催办登记和资料收集工作,建立单独台账,专柜保存,分类归档。

三是突出问题导向。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逐一分析梳理,实行挂牌销号制度,将巡视移交信访件和问题线索分解落实到具体牵头(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包案县级领导。各包案县级领导对包抓信访案件进行专题研究,包抓乡镇县级领导相互配合补台,每周至少接谈一次,妥善地处理了所包信访案件。县委抽调了30名拟提拔任用干部每人负责联系包办2件信访案件,协助化解各类矛盾和问题,取得明显工作成效。

四是强化督查督办。县纪委联合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充分发挥执纪监督职能,加强对全县各有关责任部门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对整改落实进展不快的,协助主办单位找准原因、明确思路、制定计划,创造条件逐步整改。对整改工作不力的,及时约谈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确保巡视整改事项得到有效落实。

二、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两个责任”在基层党组织还存在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坚持“书记抓,抓书记”。横山县委常委会研究县纪委提案或议题6次(8件);县委主要领导审阅巡视组交办重要问题线索12件,听取纪律审查工作情况汇报8次,约谈乡镇部门书记6次130多人次;建立了全县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督办协调问题线索制度;制定落实主体责任清单体系,建立完善县委领导和班子成员以及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县委书记和县纪委书记到乡镇部门调研工作时,将督促检查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现场督促检查或纠正解决事项32件(项)。县委工作组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检查4次,累计发现问题线索24件。二是“硬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全县共96个部门(单位)报备了正面清单基础记分项目,其他各有关部门单位的负面清单均按规定计入该单位台账。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县委紧紧围绕“主体责任考核办法”,始终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坚持“一案双查”,使问责形成一种制度、成为常态。1—8月份,共查处“两个责任”追究案件63件,其中追究主体责任13人;问责党员领导干部4人;约谈相关责任人155人,其中党政主要负责人101人。四是夯实监督责任。制定出台了《横山县纪检监察机关2016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考核办法》,把考核结果作为县纪委监督责任年度表彰的重要依据,对不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责任追究。1—8月份,共印发有关纪律审查工作情况通报2期20人(次)、群众腐败案件“零查处”1期6人(次),约谈群众腐败案件“零查处”11人(次)。五是深化“三转”工作。按要求撤销了县纪委监察局原派出的5个纪工委监察室,新成立了5个纪检组监察室为第三至第七纪检监察室,直接负责纪律审查的科室占到委局机关所有科室的70%。将原来参与的95个各类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调整为9个,清理比例达90.5%。配齐了19个乡镇(场)的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监察室主任由纪委副书记兼任)和19名纪检专干,专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1—8月份,各乡镇纪委和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共初查初核案件106件、立案64件、结案59件。

2、有的领导干部工作中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不强。

一是认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县级领导带头从增强四种意识、做到四讲四有等方面对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党员讲党课,县级领导共讲党课58次(场),乡镇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共讲党课120多次(场)。7—8月份,县纪委监察局选派一名纪委常委作反腐倡廉知识教育讲座15次(场)。出台了《脱贫攻坚考核办法》、《脱贫攻坚工作问责(暂行)办法》和《建立督查联动机制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对落实不力的乡镇和部门进行责任追究,对未完成年度脱贫任务的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问责,累计约谈精准扶贫不力工作人员15人,党政纪处分4人。加强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察局联合县委、县政府督查室把各级各部门落实全县重要工作、重大项目进展情况作为督查督办的重点,分5个工作组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1—8月份,共印发督查通报3期、整改落实事项28个(项);对封山禁牧工作不力的约谈19人。

(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

认真履行“一岗双责”。9月中旬,由4个乡镇和8个部门党政“一把手”向县纪委全委会进行述职述廉评议,已在68个行政村推行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述职述廉群众直评直议制度。二是配备专职书记。在专业性强、业务量大的21个事业单位配备了专职书记(副书记)。严格自查自纠。县委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先要对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新近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回头望”,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和负责人及其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四是建立了发展党员黄、橙、红“三级预警”长效机制,有效防止党员发展中的“举亲不举贤”等“家族化”倾向。五是严格责任追究。要求各支部凡发展与支部书记或行政负责人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人入党时,必须事先向党委汇报,支部书记或行政负责人不得作为入党介绍人,凡党员近亲比例占本支部党员总数30%以上的纳入专项监控,严防近亲党员结伙违法违纪。对赵石畔师家畔村支部书记师发海违反组织程序发展党员一事,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全县通报批评。

2、纪委查处大案要案的力度不够,没有形成有效震慑。

一是创新纪律审查方式。制定下发了《横山县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年度考核办法》,提高了案件办理质量和成案率。二是积极推进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对各渠道收集到的问题线索,统一归口信访室接收、登记,严格把好信访“入口”关,共分流处置问题线索206件。三是提高初核了结案件质量。新出台《横山县自办初核了结案件审核监督暂行办法》,对初核了结案卷材料移送案管室审核把关。1—8月份,共审结案件41件,发现问题18处。四是强化纪律审查力度。巡视组共移交信访件共250件,其中,党风廉政建设类109件(含重复件36件),其他类141件,已办结237件,正在办理13件,办结率95%;其中立案25件,移送司法12人,党政纪处分14人。其中移交党员干部问题线索73件,不属本级办理转相关部门10件,下余63件,100%进行了初核;其中涉及农村党员问题线索41件,县纪委提级办理了36件、提级办理率88%;共办结了问题线索69件,办结率95%。1—8月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群众反映问题线索206件,初核167件,了结75件,立案97件,结案93件,党政纪处分102人,其中乡科级干部13人,追缴违纪资金7.53万元。五是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采取“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提醒教育144人,同比增长465%;给予党政纪轻处分77人,占处分人数的85%。六是深化反腐败协作配合。县纪委对70份审计报告进行了梳理、分析和研判,形成问题线索8件。纪检监察机关与公检法相互移交移送问题线索共20件23人。

3、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上,一些基层单位在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方面抓得不紧,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法纪观念淡薄。

一是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为抓手,组织县直机关党员进行专题学习17次,县干部教育中心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班子成员学习22次。二是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就党员干部管理教育方面进行轮训6次。三是集中精力打造横山县黑峁墩村先进典型示范基地和县检察院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基地。制定出台《横山县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对培训纪律松散、领导重视不够、学员学风不浓等问题限期整改,并将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成果在全县范围内通报。五是深化农村“三务”公开,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累计对78个村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创办《村务公开报》36期,全县359个行政村实施了村务公开制度。六是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转送件采取二级对账管理办法,即时对账、逐件核销。全县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57件,党政纪处分34人,公开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8起。七是加强和规范村组财务管理。建立完善359个行政村村级基本存款账户、村组财务报账审核、村组财务公开公示、村组财务审计4项制度。1—8月份,已有326个行政村建立了基本存款账户。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1、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存在落实不够扎实持久的问题。

一是狠抓节日重点。紧紧抓住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累计派出24个监督检查组,累计发现问题线索26件,全部予以整改落实。集中排查了省纪委转办的102条公务接待发票问题线索,共对29个部门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二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对全县14个镇、4个办事处、69个部门、207个下属事业单位十八大以来在公务接待方面存在的八类问题进行了全面自查,对100个“零”报告部门单位进行二次核查,对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和政治纪律的80个单位进行了问责。全面开展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专项治理活动,共对31批(次)、31名科级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进行了备案。1—8月份,共印发督查通报2期,实名通报34人,涉及34个部门(单位),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38起,涉及科级干部30人,党政纪处分19人,诫勉谈话22人。新出台《横山县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有效遏制公款大吃大喝歪风。三创新监督方式。在全县各服务窗口单位开通党风政风监督举报“110”热线,共接到群众举报问题线索19件(次),已全部办结。

2、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依然存在。

一是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县委出台了《关于改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的规定》、《关于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规定的八项措施的通知》等制度。巡视以来,印发的各种文件同比下降42%,压缩各类会议达25%,为老百姓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1300余件(次)。精准扶贫攻坚期间,县委要求县级领导每月下乡不得少于10天,乡镇领导干部每月下乡不得少于20天。二是加强便民服务体系建设。1—8月份,全县共建立便民服务机构384个,配备代办员324名,累计办结事项7万余件(次)。

3、基层作风不实问题比较突出。镇村干部和基层执法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规范,造成民间借贷、矿地纠纷、移民搬迁、保障房建设等涉法涉诉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群众上访量较大。

一是加大对镇村干部和基层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各乡镇和公检法共举办各类培训活动(培训班)46次,累计培训各类执法人员900余名。加强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切实强化监管排查。县处非办共甄别确认涉非公司及个人21起,涉非人数1969人,涉非资金30394万余元;现已逮捕9人,起诉8案14人,网上追逃3人,取保候审2人,追回涉非资金及资产4700余万元,已向400余名涉非群众兑付涉非资金935万元,兑付人数占总涉非人数的20.3%。县纪检监察机关与涉嫌非法集资当事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共约谈8次,累计约谈13人(次)。包抓县级领导、涉矿乡镇和部门“一把手”深入矿地矛盾集中地,共发现存在的矛盾和问题11件,及时落实相关责任部门并跟踪督办。六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县城建局对已经交付使用以及在建的保障房项目,从前期启动实施到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监督、建筑材料使用管理、保障对象的审查、分配、入住管理等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对自查出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加快保障房附属设施的建设进度。县上已经投入2亿多元同步实施山体公园、附属设施等项目。

(四)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1、县直部门领导班子年龄整体偏大,平均年龄47岁以上,没有形成合理梯次,存在因人设岗现象。

一是对县委、政府各部门的领导班子的整体结构、运行情况、优化方向以及空缺岗位和超配干部消化情况作了一次综合研判,及时把优秀干部选拔进入领导班子,努力实现干部的梯次配备。共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或免去现职待遇的领导干部18名、到龄退休的领导干部40名。二是建立完善科级后备干部培养、选拔机制。1—8月份,共提拔有能力的年轻干部和结构性干部81名。三是避免党务干部不专现象再次出现。文广局和煤炭局的接替人选已向市委组织部申报预审,待预审批复后召开常委会议进行研究任命。

2、干部交流渠道不畅。

一是利用鼓励激励机制。共选派132名县直部门、事业单位后备干部到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147名大学生村官到偏远乡镇挂职锻炼,经考核对7名表现优秀的优先提拔任职到部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班子成员。二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从117名后备干部队伍中择优选拔59名表现突出的年轻干部到部门、事业单位任职。

3、重干部提拔使用、轻教育管理。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制、新提拔干部公示制和试用期制,坚持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二是狠抓关键少数的监督管理。8月份,开展了乡镇党委书记党建专项述职、全委会流动现场会等活动,现场评比、传导压力。三是全面推行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促使干部少犯错误或不犯错。盯紧盯牢抓好目标责任考核、扶贫绩效考核、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维稳综治、从严治党等方面工作,对考评指标进一步细化量化具体化。五是制定横山县贯彻落实三项机制考核办法,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庸政、懒政、怠政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七是严格执行新任领导干部廉政法规考试、廉政鉴定、廉政谈话“三廉”制度。制定了《横山县廉政鉴定工作制度》,规范实施了廉政鉴定程序。共对157名拟提拔交流的干部作了廉政鉴定;对165名拟提拔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6名拟任乡科级干部因考试不及格被暂缓任用。

4、个别重大建设项目论证不充分,管理不规范。

王圪堵水库波罗东大界移民搬迁安置工程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有关波罗东大界安置区原址的论证工作及重新选址前期相关科研设计工作交由市移民办具体负责实施。二是有关县医院门诊综合楼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严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分。

三、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认真抓好后续整改。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巡视组部署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完成或需要逐步解决的,按照既定整改时限和措施,紧盯不放,有计划分阶段地积极推进,确保各项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从严管党治党。认真强化党的意识,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坚决同一切破坏党的纪律和制度的不良行为作斗争。加强制度管党治党,完善党委管党治党的责任考评机制,促使问责成为制度和常态。

是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进一步明确党委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健全完善乡镇党委书记述廉述责制度和县直部门党风廉政巡查制度,严格实行“两个责任”硬考核,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是完善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将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全面总结反思巡视反馈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作风建设制度,用制度固化好的做法,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加大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力度,持续巩固完善村干部述职述廉群众直评直议等一系列制度,全面构建具有横山特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制。完善选人用人机制,规范干部管理的程序、办法和机制,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严密防范各类社会风险,加强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为“十三五”良好开局奠定扎实基础。

中共榆林市横山区纪委办公室:张忠君 13892249797(横山县政府办公大楼17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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