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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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2月14日至2016年1月31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省卫生计生委进行了巡视。3月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卫生计生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统一思想认识。省委巡视组3月3日反馈意见后,3月4日委党组书记、主任召开委巡视工作协调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党组成员、各处室、各单位高度重视,把巡视整改当作向中央基准看齐、落实从严治党的有力举措,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任务要求上来。3月11日委党组召开专题会议,通报省委第五巡视组《关于对省卫生计生委党组专项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学习中央领导和省委领导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安排巡视整改工作。委党组和班子成员一致认为,巡视是全面从严治党之利器,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手段,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中肯深刻,完全符合省卫生计生委实际,要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主动认领任务,落实工作措施,不折不扣地抓紧抓好抓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党组是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和落实主体,委党组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对巡视整改工作牵头抓总,党组副书记和纪检组长具体负责巡视整改工作,党组成员负责各自分管处室和单位的整改工作,并确定了五个处室具体承担整改任务。委党组成员及时召集分管处室和单位,认真研究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各整改责任单位、处室负责人主动认领任务,逐条研究整改任务,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全力抓好落实。其他单位、处室把巡视整改作为加强党的建设、改进作风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全面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党性修养和廉洁自律意识。

(三)制订整改方案。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委党组认真研究整改办法,逐一讨论落实措施,委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带领有关处室负责人,先后到19个直属单位调研,召开了七场座谈会,听取各单位对巡视整改工作的意见。3月15日,委党组下发了《关于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我委巡视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责任分工的通知》,将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四个方面问题,分解细化成11项具体任务,逐一明确了整改意见、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落实单位,规定了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保证整改任务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将5月3日前的两个月确定为集中整改期,对已形成共识,能立即整改的事项,雷厉风行、立行立改;对需要认真核查,逐步解决的问题,确定进度、抓紧落实;对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突出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注意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对个别问题,坚持查纠结合,精准发力,见微知著,严防复发感染,确保每个整改事项都有一个负责任的交代和结果。

(四)强化整改落实。委党组把抓好整改作为当前头等大事,两个月来先后6次研究整改工作。委党组书记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整改中的重要问题,安排下一步工作。委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先后召开了三场座谈会,听取各处室、各单位整改工作,研究落实措施,推动巡视整改工作扎实开展。实行整改工作台账管理制,由驻委纪检组、监察室跟踪督查,销号推进,抓好落实。在整改具体问题时,坚持惩防并举与教育监督并重,注重查找问题根源,举一反三,通过解决重点问题带动面上工作,解决共性问题化解深层次矛盾,建章立制,从严要求,实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二、全面对照巡视反馈意见,从严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关于个别单位党委职能弱化,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标准不高,要求不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的整改情况

1.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切实增强管党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制定《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实施意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规,增强“四个意识”,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加强委直系统党建工作,拟定《中共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党组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办法》,并积极组织实施。

2.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陕西省直属机关党支部工作细则》,加强对委直单位党建工作考核检查。修订《省卫生计生委直属机关党支部工作规则》,拟定《委直属单位党委员会工作规则》,对党支部设置、班子建设、支部基本职责、支委职责、党支部基本制度、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服务、党内民主与监督等作出规范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3.加强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培训。根据省直机关工委安排,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年内对委直属单位党组织负责同志进行一次培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的能力。

4.抓好党建重点任务落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完善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委领导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扎实开展“学准则守条例做表率”主题教育、党员积分制管理和党支部“对标定位、晋级争星”活动,做好党员关系排查、党费收缴管理等工作,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推动党建任务全面落实。

(二)一些单位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单位重要事项由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党委会议只研究发展党员、宣传教育等工作,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没有落实到位的整改情况

2016年7月底前修订并实施委党组《关于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监察机构监督责任的意见》。一是建立完善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制度和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各直属医疗机构和较大公共卫生机构“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二是制定委直属医疗机构和规模较大的公共卫生机构党政“一把手”权力清单,明确委直属单位党政一把手的职责任务,委直属医疗机构和规模较大的公共卫生机构行政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建、物资招标和物资采购等工作。三是完善委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委党组年度述责述廉述效制度,增加委直属医疗机构和规模较大的公共卫生机构党委书记向委党组报告党建工作的内容,进一步夯实委直单位党委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四是加强党委工作机构和党务人员队伍建设,年底前完善省肿瘤医院、卫生监督所、西北妇女儿童医院的党委工作机构,委党组为省肿瘤医院、省卫生监督所配备党委书记,选配责任心强、综合素质好的同志担任党务干部。

(三)个别单位党组织多年没有召开党代会的整改情况

2016年7月前制定实施《委党组关于加强省卫生计生委直属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鉴于全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改革的实际,暂将各单位党委换届工作推迟在委直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完成之后进行。委机关党委对换届工作进行全程跟进和指导。

(四)委直属单位纪检机构不够健全。个别下属单位存在严重廉政隐患,所在单位党委没有履行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缺失。个别单位纪委书记和部分纪检监察干部为兼职,有的单位只有纪委书记,没有纪委委员,工作力量薄弱、能力素质不高,在履行监督责任、执纪问责、行风查纠等方面工作比较软弱的整改情况

1.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2016年7月底前,委党组制定并实施《关于加强直属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对直属单位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编制作出明确规定:设立党委的直属单位要设立纪委;设立党支部的直属单位要在党支部内设纪检委员;规模较大、人员较多、资金量大或受委托承担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直属单位,要设立独立的监察机构,与纪律检查机构合署办公。尽快为省肿瘤医院、省卫生监督所等缺职单位配备纪委书记,并积极向省委组织部汇报尽早为省中医药研究院(省中医医院)配备纪委书记。各直属单位按规定设立纪检监察机构,配齐纪检监察干部。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三转”要求,明确直属单位纪检机构和纪检监察干部聚焦主业,不再承担其他业务工作。直属单位党委、纪委对职能部门和科室实行督导检查,层层传导党风廉政建设的压力。

3.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年内举办一期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推行案件督查、限时办结、一案三报告制度,严格执行责任倒查、一案双查制度,加大对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件剖析力度,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

五)医疗卫生领域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违纪违规问题还有发生;上级党组织对一些单位监督管理还不到位,执纪问责力度不大的整改情况

1.开展行风专项治理工作。对渭南市、咸阳市、商洛市2015年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专项教育治理进行专项巡察,重点检查6个重点领域专项教育治理落实情况、制度机制完善落实情况、违纪违规问题查处情况,推进公立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下发《关于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知》,以医疗窗口单位和卫生监督执法单位为重点,着力解决六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加强医药行业监管。加强对药品采购、高值耗材、设备购置、基建项目、行业社团、合疗报销等重点领域的行业监管,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持续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形成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

3.加强委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日常管理和监督。扎实推进委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制度,对省二院、省结核病防治院、省卫生监督所、省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所、省计生药具管理站、省计生用品服务中心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同时做好大型医院巡查工作。

4.落实委直单位负责人述责述廉述效制度。直属单位党、政、纪检主要负责人每年向委党组进行述责述廉述效,委纪检组每年至少约谈一次下级纪委书记,及时了解情况,加强指导,纠正问题。

5.加强监督检查。通过明查暗访、走访群众、见面谈话等方式,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纪律特别是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财务审计管理。4月14日召开了全省规划财务工作会,对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进行了安排,要求省直单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本次巡视中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财务管理等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同时,加大对重点工程、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形成财务收支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程建设审计、专项资金督查为一体的监管体系。

2.开展直属单位执行财经纪律自查自纠活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开展省直单位财务管理机构、人员、制度、工作等“回头望”活动,健全总会计师、财务、审计人员配置。

3.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每年对3-6个委直属单位进行财务检查和内部审计活动,与纪检、审计部门开展经常性联合检查审计活动,从严执纪。做好直属单位领导离任审计工作。

(七)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拔干部任用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及时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协会、社团任职兼职。向委机关8名在15个社团兼职的领导干部(含1名已退休干部)重申政策,督促其按规定辞去兼职。截止4月21日,7位在职领导干部均已向所兼任的学会、协会写出了辞职报告,请求辞去所兼任的社团职务。另一名已退休的同志也按规定在4月21日前辞去了两个兼职,只保留一个兼职。所在的学会、协会将按照章程,免去以上人员的兼任职务,6月底之前全部办理到位。同时,严格执行省委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在学会、协会等社团任职兼职的规定,明确要求机关现职副处级以上干部一律不得在各类协会、学会兼职;已退休的处级以上干部需要兼职的须报委党组审定。

2.对1家委直单位违反干部任职回避制度的问题认真整改,在2016年3月已整改到位。今后在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八)对信访问题的办理情况

截止6月3日,省卫生计生委收到省委第五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均已办结。委党组高度重视信访件的处置办理,成立了移交信访件核查工作小组,由驻委纪检组牵头实施,建立工作台帐,统一管理,按照“照单全收、分类处理、逐一核查、不遗不漏”的原则,抽调人员,快查快结,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保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成果,推动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成效

经过两个多月的巡视整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11项问题,短期能够完成的已基本整改到位,涉及制度和机制建设、整改时间较长的,都规定了工作时限,确保年内按要求完成。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省委巡视办的工作要求,紧盯整改重点,发扬“钉钉子”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巩固已有成果,防止问题反弹。以这次巡视整改为新的起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不断加强党的建设,为推动卫生计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是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继续推进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完善工作制度,推进事业发展;对整改工作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坚持源头治理,认真分析原因,督促及时解决,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

二是举一反三,深入推进各领域问题的整改。以这次整改为突破口,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委直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廉洁自律、遵守政治纪律、选人用人上的违纪违法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强化思想政治工作,逐级传导工作压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卫生计生系统重点领域行风监管工作,坚决根治药品购销、医用耗材采购使用、医疗设备购置、基建工程、行业社团和新农合等重点领域不正之风,树立行业形象,维护医改成效,保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是建章立制,形成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坚持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医德医风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构建反腐倡廉工作长效机制。大力弘扬“精诚为本,患者至上,救死扶伤,关爱健康”的职业精神,坚持不懈地抓好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坚持不懈地反对“四风”,在全系统形成爱岗敬业、创先争优、奋发向上、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和工作环境。

四是转化成果,大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将整改工作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同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同推动全省卫生计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深化改革、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不断开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9-89620560 ;邮政信箱:西安市莲湖路112号;电子邮箱:185107774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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