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教育资料2015年第二期(总第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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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滥发奖金、乱拿奖金的现象,在全国很多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么多年,发钱者颇得人心,备受欢迎;拿钱都欢欣鼓舞,不亦乐乎。很少听说谁因为这个被处理,更不要说丢了官帽,还进了监狱。

江苏省徐州市政协原副主席张引,却没有这么“幸运”。这位副厅级领导干部,因为“拿了不该拿的‘奖金’,发了不该发的‘奖金’”进了监狱。“拿个奖金算个什么事?”“收个奖金还能进监狱?”张引为什么会沦为“奖金”的俘虏?他又如何因为“奖金”锒铛入狱?“奖金”真的能随便拿、胡乱发吗?本案给我们留下了无尽的思考。

本期特编发《好吃难咽的“奖金”——徐州市政协原副主席张引受贿、滥用职权案件剖析》及张引的《忏悔录》。请各单位及时在秦风网下载并印送本市(区)、本单位在职厅局级干部、县(市、区)委书记和县(市、区)长参阅。

好吃难咽的“奖金”

——徐州市政协原副主席张引受贿、滥用职权案件剖析

判决结果:2014年5月,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张引有期徒刑十一年。

犯罪事实:2001年至2012年间,张引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0余万元。在担任徐州市泉山区区委书记期间,违反规定,擅自决定,通过自定项目、重复发放等形式,向区四套班子成员、财政人员等人发放奖金共计1040余万元,个人实得50余万元。

简 历:张引,1959年2月出生,江苏涟水人,197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12月参军入伍,1989年10月转业至徐州市郊区体改办任办事员,曾任徐州市泉山区委组织部副部长,九里区委常委、组织部长,九里区委常委、副区长、区委副书记,泉山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2012年6月当选政协徐州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副主席。

2013年1月11日,对于张引来说,是个晴天霹雳的日子。

这一天,他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式接受组织调查,政治生涯戛然而止。

在此之前,他是一名风光无限的副厅级领导干部,走到哪里都是鲜花、笑脸和恭维;在这之后,他原形毕露,成了“被人戳脊梁骨”的腐败分子。

“走到这一步,我不知流了多少眼泪,不知痛哭多少次。”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张引后悔不迭,声泪俱下,表示对不起家人,对不起组织,对不起社会。

2014年5月20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张引有期徒刑11年。

破组织的规矩,掘自己的坟墓

张引案的最大特点在于,他并未大肆收受企业或个人的贿赂,而是利用职权,不光收受辖区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孝敬”的拆迁奖,还巧立名目给自己滥发奖金。而这些钱,都是公款。

“这也不是我个人去索要、去拿,也不是就给我一个人的,所以就拿了。”在监狱服刑的张引,面容憔悴,谈及奖金问题时语速陡然加快,但随即神情黯然,语调转低。他表示,“贪欲思想主导了我,所以我放松我自己,就走到这一步。”

张引屡次说,如果让他从头再来,就算把他打死,也不会要一分钱了。言语中满是悔恨。

可惜的是,世上没有如果,只有后果。他在金钱面前节节败退,财迷心窍,给自己酿了一杯人生苦酒,也给家庭造成了无法挽回的伤害。

张引也曾有辉煌岁月。军人出身的他,最大的特点就是勤奋,干起工作来激情似火,不知疲倦。他曾经给自己立下一条规矩:任何人的东西都不收。

靠着勤奋和组织的培养,2006年5月,47岁的张引出任徐州市泉山区代区长、党委副书记,2008年任区委书记,直至2012年6月升任徐州市政协副主席,10月卸任区委书记,他在泉山待了6年多。

张引的违纪违法行为主要就发生在泉山任职的6年多。这6年,也是他思想变化最大的6年。如果说之前,他大体还能守住法纪底线,洁身自好的话,这之后,他已经满不在乎了。

泉山区是徐州市的核心城区之一,经济实力雄厚。在这里,张引一方面“大开眼界”,一方面自惭形秽。

他在忏悔书里写道:“看着那些老板住豪宅开好车,穿名牌出入高档会所,灯红酒绿纸醉金迷,过得何其潇洒自如……比比自己,没日没夜地加班,有时招商引资还要赔着笑脸,每个月就拿这点工资,觉得太亏了!我自感层次比他们高,文化水平又比他们高,凭什么不如他们?想想心理就失衡。”

他开始患得患失、心浮气躁,静不下心来工作,也静不下心学习。把党纪条规、法律法规束之高阁,从没有翻开看过一眼;参加上级组织的学习培训,也当成是放松休闲的大好机会。

“追逐金钱成了我唯一的精神动力。”张引回忆说,那时一门心思想着发财。

有人介绍了一个民间非法集资项目,称年息高达30%。他听后大为动心,东拼西凑了一大笔钱加入。

他自称,那段时间,想到一年能获得30%的利息,“夜里睡觉都能笑醒”。没想到的是,钱扔进去不到一个月,该项目的老板就卷钱“跑路”,结果是血本无归,欲哭无泪。

下属居然发奖金,天上掉下美味“馅饼”

应该说,在泉山区工作初期,张引还是很谨慎的。

特别是其前任区委书记因受贿被查处,给他很大震动,让他对于以权谋私、收受贿赂心存顾忌。

“既要收受好处,又不受到法律惩处,就想打个‘擦边球’。”回忆自己的“贪路历程”,张引如是说。

2007年7月的一天,一个可以让他打“擦边球”的机会从天而降。

当天,泉山区某街道党工委书记代某打电话给张引,称一个征地拆迁工作刚结束,要过来向他汇报工作。张引有点纳闷,街道的拆迁工作,有什么好汇报的?

代某到了办公室,不痛不痒地汇报了工作,忽然从包里拿出了一张存折,说:“张区长,这是我们街道发的拆迁奖,这是你的那份儿。”不等张引反应过来,代某已起身告辞。

“街道给我发奖金?”拿着钱,张引忐忑不已,考虑到并不了解情况,他想钱还是不收的好。过了几天,他打电话叫来代某,把存折退了回去。

两个月后,该街道另一拆迁项目结束,这次,代某没登门向张引“汇报工作”,而是指使下属支取了1.8万元,请区重点办主任夏某以所谓拆迁奖金名义转送。

见到张引,夏某顺便把拆迁奖金的来龙去脉一并汇报了。

原来,近几年,徐州市城市建设日新月异,为了推进城建和拆迁工作,市政府出台文件,明确完成拆迁任务,可以给予适当奖励。泉山区处在新城区和老城区交汇之处,征地拆迁工作面广量大。于是,区政府与下辖街道签订了拆迁包干协议,明确“经费包干、结余归己,超支自付”。也就是说,只要完成任务,经区政府审批,区里拨付的拆迁经费中,有部分可以作为奖金发给参与拆迁的工作人员。

“拆迁工作没有区长的支持,无法及时完成,区长功不可没,这是你该拿的,大家都有的。”夏某说。

一句看似随意的“大家都有的”,彻底打消了张引的顾虑。

他好像一下明白了,这是泉山的“规矩”,发点、拿点,是对工作的鼓励,理所当然。况且,大家都拿了,你凭什么装清高?这次他没再给代某打电话,欣然收下。以后,他对代某等人的职务升迁、任用多有“关照”。

索要“奖金”,升迁之前还念念不忘

有了第一次,之后再拿“奖金”,张引就心安理得,再没有开始的小心翼翼、忐忑不安。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张引收受的140余万元贿赂中,有130余万元是各单位以“奖金”名义所送的钱财。

泉山区某街道党工委原书记魏某与张引很熟,为感谢张引对他的“关照”,并为长远“打算”,魏某先后6次以拆迁项目“奖金”为名,向张引贿赂共计21.5万元。

特别是在2009年11月第一次以拆迁项目“奖金”名义给张引送钱时,魏某为了与张引搞好关系,想多送点钱给他,将账做成了“政府有关领导”2人,每人2万元,最后魏某将这4万元都送给了张引。

魏某做事非常小心,送的“奖金”在财务处理上都使用会计人员或街道工作人员的名字,没有出现张引等领导的姓名,而且做账时因送张引的“奖金”金额太大,每次都用两三人的名字代替。这也是给张引送钱单位的普遍做法。

张引对于“奖金”如痴如狂。他在全区干部大会上多次讲到廉洁自律问题,称勤政是幸福源泉,廉洁让人生平安,教育党员干部要廉洁自律,逢年过节不许送钱送礼。但话锋一转,又说“拆迁工作中发的奖金是可以拿的”。

说者“有心”,听者更“有意”。许多街道和区直部门的领导正发愁如何与张引搞好关系,这下有了“充足”的理由。甚至一些没打算送钱的干部也都知道张书记“好这口”,争相给他“孝敬奖金”。于是,张引拿到的拆迁奖金“芝麻开花节节高”,一年比一年多。

当享受下级部门的“孝敬”成为习惯后,一旦长时间拿不到“奖金”,张引还会主动打电话“询问”项目情况,要求加快进度,并暗示说:“一线同志很辛苦,该鼓励的要鼓励啊!”基层干部们“心领神会”,很快给他奉上“奖金”。

更令人惊讶的是,2012年下半年,张引即将离开泉山,这个时候,他还“惦记”着一些没到手的“进项”。他让属下加快进度,“奖金抓紧发掉”,甚至有个项目还在进行中,“奖金”就已经提前送到了他手上。

这个时候,他才心满意足地前往徐州市政协赴任。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除了拿下属各单位送的拆迁“奖金”,张引还擅自决定,采用自定项目、重复发放、继续发放已明令取消的奖项等形式,以“财政上台阶奖”、“财政平衡奖”、“收入目标奖”及“城建重点工程奖”的名义向泉山区四套班子领导及部分财政干部发放奖金共计1040余万元,他个人实得人民币50余万元。

以所谓“财政平衡奖”为例,该奖是泉山区私设的项目,上级没有任何文件规定。2009年至2012年,张引在明知没有任何奖金发放依据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并指使下属先后4次用财政资金违规发放“财政平衡奖”355万余元,他个人实得15万元。

为以防万一,在一次主持区委常委会期间,张引将发放“财政平衡奖”的情况向其他常委作了通报。虽然大家知道不能发,但在金钱诱惑下,没有人明确反对。

“奖金”诱人,取之无道必被捉

张引案发后,有的人替他“打抱不平”——

对于张引收受所谓拆迁“奖金”的行为,有人说,这就是发放奖金,而且有徐州市政府的文件规定作凭证,因此不能认定为违法,只能定为违纪。

对于张引滥发奖金的行为,有人认为,这是给下属谋福利,为了激励更好地工作,充其量是违纪,怎么是犯罪?

对于第一种意见,办案人员告诉记者,虽然张引拿的钱名义上是拆迁“奖金”,但张引对大部分拆迁项目没有过问,更没有到一线工作,所谓奖金只是个幌子,哪有下属单位给上级领导发放奖金的?给张引发奖金的单位也明知给他发不对,因此,在奖金的财务处理、领取手续上都不出现张引的名字。

况且,张引收受的所谓“奖金”,背后都有请托谋利事项,他本人也交代,明确知晓下属单位的奖金是不应该拿的,相关人员以奖金的名义送钱的目的是为了在个人职务职级晋升、子女家属工作等方面请他予以关照。双方在发放和收受所谓“奖金”的意思表示上心照不宣,就是以奖金之名行贿赂之实。

对于第二种意见,办案人员说,张引明知国家三令五申,严禁私自滥发各类奖金,仍个人拍板、擅自决定,4年间动用上千万的财政资金,为少部分人发各种奖金,造成巨额国有财产损失。其滥用职权的行为与造成的危害结果之间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对其依法应以滥用职权罪定罪处罚。

张引在泉山违规发放、领取“奖金”,严重影响了当地的党风和政风,导致当地出现了有的干部干工作冲着奖金去,没有奖金就没有工作动力的不良风气。

因为泉山“奖金”丰厚,在当地,一度甚至出现有的干部要被调离泉山的时候,坚决不同意,宁可在泉山退休,也不愿意到市级机关部门任职。个别已经被调离的干部,为了多拿奖金,也多次提出要回泉山工作。

事实上,泉山的“奖金”只是肥了某些蛀虫,普通的工作人员反而获利不多。比如,2011年9月,泉山区农水局以水环境综合治理奖励为名发放奖金49.5万元,其中张引等区领导和区农水局长获利颇丰,而真正在一线工作的区农水局工程科人员一分奖金也没有!

“我对辖区内大大小小的项目如数家珍,生怕放过每一次被‘孝敬’的机会。扪心自问,真正一心一意扑在项目上的心思又有多少呢?”案发后,张引忏悔说,在他的思想意识里,收受别人钱卡才是腐败,却没有意识到自己利用手中权力私分、收受下级奖金同样是腐败,“自认为这种行为披上了合法的外衣,就像皇帝的新装,陶醉其中。看起来冠冕堂皇,实则欲盖弥彰。”

警钟长鸣。党员干部当引以为戒!

(原载《中国纪检监察报》2015年2月26日)

“奖金”于我就像皇帝的新装

-------徐州市政协原副主席张引忏悔录

当了领导后,我开始放松了学习,放松了自我要求,好话听得多了,腐朽的东西乘虚而入,享乐主义思想便占据了主导地位,开始放松了自警自律自省。后来发展到钱物不论多少,不论是上级发的,还是下级单位以奖金名义送的,来者不拒。对钱的贪婪使我越陷越深,直至麻木不仁,最终不能自拔。面对自己大量违纪违法事实,我时刻反思自己,反思这些年思想蜕化变质的轨迹,剖析灵魂深处,清扫层层污垢,越是深挖,越清楚地看到我腐烂的根源。

(一)不注重学习,理想丧失,思想蜕变。我曾经也是一个办事公道公平,认真负责的领导干部,活得轻松、单纯。但是由于不注重学习,信仰逐渐淡薄,失去了理想,没有了方向。多年来,党内文件我是一目十行,看过就丢,根本就不放在心上。党纪条规、法律法规更是放在书架上当成摆设,束之高阁,却从没有翻开看过一眼。参加上级组织的学习培训,我当成是放松休闲的大好机会,根本没有理解组织上的良苦用心。区里有大会小会,稿子从来都是交给秘书来写。主席台上我像模像样地解读政策文件,会议结束后,讲过什么内容我根本不记得。学习流于形式,导致了我对党的方针政策、党纪党规的认识非常肤浅,有的甚至闻所未闻。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思想上没有了是非界限,心理上没有了敬畏感。说我是个法盲,也不是不懂不知,而是置法律于不顾,放纵权力,拿党纪国法当儿戏。不守法才是心中无法之盲、目无法纪之盲啊!目无法纪就会私欲膨胀,为所欲为,无所顾忌。追逐金钱成了我唯一的精神动力,我在金钱面前节节败退,一步一步滑向深渊,变得患得患失、思虑重重、心浮气躁。到今天我才明白学习不是一朝一夕,更不是一时一刻,而是要终身学习,注重终身的改造。过去我人在组织,心却被狭隘和金钱所俘虏、私欲所占领。今天我醒悟了,从内心深处彻底认清了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和危害性,那就是做任何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的事,都将失去一切,都要为之付出惨痛的代价!

(二)贪欲之心,使人生观、价值观扭曲。我不能正确认识矛盾,辨别是非,总是戴着有色眼镜看问题,看极个别消极现象。我把自己所作所为看作正常的事,认为发点拿点,是对工作的鼓励,理所当然,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最终没有经得住诱惑。由于我利欲熏心,自私和贪婪不断升级,收受钱物一年比一年多,那些违纪违法所得像是偷来、抢来的钱一样,既让我的贪心得到一时满足,又让我备受党纪党规威慑和尚未泯灭的良知、道德的折磨。在这种扭曲的心理中,人生观、价值观渐渐偏离了正确的轨道。我丧失了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丧失了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的原则;背弃了当初为人民服务为社会做贡献的誓言。获取金钱、贪图享受占据了我的思想、侵蚀了我的灵魂,平时所思所想就是如何赚钱,如何获得更多的财富,我的思想意识里只剩下赤裸裸的金钱了,因此在物质面前,我放弃了抵抗,而是敞开大门,最终倒在了陷阱里。

我拿“奖金”是公开的,特别是担任书记后,“奖金”一年比一年多。这还不够,我甚至巧立名目私分公款,表面上用奖金鼓励先进,实则是为了个人敛财的方便。刚开始时,自己拿的比别人多心里还胆怯、害怕,后来逐渐心安理得,觉得不够就用财政的钱配套,再后来发展到只要是重点项目,就列支发钱。拿着这些钱,自认为是填补自己平时工作的辛苦和压力,是劳有所获。我开始把个人正常的工作付出和合法收入以外的不义之财挂钩,从自我安慰中寻找平衡,有时长时间拿不到“奖金”,我还会主动打电话“询问”:项目进行得怎么样了,加快进度啊,大家都比较辛苦,该鼓励的要鼓励啊!得到了这种暗示,他们也就心领神会,甚至有的项目还在进行中,“奖金”就已经到位了。我对辖区内大大小小的项目如数家珍,生怕放过每一次被“孝敬”的机会。扪心自问,真正一心一意扑在项目上的心思又有多少呢?在我的思想意识里,收受别人钱卡才是腐败,却没有意识到自己利用手中权力私分、收受下级奖金同样是腐败,自认为这种行为披上了合法的外衣,就像皇帝的新装,陶醉其中。看起来冠冕堂皇,实则欲盖弥彰。

(三)宗旨意识被物欲横流冲垮。随着思想蜕变,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淡薄了。看着那些老板住豪宅开好车,穿名牌出入高档会所,灯红酒绿纸醉金迷,过得何其潇洒自如……比比自己,没日没夜地加班,有时招商引资还要赔着笑脸,每个月就拿这点工资,觉得太亏了!我自感层次比他们高,文化水平又比他们高,凭什么不如他们?想想心理就失衡,对待工作对待人民群众表现得越来越麻木,越来越冷漠,丝毫感受不到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鱼水之情。这几年经济在发展,但有些民生保障问题还欠账很多。有的困难群众因为经济困难自愿放弃重病治疗;辖区内大片危旧房,脚插不进去,头抬不起来,屋外下雪、室内成冰。我不想更不敢看到上访群众期盼的眼神,党组织培养了我,人民群众才是我的衣食父母,可我在金钱的诱惑下一天天丧失了共产党员的爱民之心、为民之情。内心的贪欲战胜了良知,越来越难以控制,防线被无情地冲垮了,一发不可收拾,真如激流放舟,一泻千里啊!

(原载《中国纪检监察报》201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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