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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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柞水县纪委将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在全县进行通报。

1.瓦房口镇老庄村村委会主任张兴怀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18年2月,瓦房口镇老庄村村委会主任张兴怀在为儿子举办结婚事宜中,违规收受村党支部、村委会、村监委会班子成员及服务对象礼金2700元。2018年6月,张兴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将违规收受礼金退还管理服务对象。

2.下梁镇水务站干部孔亮违规报销餐费问题。下梁镇水务站干部孔亮违规报销2014年4月20日在商洛市参加业务培训期间餐费190元。2018年7月,孔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餐费被镇财政收缴。

通报强调,中秋、国庆节将至,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要树牢“四个意识”,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守住纪律红线和底线。各级党组织要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大力整治“四风”,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常抓常管,常咬耳扯袖,多红脸出汗,让党员干部习惯在监督的环境下工作和生活,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风化俗、成为习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纠正“四风”不停步、不松劲、再出发,把查处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与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同等对待,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寸步不让,加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问题的问责力度,以问责倒逼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部门主要领导,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进一步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柞水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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