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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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河镇潘家完全小学违规公务接待等问题。2016年7月10日,上级一行3人到双河镇潘家完全小学检查工作,公务接待中校长何祥东安排10名教师陪餐,陪餐人数超出标准规定;2016年7月,该校以教师加班、值班和晚自习补助等名义发放各类补助款4100元。校长何祥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报账员陶世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红军镇红军村支部委员、四组组长李业林操办妻子生日宴问题。2016年12月14日,李业林在家中为妻子操办36岁生日宴,共收受52人礼品、礼金21400元,其中:收受本村群众25人礼金4800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李业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还礼金。

3、蜀河镇蜀河初级中学违规发放补助费问题。2015年1月31日,该校以“2014年秋季周末值班及24小时夜班补助”名义发放11人补助费6600元;2015年7月10日,该校以“2015年春季周末值班及24小时夜班补助”名义发放11人补助费8800元。时任校长胡小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该校时任校办室主任胡宗军、时任会计刘虎予以诫勉谈话。

4、仁河口镇方家湾村违规公款购买香烟问题。2014年1月23日至2015年3月29日,方家湾村干部违规公款购买香烟1833元,并以办公用品的发票核销入账,所购买香烟用于村级会议及接待。刘呈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村主任李达洋予以批评教育,对村文书赵莉予以约谈提醒。

5、仙河镇大龙王沟村村主任陈永银超标准操办其子婚宴问题。2017年2月8日,陈永银在家中为其长子举行婚礼,婚礼期间共收受礼金249户56700元,置办酒席41桌,其中:收受大龙王沟村村民89人礼金14600元(贫困户6户礼金900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陈永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还村民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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