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川县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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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宜川县纪委现将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县房屋征收办原主任杜晓东组织单位人员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报销个人费用、私设“小金库”问题。2013年7月至8月,杜晓东违规向单位职工发放加班费,津补贴共14900元;8月,利用周末组织单位职工赴山西临汾华尧水上乐园、王家大院、绵山旅游花费8022元;12月经手购买3500元烟花炮竹给单位职工发放;任职期间,在单位“小金库”中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各项费用12164.99元。收缴违规领取的违纪资金34913.21并上缴县财政。2018年6月,杜晓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云岩镇东阁楼行政村西阁楼村民小组长杨永红违规给孙子操办满月宴席问题。2018年4月,杨永红在家中设宴庆祝其孙子满月宴席,邀请非亲属人员参加,宴请人数18桌,收取礼金5万余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7月,杨永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集义镇桌里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李建明违规发放通讯补贴报销个人用车费用问题2016年12月,李建明给村干部发放2016年通讯补贴900元;2016年、2017年,李建明在村集体账务中报销个人5次用车油票425元。2018年9月,李建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交里乡太泉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张学智违规报销土特产费用问题。2012年8月,张学智想为村争取引水项目,购买鸡蛋和绿豆共花费600元,同年9月在村集体账务中报销购买土特产费用600元。2018年9月,张学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英旺乡英旺行政村会计李云斗虚列支出公款吃喝问题。2018年4月,李云斗组织村民打扫完河道卫生后,在英旺街道田园饭店吃饭花费192元,李云斗将192元餐费虚列到打扫卫生费用中,在村集体账务中予以报销。2018年9月,李云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宜川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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