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寿县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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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续正风肃纪,发挥警示作用,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近日,永寿县纪委对今年以来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县民政局主任科员董俊杰公款购买土特产、发放通讯费问题。2013年至2014年,县老龄办公款购买土特产、违规发放通讯费共计18550元。2018年2月,县纪委给予董俊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县御驾宫卫生院院长闫高峰超标准接待问题。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闫高峰在任御驾宫卫生院院长期间,招待费支出共计17339元。2018年3月,县纪委给予闫高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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