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益区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打印

中秋、国庆佳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确保节日风清气正,近日,王益区通报了3起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1.王益区食药局原局长路亚峰在2015年任王益区食药局局长期间,违规发放值班、加班等各类补助共计9480元。2018年5月,路亚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

2.王益区黄堡镇教育总支书记、教育办主任李永平在2016年11月至2018年期间,对教育办公车管理失职,致使司机多次公车私用、长期违规停放,且李永平2次私自将公车违规借给他人使用。2018年7月,李永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铜川市青年路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党斌宏在未有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经召开校委会商议决定,违规发放教师加班费和值班费共计37625元。2018年8月,党斌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铜川市王益区纪委监委)


上一条:铜川市纪委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下一条:铜川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