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市纪委监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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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近日,铜川市纪委监委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通报。

1.印台区直属机关工委书记王玉宝违规报销个人通讯费问题。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王玉宝任印台区防汛抗旱办公室主任期间,违规用公款报销个人通讯费4260.65元。2018年8月,王玉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缴违纪资金。

2.耀州区小丘镇朱村党总支书记刘兴德借革命传统教育之机绕道旅游问题。2017年6月,刘兴德组织党员干部赴延安接受革命传统教育过程中,绕道壶口瀑布景区旅游,违规多报销租车费1000元。2018年12月,刘兴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追缴违纪资金。

3.王益区七一路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所长张劲涛、工作人员李冲锋违规管理及使用制式摩托车问题。2017年10月至2018年7月,张劲涛私自将司法所司法制式摩托车交李冲锋保管,期间李冲锋多次违规私用该车上下班及日常出行。2018年8月,李冲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10月,张劲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宜君县棋盘镇迷家河村党支部副书记王春良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5月,王春良任原血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在自家房屋建成封顶时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礼金4700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1月,王春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铜川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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