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有人“挺”,更有“法”佑
打印

近日,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对叶挺烈士近亲属叶正光、叶大鹰等起诉“暴走漫画”运营公司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名誉侵权一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决该公司在国家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开道歉,消除其侵权行为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并向原告支付精神抚慰金10万元。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施行以来,由英烈家属作为原告起诉侵权者第一案。

该案彰显了全国人民努力维护烈士形象的自觉。国家的历史是一个国家文化的血脉和根基,而革命历史则是由无数仁人志士、英雄儿女用血和泪书写的。对历史的忽视,就是对国人的忽视;对历史的侮辱,就是对国人的侮辱。因此,努力维护烈士形象,不仅仅是叶挺子孙的责任,更是国人的责任。

该案彰显了多元价值社会中的取舍。烈士形象与网络新媒体的碰撞,出现了不和谐的声音。一些“大V”、网红,取乐烈士形象哗众取宠,博取点击量,以此获利或者满足自己的虚荣感。这种无底线的娱乐、无节制的手段,必须予以有力抨击和抵制。

该案彰显了国家法治正史之名的担当。4月27日,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该法的出台是我国依法治国的担当,更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缩影。该案的依法判决,不仅是对法律的遵守,更是对国家法治正史责任的担当。——央视网


上一条:宁陕 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提出“精准”方案
下一条:金台区 深挖细查严防“节日病”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