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明纪-陕西理工大学开展胡传祥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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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自我监督,提高政治觉悟,认真汲取教训,3月30日,按照省纪委监委、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统一部署,陕西理工大学纪委召开胡传祥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教育专题会。校纪委书记王岗出席,校纪委委员、各基层党委纪检委员、纪委办、监察处全体干部参会。

会议由校纪委副书记、监察处长赵奔主持。

监察处副处长朱惠民传达了省纪委《关于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认真开展胡传祥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并组织学习了《关于胡传祥严重违纪违法案的通报》,宣读了《陕西理工大学关于开展胡传祥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教育活动方案》,对教育活动涉及的各个环节及要求做了说明。

王岗指出,去年以来,吉林、广东、辽宁、湖南、云南以及我省等地陆续有纪检监察干部因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说明一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对腐败并不具有天然的“免疫力”,如果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就很容易在权力和利益面前迷失自我,从党的忠诚卫士沦为遭人唾弃的腐败分子;另一方也表明了党对任何腐败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彰显了强化自我监督、确保队伍纯洁、勇于清理门户、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坚强决心。

王岗强调,全校纪检监察干部都要深刻汲取胡传祥案教训,以案明纪,对照自查,履职尽责。一是要提高认识,充分认识上级纪委查处胡传祥案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一定要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四个意识”,做遵规守纪、奉公守法的模范和标兵;二是要联系实际,认真开展对照和查摆。通过随后两次党纪党规学习和专题研讨,再次深化认识、明确职责、夯实基础,做到“讨论实、查摆准、整改严,效果好”。三是要切实做好“以案促改”。纪检干部要“政治过硬”,做好中省重大工作部署的落实监督,协助党委抓好师德师风建设。要“工作过硬”,工作作风优良、工作水平高,在工作中体现“细心、耐心、真心、善心”,既不疏忽大意又不矫枉过正。要“自律过硬”,“刀刃向内”既是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的拷问,也是对纪检监察干部规范执纪的思考,必须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来锤炼自己,淬炼成钢。(陕西理工大学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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