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有色集团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纠正“四风”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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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四风”,陕西有色集团纪委结合实际,于2017年9月开始在系统范围内开展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为确保本次检查工作取得实效,集团纪委联合审计部、资产财务部组成3个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抽查账目等方式对部分单位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报销差旅费、违规使用办公用房、违规使用公车、公款旅游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

从检查结果看,大多数单位能够严格审批程序,招待费、办公费明显下降,车辆配置及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得到有效整改,公款旅游、铺张浪费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仍有个别单位存在公款购买高档白酒、香烟,超标准报销差旅费,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在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中,因违规购买高档白酒、香烟给予3人党纪处分,政纪处分1人、诫勉谈话2人、提醒谈话2人,违规报销的相关费用全部退交。另有3名单位主要领导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追责问责,并在有色系统范围内进行通报。

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的开展,是有色集团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延续,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重要指示的具体行动。不仅为企业广大干部职工敲响了警钟,也为纠正“四风”工作的常态化奠定了坚实基础。有色集团将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务接待、差旅费支出等有关规定,抓住党政主要负责人等“关键少数”,确保有色集团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为建设“三个陕西”、实现追赶超越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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