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发改委纪检组第一时间组织学习监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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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新华社受权全文播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27日上午,省纪委驻省发改委纪检组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国家《监察法》。

会上,全体人员认真研读了国家监察法的基本内容,并就监察机关的职责权限、如何实现监督全覆盖等问题进行了深度分析讨论。驻省发改委纪检组组长王鹏民同志就下一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提出具体要求。

王鹏民指出,出台《监察法》是中国全面深化改革和构建高效国家监察体系的必然要求,是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对以法治思维和方式推进全面反腐意义重大。王鹏民对下一步学习贯彻提出三点要求:第一,认真领会,吃透精神。全体人员要加强对《监察法》的学习,把学习《监察法》和贯彻两会精神结合起来,全面领会掌握《监察法》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努力营造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第二,联系实际,狠抓落实。《监察法》共分9章,包括总则、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监察程序、反腐败国际合作、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法律责任、附则,共69条。纪检组要根据新出台的《监察法》,尽快把以前的工作规程和制度办法梳理一遍,同时指导综合监督单位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监察法,做到我们的工作与《监察法》有效对接,切实以《监察法》为基本遵循、用《监察法》指导工作。第三,提高水平,强化监督。国家《监察法》旗帜鲜明宣示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明确了监察机关的主要职能和职责,赋予了监察机关必要的权限。作为省纪委派驻机构,工作职能、监督范围、管理权限等很多内容都发生了变化,所以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监察工作运行机制,加强对审查调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切实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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