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滨区:用“精准监督”护航“精准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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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宝鸡市渭滨区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精准监督、精准问责,力求精准脱贫、阳光脱贫、廉洁脱贫,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奋力实现追赶超越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坚持问题导向,以精准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针对去年全省市际交叉检查反馈、暗访和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抽调精干力量,对每个问题成立专项调查组,对所有问题进行大起底,力求弄清事实、厘清责任,严肃问责、推动整改。一是针对全省市际交叉检查反馈的问题,组成8个专题调查小组,把反馈的六个方面问题细化成17个具体问题,逐一核实、逐人见面,责任追究15人。二是针对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在派出检查组现场核实后,召开扶贫专项会议,研究处分意见,责任追究11人,党政纪处分7人,其中科级领导4人。三是针对日常脱贫攻坚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对基层工作指导不力、措施不实、工作随意性大的相关人员进行立案处理,共责任追究13人,党政纪处分7人,其中科级领导3人。在全区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表彰暨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大会上,对脱贫攻坚工作履职不力、表现“一般”的18名村两委干部、1名第一书记、1名驻村工作队队员、1名包村干部和36名帮扶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

开展专项检查,以精准执纪力促政策落实

坚持“三个不放过”,即问题查不清不放过、责任查不明不放过、问责不到位不放过,以精准监督执纪,力促各项扶贫政策落实落细。针对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采取查看资料、查阅账务、实地检查、随机入户等方式,对全区11个贫困村和12个非贫困村的47个涉贫项目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及扶贫项目进度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个别镇村存在的苗木购置账物不符、涉嫌虚报“扶贫经济林”项目资金和部分补助资金仍闲置在村集体账户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针对涉贫项目落实情况,对全区土坯房改造、村级“一事一议”、移民搬迁、基层设施建设等44个涉贫项目进行了检查,对存在招投标审核把关不严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邀请专业机构对涉及搬迁的125户贫困户进行逐户测量,针对“三超”等问题与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提出了整改方案。

建立长效机制,将精准监督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

针对部分干部作风漂浮、纪律松散,对待脱贫攻坚工作消极应付、弄虚作假的问题,渭滨区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将精准监督贯穿工作全过程。一是坚持监督重心下移。建立脱贫攻坚暗访检查制度,不定期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接进户的方式,深入贫困村、贫困家庭、扶贫项目点进行检查,了解脱贫攻坚真实情况,寻找存在的问题,把监督触角延伸到最基层。去年以来,对检查中缺岗、工作不实的22个单位31名干部诫勉谈话,在全区通报,并向区委作出深刻检查,限时整改,上报整改措施。二是主动出击寻找问题线索。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在市、区各级媒体和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三个助力”违纪违规问题举报电话,实行专人受理,形成信访问题线索搜集机制。与反腐败协调小组加强沟通,挖掘可能隐藏的问题线索,实现优势互补。常委带队不定期对“四支队伍”履职情况进行暗访检查,拓展线索来源。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专项巡察、督察检查、部门监管、基层自查等作用,实施全方位监督。三是建立问题线索移送协调机制,督促扶贫、财政、发改、审计、民政等职能部门及时移送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分析研判扶贫领域的问题特点,及时排查隐患,解决监管不到位问题。截至目前,全区扶贫领域共责任追究112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40人,组织处理72人。

坚持抓常抓细,以过硬作风保障各项脱贫攻坚任务完成

脱贫攻坚,关键在人,成败在干部。渭滨区以“五个必须”夯实帮扶工作力量责任,以严实作风推进脱贫攻坚。一是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按要求下村入户开展帮扶工作,对无故不到岗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二是必须认真做好帮扶工作。所有帮扶工作力量要按照区镇统一部署要求,把握工作节奏,按时间节点按时完成好工作任务。三是必须整合工作力量。脱贫攻坚工作“四支力量”和“八办两组”要在村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真正形成合力,有力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五是必须严格考核问责。严格落实《渭滨区脱贫攻坚问责办法》,对各类检查中出现严重问题的相关责任人给以免职、停职组织处理和警告以上纪律处分为主,而且主要问责一把手和直接责任人,进一步传导压力。同时,不断加强对镇街、部门以及到村“四支力量”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检查,重点查处“不想为、不愿为”等慵懒散行为,顶格查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落实。

编辑:弓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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