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提级严查 剑指脱贫攻坚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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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协助人民政府管理扶贫专项资金的职务之便,侵害群众利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5月9日,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对龙镇丁家沟村扶贫互助协会樊某、赵某涉嫌挪用扶贫专项资金案提起公诉。

作为榆林市监委成立后提级办理的第一起涉及扶贫领域腐败案件,樊某、赵某违纪违法问题向社会公开后,在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产生了强大震慑作用。

“决定提级办理这起村级扶贫领域腐败案件是考虑到涉案人员较多,村情复杂,家族势力较重,在当地影响恶劣。”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三室的负责人说。

“要把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惠民政策落实中的‘微腐败’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工作重点。”榆林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今年以来,榆林市纪委监委继续保持惩治扶贫领域腐败高压态势,两次召开助力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一次专题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并制定出台《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

5月22日 6月7日,榆林市纪委监委各执纪监督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共检查县市区12个,乡镇75个,进村96个,入户229户,对现场发现的需要整改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115个,发现需要进行核查的问题线索12个。

榆阳区纪委牵头成立七个督查组,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督查工作,并将督查结果建立督考台账,计入年终专项考核,按月通报,晒出成绩,晾出问题;清涧县纪委以初核促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全县党员干部形成“以案为镜、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向群众释放了“拍蝇”绝不手软的强烈信号;吴堡县紧盯扶贫领域中履职不力、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突出问题,对全县5镇1街道、100个行政村、4个社区开展了扶贫领域专项巡察……

要实现监督和问责的精准,就要用“绣花”的态度落实扶贫责任,用“全视角”的方法总结共性问题。

榆林市纪委监委建立起12县市区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脱贫攻坚帮扶任务台账和市直部门、县市区扶贫任务及项目台账。同时,要求各县市区纪委按照市纪委统一模式,建立县市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脱贫攻坚帮扶任务台账和县直部门、乡镇扶贫任务及项目台账,明确帮扶单位、帮扶领导、第一书记、工作人员、帮扶村(户)、实施项目、县市区纪委联系室责任人及督查人员。

严把问题线索关。建立了与扶贫、财政、审计、民政、农业等职能部门的扶贫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市县乡三级纪委对发现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单独建立台账,实行集中管理、快速核查、办结销号。凡是涉及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及时分流、及时处置、及时查处。

经过对全市175个乡镇1074个贫困村和部分贫因户的走访调研,榆林市纪委监委详细梳理细化为两大类,十项具体问题。

下一步,榆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围绕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扶贫领域干部作风问题展开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扶贫领域项目设计、审批、招投标、验收、资金拨付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扶贫领域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把关不严,导致质量不合格甚至出现“豆腐渣”工程等问题;扶贫领域贪污挪用、截留私分扶贫资金、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问题;虚列项目、虚增工程量套取国家扶贫资金;编造事由、虚报人数等方式,骗取、冒领低保、危房改造补助等扶贫资金问题;利用审批权或资金发放权等违规收费、截留私分问题;违反财经纪律和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将专项扶贫资金用于非扶贫项目等问题。以及扶贫领域干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和监督执纪不到位问题。

“不仅要解决扶贫领域精准识别不够、分配不公、优亲厚友等问题,更要关注扶贫领域深层次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查处发生在基层选举、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行政执法、教育医疗、金融信贷、生态环保等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以及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执法不公、欺压群众等行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榆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杜寿平在近日召开的全市工作推进会上强调。

截至5月份,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梳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209件。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21人,“第二种形态”处理199人,“第三种形态”处理13人,“第四种形态”处理4人。党政纪处分214人,其中贪污侵占处分17人,虚报冒领处分25人,截留挪用处分43人,优亲厚友处分26人,形式主义处分16人,官僚主义处分9人,弄虚作假处分1人,履职不力处分40人,其他类处分37人。涉及乡科级干部33人,一般干部18人,农村干部163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市本级2人,县区2人)。公开通报曝光46起60人。

编辑:马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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