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雨皋:议政参政的楷模 勤政廉政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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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雨皋同志是我党的亲密战友,又是以民主党派身份从事政法工作多年的优秀领导干部。数十年来,他为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为建设社会主义祖国,为陕西检察、司法工作的建设,倾注了全部的心血,赢得了党和人民的信任和赞扬。陈雨皋同志虽然离开了我们,但他对党、对人民、对社会主义事业的无限忠诚,高度负责的无私奉献的精神,永远铭刻在我们心中。在党中央提出密切联系群众和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今天,学习陈雨皋同志的优良品德,对每一个爱国者,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肩负领导重任的干部来说,更有现实的启迪作用。

我是党的儿子,党叫干啥就干啥

陈雨皋同志早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就同我党有了联系。1937年,“卢沟桥事变”发生后,驰骋在抗日疆场的三十八军,是国民党军队中进步空气浓厚,积极抗战,是我党改造和掌握的一支主要武装力量。在艰苦卓绝的八年抗日战争中,这支部队在中国共产党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指引下,顾全大局,忍辱负重,为民族解放,为保卫祖国,建立了不朽的功绩。当年陈雨皋同志就在这支部队中担任军部人事科长。在三十八军工作期间,陈雨皋同志虽不是共产党员,但他在党的领导下,积极从事秘密的或公开的工作。

他用手中掌握的人事权,在三十八军党组织的领导下,积极培训干部把大批共产党员、积极抗日的进步人土,安排到全军各级担任领导工作,为我党改造和掌握三十八军起了重要作用。1939年春天,三十八军地下党为了加强同党中央、中共陕西省委的联系,设立了秘密电台,从事电台工作的地下党员刘协、李景浒、薛文清的行动受到敌人的怀疑。不久,刘协被解职,由王学孟担任三十八军通讯大队(后改为通讯连)队长。此人思想反动,采取种种手段干扰,监视秘密电台的工作,使三十八军地下工委同党中央的联系受到很大影响。为了拔掉这颗钉子,陈雨皋同志撤掉了王学孟的职务,委派中共党员沙成轩担任通讯连长,使党的通讯工作重新活跃起来。陈雨皋同志在三十八工作期间,由于同地下党联系紧密,思想进步,积极抗日,受到国民党右翼势力的注意和仇恨,怀疑他是共产党员受到打击和迫害,被迫离队返乡隐蔽。

1949年12月2日,国民党特务将他速捕入狱,解至汉中、绵阳,准备秘密处决。在狱中,敌人采用酷刑,妄图从他嘴中敲出三十八军地下党的情况,陈雨皋同志大义凛然,不吐真言,充分显示了一个正直民主人士的高贵气节。同年12月6日,绵阳解放,国民党专员、县长等怆惶逃跑,陈雨皋同一百八十多名“政法犯”获救脱险。1950年初,陈雨皋同志经过短期养伤,便满怀着对党和人民共和国的深情,参加了我党的政权建设和经济恢复工作,先后担任民革陕西分部副主委、省政协常委、副主席、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省司法厅副厅长、省交通斤副厅长等职。在任职中,他并没有因为自己是民主人士而疏于职守,而是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他常说:“我是党的儿子,没有党就没有我陈雨皋。”他热爱党、热爱毛主席、热爱人民,坚信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党叫干啥就干啥,一切服从党安排。七十年代初,他担任省政协副主席后,党为了统一成线工作的需要,安排他当省民革副主委,他犹豫了。他长期的奋斗目标是参加光荣、伟大、正确的中国共产党,他考虑了很长时间下不了决心。后来省委给他做工作说,党没有忘记你,让你到民革去所起的作用比一个共产党员起的作用更大,党的这种安排是对你更大的信任。他服从了,事后他对人说:“我是党的儿子,理所当然服从党的安排。”

我的第一需要就是学习

陈雨皋同志参加工作后,社会职务很多,社会活动十分繁忙。在他担任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期间,正值我国进行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工作需要他具备较高的政治、政策、法律、检察业务等多方面的知识和水平。当时,由于陈雨皋同志的身体在狱中受到严重推残,健康不佳,党组织在他的生活方面给予了适当照顾,但他什么也不要,每当组织上问他有什么需要时,他总是说:“我什么也不需要,我的第一需要就是学习。”他在日常的衣食住行上从不计较,而且节衣缩食。但在学习上却一丝不荀,以极大的毅力和精力如饥似渴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他通读了联共(布)党史、政治经济学、社会发展史,反复学习了毛主席的实践论、矛盾论、新民主主义论、论人民民主专政等著作,以及法律、检察等方面的书籍。他读起来专心致志,有时达到了废寝忘食的程度。他读书不仅圈点、眉批,而且撰写读书笔记。在省检察院工作的五年中,他写成的读书笔记,少说也有数十万字。平时下乡检查工作,他总是轻装简从但随身携带的学习材料一件都不能少,工作再忙、再累,每天早晚都要挤出一些时间读书学习。他的工资比党员领导干部高,他除了维持一家人的简朴生活,接济一些有困难的同志和群众,剩余部分都用在买书上。功夫不负勤奋人。陈雨皋同志在大学里学的是哲学,但他在业务陌生的岗位上,勤奋学习,善于钻研,很快使自己成为一名懂业务的内行领导。

人民的勤务员

陈雨皋同志的工资比一般党员领导干部高一些,但他从不乱花掉一个钱。在机关遇啥吃啥,从不搞特殊化。在家里也是粗茶淡饭,顿顿少不了杂粮。有时外出开会、工作,误了开饭时间,从不在街上买零食吃,回到机关不准炊事员做,买个馒头,喝杯开水就行了。

1950年和1951年他在陕南参加土改,组织上为了保护他的安全,照顾他的生活,给他派了一名警卫员。每次外出他不准警卫员带枪。对身边的工作人员说:“咱们下来是参加土改的,背上枪,摆出个首长样,吓都把老百姓吓跑了,怎么工作”?无奈,警卫员只好偷偷把枪带上,不让陈雨皋知道。当时,地委,县委安排他住机关,他偏要住到群众家里去。住下去不要紧,吃饭成了大问题。群众感激我们,总要做点好吃的,差不多顿有肉。开初,他总是多给钱,后来随行的同志提意见,认为在群众家吃饭,有统一的交费标准,你多给了,别人咋办。他接受了大家的意见,但提出今后给他安排生活不准有肉。以后吃饭见到有肉,就坚决不吃,拔腿就走,弄得大家很为难。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每到一处,就给村干部说,我们那个老头身体不好,不能吃肉,吃了就犯病。有些群众不信,就把肉做好放在饭底下,吃着吃着肉露出来了,弄得大家面面相觑。好在一个地方住久了,群众了解了,熟了,事情就好办了。住在群众家里,陈雨皋同志每天早晚要给房东打扫院子、担水;农忙了,帮助收割庄稼。为了保密,不称他的职务,称老陈。可这个老陈与众不同,他拿起扫把、水桶,就被身边的工作人员夺走了,而且经常有地区、县上的领导来看他。群众知道他是上边来的大首长,找的人逐渐多起来,忙得不可开交。反正再忙,只要群众找上门来,他都要放下手头上的工作,让坐递茶,耐心听,认真记,从不敷行马虎。我们看他太忙,建议他转移地方,或者托病闭门谢客。他说:“那怎么行!对人民群众应该象对自己的亲朋好友一样,这样才像个勤务员样子。”

陈雨皋同志是责任心很强的领导,也是最关心人的领导。在他周围工作的同志,如警卫员、司机、秘书等,他不仅在政治上关心他们,甚至吃、穿、住、行、婚姻大事都放在心上。他为许多人联系工作,解决住房困难,而他自己的子女却在待业,他到临终还住在两间破旧的平房里。他要别人劳逸结合,而他自己却没有节假日,从早到晚拼命工作。他说:“旧社会占去我的时间太多了,现在年纪大了,工作的时间不多了,只有加倍工作,才能报答党和人民对我的期望。”

“认法不认人,认法不认财,认法不认权”

陈雨皋同志在担任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的五年间,正是阶级斗争最激烈的时期。土改、反霸、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接连不断,他本着对人民的爱,对敌人的恨,拼搏战斗在阶级斗争第一线。在镇反运动中,他负责西安片的死刑复核工作,为了及时处理那些血债累累的反革命分子,他几乎天天熬夜,有时忘了吃饭。有一次为了审结一批案子,他昏倒在办公桌上,钢笔把嘴都戳破了。当同志们把他叫醒时,他说:“没有什么事,我打了个盹”,又投入了紧张的工作。

在汉中参加土改时,当地群众向他揭发恶霸朱XX、刘XX的罪恶,他带领工作人员日以继夜,走村串户搜集罪证,当这两个血债累累的恶霸地主被处决后,群众前来感谢他时,他却对群众说:“我和你们一样,都是受他们压迫,受他们欺侮的。这是毛主席、共产党给咱们出的气,要感谢咱们共同感谢毛主席、感谢共产党吧。”

在“三反”、“五反”中,有的案子涉及内部一些干部。有人劝他“糊涂一点,山不转路转,抬抬手就过去了”。他从来听不进这一套,他以廉洁自守,以刚直冲杀。他经常教育身边的工作人员:“作为人民的检察官,一定要公正廉洁,认法不认人,认法不认财,认法不认权”。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在办案中他始终坚持严谨细致的作风,对大案要案,只要他在,一定一抓到底。他亲自阅卷,亲自核对证据,有时还要提审被告或询问有关人员,做到实事求是,证据确凿。他教育全体检察干部:“执法如山,首先要铁证如山,没有铁证,绝对做不到执法如山。

1952年,他在汉中检查工作中,接到群众来信,反映当地在定一起暴动案时有严重的刑讯逼供,其中有重大冤案。陈雨皋同志对这一申诉极为重视,后经褒城县检察院复查,确实是一起冤案,在他干预下,经过法律程序,彻底作了平反昭雪,对造成这起重大冤案的有关人员,根据情节追究了刑事责任。当在发案地召开千人群众大会公开处理后,在干群中引起了强烈反响,群众说:“共产党象太阳,照到哪里哪里亮。”陈雨皋同志虽然离开了我们,但在他身上表现出来的崇高品德和优良作风,特别是他热爱党、相信党、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耿耿正气,永远是我们干部,特别是政法干部学习的榜样。(原稿载于《陈雨皋纪念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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