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汉宣帝刘询的“高薪养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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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汉宣帝发现基层官吏虽然勤于政事,但俸禄很低,出现了侵渔百姓利益的现象。他认为,基层官吏俸禄微薄是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因此,通过采取提高官员的俸禄和加强考核等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其廉政水平,达到了政治清明的目的。

历史的经验证明,若贪污腐化风气盛行,则会损害人民利益,削弱人民对国家及统治者的信任,破坏国家经济基础,从而引发社会动荡,甚至政权颠覆。汉朝治国重治吏,首先要求官员惜民力、勤治事、尚节俭。特别是汉宣帝为政,尤其以治吏为根。

汉宣帝刘询(前91年-前49年),西汉第十位皇帝,前74年—前49年在位。原名刘病已,汉武帝刘彻曾孙,戾太子刘据之孙,史皇孙刘进之子,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贤君,在位期间,全国政治清明、社会和谐、经济繁荣、四夷宾服,史称“孝宣之治”,又称“孝宣中兴史家称西汉国力在其治下最为强盛。在以制定庙号、谥号严格而著称的西汉一朝,刘询是四位拥有正式庙号的皇帝之一。

一、躬亲朝政,平乱定鼎

汉宣帝即位后的第六年(地节二年,前68年),霍光去世。汉宣帝与上官太后亲临丧礼,以皇帝规格的温明厚葬霍光,并加封霍光的侄孙霍山为乐平侯,以奉车都尉的官职领尚书事。与此同时,汉宣帝认为时机已到,开始亲理朝政。他重用御史大夫魏相,让魏相以给事中的身份参与朝中的机密决策,后来又提拔魏相为丞相。继而任命邴吉为御史大夫,又委以他的岳父平恩侯许广汉以重任,逐渐把权力收归己手。

二、吏不廉平,则治道衰

“吏不廉平则治道衰”,出自汉宣帝神爵三年(公元前59年)秋八月所下的诏书,“秋八月,诏曰:“吏不廉平则治道衰。今小吏皆勤事,而奉禄薄,欲其毋侵渔百姓,难矣。其益吏百石以下奉十五。”意思是官吏不廉洁、判案不公平,政权就会衰败。“信赏必罚,综核名实,政事文学法理之士咸精其能”,地方官吏“所居民富,所去民思”。

从汉宣帝诏书可知,提薪对象仅限于“百石”以下的小吏,增长幅度为百分之五十。按《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这些人为亭长及乡三老、有秩、啬夫、游徼等,分布广,人数多,涉及面广。这一措施的实行,对于稳定汉帝国的基层政权有一定积极作用。这一认识与现代西方高薪养廉制度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

三、整饬吏治,加强奖惩

汉宣帝即位后,除亲自过问政事,省去尚书这一中间环节,恢复了汉初丞相既有职位又有实权的体制外,还特别重视地方长吏的选拔和考核,并下大力气整饬吏治。

为此,汉宣帝建立了一套对官吏的考核与奖惩制度。他多次下诏对二千石(郡守级官吏),实行五日一听事制度;并不定期派使者巡行郡国,对二千石官员的工作进行考察。根据考核结果,信赏必罚。他颁布诏令说:“有功不赏,有罪不课,虽唐虞犹不能化天下。”在他当政时,一大批因政绩突出的官员受到了奖励,或以玺书勉励,增秩赐金,或爵关内侯,升任九卿或三公。对那些不称职或有罪的官吏,则严惩不贷。对于亲信近臣,“至于子孙,终不改易。”结果是“枢机周密,品式备具,上下相安,莫有苟且之意也”。对于郡太守,汉宣帝坦言他们是辅助天子治国理民的关键所在,是“吏民之本”,如果时常调动变易就不会被其属下尊重,上下难以相安;如果实行“久任”制,百姓知其将长时期在职,就不敢欺罔上司,自然就会“服从其教化”。

随着这些措施的推行,一大批“良吏”便逐渐造就而成。其中,还有许多官吏是由低级郡吏察廉晋升而来,或因明经而被提拔。对治理地方确有优异政绩的郡太守,汉宣帝常用的奖励办法是:颁布玺书嘉奖勉励;在原有的薪俸基础上增加俸禄;赏赐金钱若干;甚至拜爵至关内侯,使之得以享受政治名誉与经济利益 。如胶东相王成在“考绩”中被认为安抚了大量流民,“治有异等”,就得到了明诏褒奖,并提升其俸禄为“中二千石”,赐爵关内侯 。另外一位名臣黄霸,曾经因为有过失而被贬,以八百石的官秩再度出任颍川太守,任职八年,郡中大治。汉宣帝下诏称扬,并给予“赐爵关内侯,黄金百斤,秩中二千石”的额外奖赏。

由于大刀阔斧整顿吏治,汉宣帝时期吏治清明、社会和谐、经济繁荣、四夷宾服。《汉书•循史传》称:“是故汉世良吏,于是为盛,称中兴焉。”一语道出了贤臣良吏辈出是“宣帝中兴”的重要原因。

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在今后我们的廉政建设中,我们应该进一步挖掘古今中外廉政制度的精华和启示,从而为我国廉政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OL].北京:新华网,2015-10-29.

[2]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2007.

[3]李小红,张如安.中国古代廉政思想简史[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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