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书记面对面】第㉙期·绥德县纪委: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一体推进“三不”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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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地处陕北腹地,榆林市东南部,总人口36万人,素有“上郡古邑”“秦汉名邦”“天下名州”等美誉。绥德还是陕北革命老区,是榆林地区红色资源最丰富、最集中、最有代表性的地方。近年来,绥德县纪委监委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在近几年的各项目标任务考核中名列榆林市纪检监察系统第一方阵,先后获得省、市、县“先进单位”“优秀单位”“先进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中共绥德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万华(右)

 

8月13日,《秦风热线》“纪委书记面对面”系列广播专栏,邀请榆林市绥德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万华做客直播间,介绍绥德县纪委监委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具体举措。

1.绥德县纪委监委

绥德县纪委组建于1950年2月。绥德县监察局设立于1988年1月。1993年4月,绥德县监察局与绥德县纪委合署办公,为一套机构,两块牌子。2018年2月,撤销绥德县监察局,组建绥德县监察委员会。在近几年的各项目标任务考核中名列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第一方阵,先后获得省、市、县“先进单位”“优秀单位”“先进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2.坚持重拳出击、正风肃纪,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组织开展了11轮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督查,重点突出“六查”(联合督查、线索直查、举报单查、产业全查、暗访明查、对标核查),共发现问题288条,责令整改187条,移交查处74条。2018年以来,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293起,实施第一种形态96人次,党纪政务处分261人。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一卡通”管理、扶贫资金使用等方面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紧盯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多发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通过信访主渠道、巡察“利剑”、办案“扩挖”、提审在押人员等多种途径,全面起底问题线索,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探索形成“顺瓜摸藤”、倒序办案、以打“伞”促扫黑除恶的工作机制。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问题2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人。特别是集中查处的公安局案件,涉案5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次,实施第一种形态35人次,形成了有力的震慑,进一步警示教育了全县党员干部。

集中开展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专项治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治理。全县共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409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55人;查处环保领域履职不力问题80起,党纪政务处分80人;查处营商环境监管失责问题72起,党纪政务处分78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33起,党纪政务处分34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2起,党纪政务处分23人;针对人防系统违规“减、免、缓”问题,立案查处3人;查处疫情防控案件7起,党纪政务处分7人,回应了群众期盼,赢得了党心民心。

3.组织开展审查调查“安全建设年”活动,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安全文明办案意识。

    探索建立了“一图两册三本”工作机制(即绘制“一张执纪审查流程图”,制定“两本纪实册”,编撰“三本模拟卷”),进一步规范执纪审查流程。2018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2200件次,立案762件,党纪政务处分833人;处分人员中,科级干部58人,一般干部102人,其他人员673人,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7人,重点查处了绥德县义合镇合家园原村支部书记马某、村主任宋某、村报账员刘某三人受项目承包人汪凤周指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虚报骗取国家补偿款98000元的违法问题,最终,马某、宋某两人被开除党籍,马某、宋某、刘某、汪某四人涉嫌共同贪污,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案件。坚持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威慑相结合,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其中实施第一种形态1562人次,占65.1%;第二种形态771人次,占32.1%,第三种形态56人次,占2.3%;第四种形态11人次,占0.5%,实现了从“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4.日常的监督工作更加精准

积极协助县委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三个清单”制度,探索推行党委(党组)践行第一种形态纪实制度,督促各镇、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自觉把监督当作分内之事,当好第一责任人。近年来,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完成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1350余份,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回复党风廉政意见85批次,其中30个集体、117名个人未通过廉政审查。对全县68个单位6658名监察对象进行信息采集录入,初步建立了监察对象信息数据台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7批次328名拟提拔干部参加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督促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完善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检查考核,以精准问责倒逼责任落实,2018年以来,实施党内问责22起,问责党组织8个,问责党员领导干部22人,党纪政务处分30人。

5.持续深化巡察整改效果

突出政治巡察定位,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巡察工作成效明显。2018年以来,先后开展了5轮巡察,对53个党组织进行常规巡察,共发现问题734条,移交问题线索114条。同时,安排2个巡察组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进行“点穴式”巡察,发现问题线索110条。

持续深化巡察整改效果,坚持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并重,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坚决杜绝“巡察一阵、紧张一时、问题依旧”的怪圈。坚持把整改落实监督做实做细,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组织3个督查组对第四轮被巡察的10个单位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强化县纪委监委和派驻机构对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对已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拒不整改、虚假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党组织和个人要进行严肃问责,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质量。

6.完善制度、健全法治,扎牢“不能腐”的笼子

绥德县纪委监委进一步挖掘不能腐和不想腐的功能。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找准案发因子和关键环节,举一反三,从体制机制和制度漏洞中找准“病灶”,通过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发出纪检监察建议、开展以案促改专项整治等方式,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党组织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堵塞制度漏洞,补强薄弱环节,并采取蹲点式、交叉式、推磨式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职能部门及公职人员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制度刚性约束,切实扎牢不能腐的笼子。监督体系更加健全完善。贯彻各级决策部署更加坚决。履行监督专责更加到位。制度保障更加完善。

7.加强思想教育、增强党员不想腐的自觉

    绥德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不敢腐和不想腐的有效做法。坚持审查调查通报制度,每半年对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以及查结的违纪违法案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人,持续释放从严执纪的强烈信号。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惩戒、警示和教育作用,用好案件“活教材”,通过制作微视频《廉吏马如龙》《一位支部书记的为民情怀》《李小龙永远奉献在路上》《最后一公里的承诺》等,多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充分运用绥德红色教育、廉政文化教育等资源,强化廉洁教育,不断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学习教育成常态。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监督检查、政治巡察的重点内容,以及党员干部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边学习、边调研、边检视、边整改中深化主题教育成效。召开纪委常委(扩大)会议学习25次,组织中心组学习13次,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特别是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在贺家庄学习基地集中封闭式学习,实现了纪检监察干部全员脱产培训目标。坚持以学为先,以干为要,将干部教育培训与主责主业相结合,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相结合,先后开展了审查业务培训、案件互评、说案比赛等“案件质量提升大练兵活动”,不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

警示教育取得实效。深化运用“三清一馆”(“清风走廊”“清风田园”“清风谈话室”“家风家训馆”)教育平台建设成果,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三观”和廉洁从政理念。借助“一网一微”等新媒体宣传平台,开设了“清风学习”“清风警示”“清风讲堂”“清风舞台”和“一日一学一考”等栏目,强化警示提醒。扎实开展赵正永、胡志强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活动,集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和廉政警示专题讲座18次,在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中,形成强烈震慑,不断筑牢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牢牢抓住主体责任“牛鼻子”,管党治党责任层层压实。县委坚决扛起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常委会14次专题听取县纪委监委工作汇报,县委主要领导多次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强化压力传导。县纪委积极协助县委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各镇、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严格落实“三个清单”制度。突出强化“一案双查”,实施党内问责10起,问责党组织4个,问责党员领导干部10人,党纪政务处分6人。

队伍建设过硬。制定出台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学习制度》,明确了学习内容和学习形式,把学习情况纳入年底干部考核内容,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并建立互查制度。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进行了11次业务知识测试,开展12期“纪检监察干部大讲堂”,参加中省市培训12批102人次,全县纪检干部专题培训300人次,实现了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探索推行向外推荐和内部交流轮岗制度,近年来,累计向系统外推荐科级领导干部任职6人,内部轮岗交流65人,进一步激发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活力。推行工作日志制度,加强干部平时考核和日常管理,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制定《绥德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受到更加严格的监督、约束和规范。同时,坚持刀刃向内,共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6件,立案查处4件,党纪政务处分4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人。

宣传教育有特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主业,努力构建多维度、立体式、全覆盖“大宣传”格局。先后举办了“名州廉韵”书法美术摄影展、元宵节廉政灯谜展、庆“七一”廉文朗诵比赛和全县党员干部自编自演廉政小品曲艺大赛,并通过网络直播、微信公众号推送等方式扩大活动影响力。完成了“清风文苑”征文活动,并把获奖作品刊登在《上郡》文学杂志,向全县各镇、各部门印发。充分运用县纪委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网络信息宣传平台,抓住“五一”、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加强纪法知识宣传。巩固“三清一馆”成果,提升其教育、宣传、辐射带动功能。

依托绥德展馆、绥德县革命纪念馆、绥德县博物馆、绥德县家风馆以及郝家桥廉政教育基地等,组织全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开展系列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挖掘收集我县优良的家风家教、村规民言、官德谏言800余条,开展“树清廉家风、创最美家庭”活动,征集家规家训600余条。大力开展“家庭助廉”系列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的新时代内涵,推动廉洁家庭建设,不断提高绥德县廉政文化、廉政宣传教育的影响力、渗透力。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工作制度,及时收集、报送、研判和处置涉腐及突发舆情信息,牢牢把握好意识形态网络舆情监测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组织各镇和委机关网络评论员每年撰写网评近30篇,传播正能量,引导网络舆情向善向好。2018年以来,共在中省市媒体发表文章400篇,有力宣传了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8.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下一步......

绥德县纪委监委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四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和县委十八届八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全县人民紧密团结在一起,用行动凝聚力量、用实干彰显使命、用成效诠释担当,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爱拼敢赢的顽强斗志、脚踏实地的务实作风,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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