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礼尚往来”中保持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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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礼仪之邦,传统佳节期间亲朋好友、乡亲邻里之间礼尚往来,当属正常。但作为公权单位、公职人员,对节日送礼收礼要有清醒的认识,不可让节日的“礼尚往来”成为“贪污腐败”的常态。一些人打着“礼尚往来”的旗号,将精美的烟酒茶等当成了和官员交往、联络感情的润滑剂,甚至当成了打通“最后一公里”的公关利器。一些党员干部对这种不对称的“礼尚往来”,也犹豫过、矛盾过、拒绝过,可最终还是在‘人情’的幌子下迷失自我,迷失了党性,迷失了底线,被糖衣炮弹缴了械。

从查处的案件看,大多数领导干部违法乱纪都是被人打着“礼尚往来”的幌子收受小额礼品礼金开始的,一旦欲望的闸门打开,送多少都敢收,最终覆水难收,后悔莫及。福建省郑和县原县委书记丁仰宁对办案人员说:“中国是礼仪之邦,春节收红包属于礼尚往来。送者是出于情意,收者岂能驳他们的面子;这就像小孩子们收压岁钱一样,正常得很,不违法!”岂不知,行贿人看中的不是友情,而是他手中紧握的“权力”,“串门拜年”实为权钱交易。河南省开封市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森林在查找自己犯罪根源时说:“逢年过节送钱送物仿佛成了潮流。我觉得自己就是被‘人情往来’面纱下的铜臭熏倒的。”

“吏不廉平,则治道衰”。“大行”由“细谨”构成,“大德”靠“小节”体现,为官当警惕变味的“礼尚往来”。“凡是超出一般人情来往的礼金,都不会是‘免费的午餐’。变味的“礼尚往来”,必然埋着腐败的“因子”。党员干部作为手握公权力的特殊群体,肩扛的职责更重,对自律的要求更高,面对的诱惑更多,一旦在人情中迷失了方向,所谓礼尚往来粉饰下的权钱交易,就会一点点把党员干部拉上违纪的歧路,拖下贪腐的深渊。

俗话说:礼下于人,必有所求。中央三令五申,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接受与行使职务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劵及其他支付凭证,要严肃处理,这是一条带电的高压线。党员干部作为党风政风的体现者,要认真学习有关规定,把《准则》《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积极改造主观世界,加强党性修养,以坚强的党性,扬清抑浊,自觉抵制不良社会风气;以坚强的党性,树立“四个意识”,筑牢信仰之基,把稳理想之舵;以坚强的党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拒腐蚀,永不沾。只有如此,才能使党员干部明确“礼尚往来”中的公私界限,守住“礼尚往来”的法纪底线,防止“礼尚往来”中“温水煮青蛙”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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