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城到新区 借用到独立——从办公场所变迁看扶风纪检机关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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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7日,宝鸡市扶风县县城新区西三路疾控中心南侧县纪委监委机关新址,两块崭新的“中国共产党扶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扶风县监察委员会”牌匾被挂在了一面鹅黄色的新墙上。这一天,是扶风县监察委员会成立第54天;这一年,是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恢复重建40周年。

1978年5月,《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席卷中国大地,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历史帷幕,恢复设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也成为了全党的基本共识。1978年12月,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正式选举产生。随后,各地区纪委也纷纷恢复重建。

1979年3月,春寒料峭,根据省委和市委有关通知,中共扶风县委纪律检查临时委员会成立;6月,经省委批准,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正式成立。彼时,纪委还是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还是由县委副书记李鸿绪兼任,直至1984年1月。

1984年2月,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改称中共扶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升格为副县级,同年4月,中共扶风县第八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也不再由县委副书记兼任。内设办公室、纪律检查科、案件审理科、信访科4个工作机构,共有工作人员19人。1993年4月,县监察局与县纪委合署办公,内设机构也增加至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审理教育室、信访室、党风廉政建设室5个,共有工作人员21人。从纪委恢复重建至与监察局合署,县纪委办公地址都在老区县城中街县委综合楼二楼,与其他县委部门共同办公。直到1997年,院内新建的县委办公楼投入使用,县纪委由县委综合楼迁移到了院内空出的一座三层小楼上。从这时起直至迁往县城新区办公之前,县纪委都是“独享”这一座办公楼,办公条件与其他部门相比也较为“优越”,凸显了县委对纪律检查工作的重视,也体现了纪检机关恢复重建后的蓬勃发展之势。

2006年3月,根据县委安排部署,县纪委迁往县城新区办公。那时的扶风县因财政困难,未能建设统一的政务大楼,包括县委在内的党口各部门都没有自己的独立办公区,只能“借宿”于县政府各局(部门)。在这种情况下,县纪委借用县交通局12间办公室,顺利搬迁至县城新区办公,并在2013年投资改建了一楼标准化谈话室。在这里,我们迎来了建国60周年大庆,迎来了十八大,也迎来了十九大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2017年3月,县委巡察办成立,囿于办公场所有限,只能在县司法局办公楼上借用4间办公室;2017年11月,随着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召开,解决办公场所问题成为了关键。在县委高度重视、县政府大力支持下,改扩建县卫监所综合楼为县纪委监委办公用房工程在12月份正式开工;2018年1月份,监察体制改革中转隶人员正式到岗,县纪委大家庭又增加了9名成员,新成员的到来壮大了纪检监察队伍,也使办公室紧缺的问题更加凸出,这一时期我们一度有过8人共用1间办公室的“艰苦”岁月。

2018年1月22日,在县十八届人大会议和常委会上,扶风县监察委员会领导机构正式组建;1月23日,在县交通局院内进行了简短的挂牌仪式,并召开了县监察委员会成立大会,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四家单位主要领导全部出席,县委组织部、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单位主要领导也参加会议,参会规格较县里其他会议要高很多。3月17日,又是一个春天的日子,改扩建的办公楼达到了搬迁入驻条件,窗明几净的办公室、简洁宽敞的会议室、标准化的办案区,这就是县纪委、县监委新的办公场所。

40年,扶风纪检机关从一个春天到另一个春天,从扶风老城到县城新区,从借宿到独立办公,乘着改革开放的春风,不断发展壮大。看在眼里的是纪检监察办公场所的变迁,留在史里的是纪检监察历史沿革的岁月。改变的是办公条件,不变的是纪检人的忠诚、担当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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