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台区:多举措筑牢审查调查安全“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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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宝鸡市金台区纪委监委始终把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摆在首位,采取多项措施不断筑牢审查调查安全“防火墙”。今年截至目前,全区已累计处置各类问题线索375件,立案137人,其中采取留置措施12人,移送检察机关4人,没有发生一起办案安全事故和违反安全文明办案的投诉,实现了审查对象和涉案人员“双安全”。

勤念审查调查“紧箍咒”

宝鸡市第二人民医院车站卫生所所长张国平在担任副所长、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38万余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金台区纪委监委对其涉嫌贪污犯罪问题移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在这起案件审查调查过程中,金台区纪委监委办案人员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法》相关规定文明办案,自觉把每一个环节的安全工作抓规范、抓周密、抓到位,并步步留痕,确保审查调查安全万无一失。

今年以来,金台区纪委监委勤念安全“紧箍咒”,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俊霞坚持逢会必讲安全,有案必提安全,节假日到审查调查场所检查安全,带动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部门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

同时,区纪委监委坚持安全教育常态化,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纪委监委有关执纪审查安全方面的文件要求和通报精神,多次邀请省、市纪委监委专家对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人员开展培训,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保障本领。尤其是区纪委监委开展的“一月一学一讲”特色活动,经常性对办案人员和陪护人员进行安全和保密纪律教育,严格办案纪律,做到了警钟长鸣。

拧紧法规制度“安全阀”

严格制度落实是筑牢审查调查安全“防火墙”的关键。金台区纪委监委立足实际、开拓创新,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要求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法》相关规定,细化案件线索管理、办案措施、办案纪律、医疗保障和办案场所等管理措施。在此基础上,制定了《金台区纪检监察系统执纪监督审查调查“一案三卡”》制度,建立健全了《金台区安全应急管理制度》《办案谈话室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扎紧了制度“铁笼”。

“决不单独接触任何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决不在办案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这是金台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办理硖石镇六川店村二组组长韩伟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村民土地赔偿款案件前填写的承诺卡。在后续审查调查过程中,区纪委监委又向他们发来了“提醒卡”, 提醒他们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安全规范有效开展审查调查工作。经过深入调查,办案人员查清了韩伟私自将本组土地赔偿款20万元借给自己朋友从事经营活动,借款时间长达七个月,且数额较大的违纪违法事实。区纪委给予韩伟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处理。之后,区纪委监委又向韩伟发去“回访卡”,询问其办案人员是否存在不文明办案及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承诺卡、提醒卡、回访卡‘一案三卡’环环相扣,实现了对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过程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不仅强化了案件监督管理,提高了审查调查水平,也确保了纪检监察干部秉公执纪执法、安全文明办案。”金台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武煜介绍。通过拧紧法规制度“安全阀”,做到了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

拧紧法规制度“安全阀”

办案安全是审查调查工作的“生命线”。按照“统一要求、统一标准、规范管理”的要求,今年以来,金台区在全区11个镇街建成了标准谈

话室。谈话室内设计布局一律采用软包,防护设备齐全,统一配备同步录像、录音设备及显示设备,实现了无死角、全天候监控,保证了办案场所安全运行。

在提升硬件设施的基础上,今年以来,金台区纪委监委聚焦重点,进一步规范审查调查程序,明确分管领导、案件负责人和办案人员在执纪审查中负有的安全责任,针对谈话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被谈话人突发疾病等突发情况制定了针对性强的安全防范应急措施,以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同时,还聚焦“细节”,围绕涉案人员的基本情况、调查取证和谈话等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环节,定期开展谈话室日常检查,全面分析安全隐患,找准风险点,重点对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场所和物品进行清理,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对监控发现的不按要求对审查调查对象进行身体检查、给审查调查对象使用不规范物品等问题隐患,都在第一时间督促审查调查组立即整改到位。

此外,金台区纪委监委还将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审查调查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也追究领导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也追究监督责任,对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中出现安全事故以及落实责任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后果的,坚决查处,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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