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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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深入推进全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市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1.横山区老龄办原主任白成春在发放高龄补贴工作中失察失职问题。2017年,白成春在任横山区老龄办主任期间,对高龄补贴发放工作抽查审核和监督管理不到位,致使横山区向237名已死亡人员仍继续发放高龄补贴17.655万元,精准扶贫审计发现后,老龄办及时追回多发补贴资金。2019年11月,白成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受到责任追究。

2.横山区石窑沟办事处党工委书记陈镇、原主任周爱民在扶贫工作中乱作为问题。2015年至2017年,陈镇在任石窑沟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周爱民在任石窑沟办事处主任期间,违规将募捐的专项扶贫资金,用于办事处其他支出,造成不良影响,审计发现后,办事处及时用工作经费退还了违规支出的募捐资金。2019年11月,陈镇、周爱民分别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3.绥德县田庄镇原人大主席刘海斌、名州镇经济综合服务站原站长张勇、田庄镇政府工作人员张福堂在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17年,时任田庄镇人大主席刘海斌作为镇扶贫分管领导,时任名州镇经济综合服务站长张勇、田庄镇政府工作人员张福堂作为两镇政府对祥和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日常经营的监管人员,对扶贫资金和合作社日常运营监管不力,导致祥和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贫困户产业扶贫配股资金257.5万元转入个人账户,造成不良影响;张福堂还涉及利用工作之便,为他人虚假鉴定上报废弃旧窑,致使该镇一户村民超标准享受危房改造补助政策。2019年9月,刘海斌、张勇分别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张福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受到责任追究。

4.绥德县艽园沟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高峰、赵家坬村支部书记赵小军、村主任赵国荣在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力、挪用资金问题。2017年,艽园沟便民服务中心赵家坬村集体建立的同舟农民专业合作社,将75万元扶贫资金转入专业合作社出纳个人存款账户,并挪用部分资金,高峰作为艽园沟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分管服务中心产业、财务工作和赵家坬村包片领导,监管流于形式;赵家坬村支部书记兼合作社出纳赵小军违规私存合作社扶贫资金,并将资金帮助他人完成揽储任务、用于他人资金周转和个人家庭使用;赵家坬村主任兼合作社法人赵国荣违规开支合作社资金、违规与他人共同私存合作社扶贫资金,为他人挪用资金提供便利,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9月,高峰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赵小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赵国荣受到通报批评处理。(榆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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