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留坝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落实省、市纪委关于落实“三个助力”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求,扎实开展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结合“四查四促”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近日,留坝县纪委就近期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分别是:
1.火烧店镇堰坎村监委会主任曾长福侵占五保户五保金问题。火烧店镇堰坎村监委会主任曾长福于2016年4月、12月分两次侵占该村五保户余忠喜五保供养金共计407元,其行为影响了党的形象、损害了群众利益。2017年6月7日,火烧店镇纪委给予曾长福党内警告处分,407元违纪资金予以退还。
2.留侯镇闸口石村委会主任黄建友低价购买五保户房屋问题。2012年7月,闸口石村五保户杨长富到县敬老院集中供养,该村委会主任黄建友未经村组同意,于2014年9月利用职务之便,私自以3500元钱低价购买了五保户杨长富三间房屋,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2017年6月7日,留侯镇纪委给予黄建友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购买的房屋退还五保户。
3.江口镇原和坪村支书唐荣泉挪用贫困户计生奖扶金问题。唐荣泉在2008年至2015年7月代管该村贫困户徐世清的计生奖扶金存折时,挪用贫困户徐世清计生奖扶金1044元用于村集体公共支出。其行为侵犯了公民财产权利,造成了不良影响。2017年6月16日,江口镇纪委给予唐荣泉党内警告处分。
4.马道镇庞家嘴村村支书尤继德脱贫攻坚精准识别工作开展不力问题。2016年3月15日,在马道镇庞家嘴村贫困户参加的扶贫精准识别工作会议上,村党支部书记尤继德在评定过程中,明知村民陈绪会丈夫和村民王丽英丈夫均为国家公职人员的情况下,仍将陈绪会和王丽英这两户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并上报镇政府。其行为违反脱贫攻坚精准识别工作相关规定,落实工作不力。2017年5月17日,马道镇纪委给予尤继德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自警自省,做到警钟长鸣;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格落实“三个助力”工作安排,紧盯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现象,对脱贫攻坚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执纪审查和通报曝光力度,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