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陕西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将于2017年5月召开,为全面展示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新成就和新成效,秦风网开设“喜迎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专栏,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两个责任”、治理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巡视工作等七个方面对我省纪检监察工作进行回顾,敬请关注。

深化改革促“三转” 忠诚担当铸铁军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宣传专题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省纪委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推进纪检体制改革,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奠定了坚强的组织和人才保证。

改革纪检体制 聚焦主责主业实现历史性突破

体制机制问题,是影响反腐败成效的关键所在。近年来,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和中央纪委的统一部署,我们坚持向改革要动力,积极推进纪检体制改革,不断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有力地促进了“三转”,强化了监督执纪问责职能。

委厅内设机构调整规模创近十年之最。

着眼于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深化“三转”,省纪委下大气力推进组织创新和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内部组织架构。2013年12月将纠风室等4个室合成2个室,增设2个纪检监察室;2014年10月撤销监察综合室等6个室,设立新的办公厅、党风政风监督室,增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和2个纪检监察室,将原干部室、宣教室改组为组织部、宣传部。调整后,纪检监察室由3个增至7个,从事执纪监督人员行政编制由33名增至117名,翻了近两番,占到机关行政编制的64.3%以上,执纪监督力量显著增强,为全面提高履职能力提供了坚强保障。

省级派驻机构实现“全覆盖”。

加强派驻机构改革,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是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在准确把握中央精神和现实需要的基础上,2015年,改革调整了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组等7个派驻机构,负责监督34个省直单位,实现了综合派驻;2016年3月,经专题调研,印发了《关于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6月,印发《关于全面落实省纪委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确定设立39家派驻机构(单派驻16家、综合派驻23家),全覆盖监督管理91家省级党和国家机关单位。同时撤销或不再保留62家派驻(出)和内设纪检监察机构,涉及调整厅级干部43名、正处级干部111名、副处级干部72名。通过派驻改革,规范了设置,理顺了关系,厘清了职能,加强了力量,为确保党内监督不留死角、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奠定了坚实基础。

市县纪检体制改革在创新中推进。

在市县纪委内设机构改革上,2014年初和2014年11月,先后进行两轮调整,市级纪委内设执纪监督机构、纪检监察室分别占内设机构总数的74.1%和37.8%,直接从事执纪监督人员占行政编制总数的66.4%,执纪监督力量显著增强。在纪委领导班子配备上,按照中央纪委“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2016年3月,以省委办公厅名义印发《设区市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对提名条件、考察主体、办理程序等进行规范;督促指导全省10个地市出台提名考察办法,实现县区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以市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为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更好地履行监督责任提供了组织保证。在市级派驻机构改革上,2015年12月起,西安市先行一步,对全市86家党和国家机关推行派驻监督全覆盖;最近省纪委下发了《关于指导各设区市推进派驻机构改革的口径》,指导市级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全面推开。在县级派驻机构改革上,指导榆林市、铜川市人口规模较小、机构编制紧张的16个县(区)纪委开展融合式改革,指导安康市推行县区派驻机构归口设置统派直管,被人民日报关注并刊载。

坚持正确用人导向 激活“一池春水”

“为政之道,首在用人。”近年来,着眼于为反腐倡廉建设选配精兵强将,省纪委认真贯彻习总书记“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的用人观和“20字”好干部标准,严格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办事,不拘一格选贤任能,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得到了新的加强。

严把“三个关口”,树好“风向标”。

在委厅机关选人用人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严格坚持程序,着力把好“三关”:一是严把进人质量关。2012年以来,省纪委机关在干部选调中,认真执行《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深入细致考察,严格程序办理。二是严把考察任用关。2012、13、15、16年先后通过竞争上岗和公开遴选方式选拔任用室主任(部长)、室副主任(副部长)各4批次。在选用过程中,制定并公开方案,严格履行工作程序,注重工作实绩,确保公平公正。三是严把日常考核关。制定印发了《机关内部平时考核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实行月考勤上报、适时通报制度。按照《省直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末位查究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加强了机关干部日常考评管理,在委厅机关营造了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氛围。

突出“三个环节”,选好“当家人”。

省级派驻机构改革到位后,不失时机地抓了领导班子配备,及时出台《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明确组长、副组长人选由省纪委会同省委组织部提名考察。在具体操作中,省纪委紧紧抓住提名条件、干部来源、工作配合“三个环节”,充分尊重和听取省委组织部门和驻在部门党组意见,从系统内外不拘一格择优提名,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予以选拔重用。目前,除省国家安全厅纪检组以外的38个派驻纪检组组长已全部到位,其中,从原派驻和内设纪检组组长中选任36名,新提拔1名,系统外交流1名;副组长正逐步配备到位,已为36个派驻纪检组选配51名副组长,其中25名为原派驻和内设纪检组副组长重新任命。与此同时,省纪委下发通知,就省委管理主要负责人的企业纪委换届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目前已完成1家企业设立纪委的批复和5家企业纪委换届的批复。

做到“四个坚持”,配强“领头羊”。

在市级纪委换届中,制定《设区市纪委换届考察工作基本程序》,从2016年9月开始成立10个考察组,赴各市进行换届考察,具体做到“四个坚持”: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全过程,坚持班子人选的结构性要求,坚持严格按程序操作,坚持从严考察把关,确保把干部考准考实,把班子配强配好。新一届市级纪委领导班子人选中(不含差额人选),新提名纪委书记1名、副书记12名、常委25名,其中从系统外产生纪委书记人选1名、副书记人选3名、常委人选6名。

抓好专题教育 提振精气神

五年来,省纪委始终把加强干部思想政治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教育引导全省纪检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综合素质,强化责任担当,自觉履职尽责。

着力“纠偏”,走实“群众路线”。

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中,省纪委聚焦作风建设,深入查摆“四风”问题,开展了5轮征求意见活动,共征集具体意见建议234条,切实抓好谈心交流、对照检查和落实整改。通过整改,委厅召开会议数量下降30%,会期规模压缩近一半,会议成本大幅下降;委厅牵头的议事协调机构由69个精简为35个,下降50%;上报下发文件、文件简报都大大缩减了成本;“三公经费”同比下降30%,率先开展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情况、教育收费情况等5项集中整治,会员卡和商业预付卡清退实现 “全员清退、不漏一人、彻底清退、不漏一卡”,受到刘云山同志的充分肯定。

着力“正本”,打牢“三严三实”。

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省纪委着眼解决问题,紧密结合纪检监察工作特点,结合委厅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推进专题教育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针对领导干部在“不严不实”方面出现的新问题建制立规,细化整改措施,强化刚性执行,专题教育有条不紊。通过三轮专题研讨和菜单式专项整治,提升了思想境界,强化了使命意识,砥砺了务实作风和担当精神,促进了纪检监察事业长足发展。

着力“固基”,落细“两学一做”。

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牢牢把握追赶超越基调和学做结合精髓,既按要求做好规定动作,同时做到“三个突出”:突出重点内容,及时跟进中央的新部署新要求,提升政治理论水平;突出领导带头,委厅领导带头学习宣讲、带头查摆整改,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学习、给大家讲党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突出机关特色,把学习教育与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学习教育过程中,注重组织协调,区分层次,紧盯重点,瞄准问题,严督实导,逐项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扎实推进,使学习教育和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毛万春同志在讲评学习教育督导情况时指出:“省直机关工委对128家单位的督导排序中,省纪委监察厅是第一名”。委厅机关党委被中共中央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委厅在全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蝉联优秀等次。目前,正在“学”“做”“常”上深化拓展,推进委厅“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严格监督管理 锻造执纪“铁军”

“正人先正己”。十八大以来,省纪委坚决贯彻中央和中央纪委加强纪检干部监督管理的一系列部署,在严抓班子、严带队伍上持续用力,精心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

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强化内控不懈怠。

在健全内控措施上,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明执纪审查纪律,规范审查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对线索处置、“两规”措施使用、临时办案场所设立、纪律审查专项经济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范,切实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在规范干部监督程序方面,先后出台了《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暂行办法》、《问题线索处置管理工作规定(试行)》、《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方案》,建立了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查处“一案三报告”制度,强化了纪检干部监督执纪工作的程序性和规范性。通过建章立制,强化监督执行,真正把“严”字体现到了日常管理和监督之中,把纪委的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笼子。

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清理门户不手软。

着眼于把严防“灯下黑”落到实处,省纪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管理干部,坚持有信必查,严惩“害群之马”。十八大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214件,党纪政纪处分246人。2016年,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59件,党纪政纪处分68人。其中,对省高院原巡视员、纪检组长贺伯庆严重违纪案给予了严肃查处,将其开除党籍,降为科级。通过对涉嫌严重违纪的纪检干部勇于亮剑,释放对自己人从严执纪的信号,用实际行动层层传导压力,强化了不敢、知止的震慑力,证明了我们是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的队伍。

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双向激励不含糊。

去年省委“三项机制”出台以来,省纪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学习,在精准把握核心要义的基础上,紧贴委厅实际,精准设计制度措施:三上三下讨论修改,出台委厅机关实施“三项机制”三个《办法》。制定了委厅机关《实施方案》,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确保“三项机制”落地生根。与此同时,坚持“两手抓”,精准发力推动落实:一手抓奖优,在抓好考核管理和评优评先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我们将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郑建山同志作为提拔重用人选;一手抓惩戒,探索完善“能下”和“退出”机制,严肃查处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组组长郑东平等纪检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在委厅机关广大干部中形成了震慑。通过“三项机制”的实施,调动和激发了纪检监察干部勇于担当、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目前,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正在围绕“三个助力”,履职尽责,奋发有为,为谱写陕西追赶超越新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