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现将5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市国土局临潼分局第二国土所所长杨刚违规履职问题。2017年2月,杨刚通过他人与临潼区斜口街道柳树村村民高某认识,接受吃请3次。当年5月,高某在未办理养殖业用地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用该村750平方米集体耕地建设养鸭棚。6月,市国土局责令高某退还非法占用土地,杨刚没有跟踪拆除,也未向上级报告。10月,杨刚主动向高某透漏执法检查信息,使高某借羊放养应付检查,弄虚作假,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杨刚还有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7月,杨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新城区解放门街道卫民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魏锋未依规履职问题。2014年,魏锋在负责该社区办公用房漏雨修缮工作时,未按区财政局《关于对小型维修修缮工程实施定点的通知》要求履行审批手续,未与施工单位签订相关协议,致使社区办公用户修缮一事脱离政府监管。2018年9月,魏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未央区谭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蹲式窗口”问题。2018年4月,该中心未能从方便群众的角度出发,设置的群众办事窗口过低且无座椅,导致群众办事必须下蹲才能办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9月,因违反工作纪律,履职不力,该区卫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志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中心党支部书记王小恒被撤销党内职务,副主任李立峰受到记过处分,党支部委员、医务科科长薛艳、公卫科科长张煜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周至县城市管理局执法大队随意决策问题。2018年4月,周至县城市管理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张丰登,为提升临时摊点管理水平,擅自指定地点,统一制作移动推车,让摊贩购买,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8月,张丰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执法科科长刘波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5.蓝田县国土资源局干部李永锋履职不力问题。李永锋在蓝田县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工作期间,因亲商工作不扎实、不细致,履职不到位,致使该县企业领取土地证时间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营商环境监测评价综合排名在省市靠后。2018年5月,李永锋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重点围绕中央纪委指出的四个方面12类突出问题,结合打好“三大攻坚战”和秦岭北麓违建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查摆本单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加强整改落实,以钉钉子精神推进作风建设。
通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举一反三,认真履职,防止发生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抓住“关键少数”,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发现问题线索,从严从快查处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高压态势,有效推动全市作风转变,加强西安铁军建设,为西安追赶超越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西安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