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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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明确指出,“惩治‘蝇贪蚁腐’,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三次全会工作报告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强调“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既彰显了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更是对亿万人民群众作出的庄严神圣承诺。

党的二十大以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聚焦、深化。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对“坚决整治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作出具体部署。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划(2023—2027年)》,明确要求推动反腐败向基层延伸,严肃查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行为,加大对腐败案件中发现的“村霸”“街霸”“矿霸”等的整治力度。从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到党的十九大以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再到党的二十大以来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体现的正是我们党在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上坚定不移、一以贯之的决心。

纪检监察工作是人心工作、群众工作,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这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紧盯群众最关切的现实需要、最反感的作风问题、最痛恨的腐败现象,严查“蝇贪蚁腐”,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成色更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党的二十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长期性任务,发扬斗争精神,揪出一批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仅2023年1至11月,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就查处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6.7万起,批评教育和处理9.6万人;查处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2万个,批评教育和处理7.6万人。但也应该看到,基层“微腐败”并未绝迹,形形色色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有的冒领惠农资金补贴,有的截留群众养老保险金,还有的窗口单位干部存在“怕、慢、假、庸、散”等问题……因此,必须持续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的惩处力度,才能让群众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确保党的执政基础坚如磐石。

人民群众关心的痛点在哪儿,正风肃纪反腐的焦点就在哪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越是任务艰巨,就越是需要以严明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作保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依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的《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纠治一切影响中央政策落实的突出问题,坚决惩治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就业创业、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都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关注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选准“切口”开展有针对性整治,推动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

新征程上,“民心工程”范围更广、任务更重、要求更高,更需要把监督做在日常、抓在经常。纪检监察机关要践行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动监督力量下沉,着力破解基层监督难题,促进监督更好融入基层治理。过去一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强化对基层监督工作的指导,研究起草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的意见,促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还推动全国1757个县对6.5万个村(社区)提级到县(区)纪委监委监督。新征程上,要继续坚定不移完善基层监督体系,健全基层监督网络,推动基层监督走深走实。同时,要针对案件查办中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推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推动形成维护群众权益的长效机制。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新的一年,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继续坚持下去,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持续加强对惠民富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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