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发挥巡视巡察联动优势推动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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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委关于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的要求,安康市委在十三届省委第四轮巡视工作中,积极配合省委巡视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巡察联动,共发现各类问题182个、问题线索25个,推动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三个联动,凝聚巡视巡察监督合力。一是队伍力量联动。按照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要求,市委巡察领导小组统筹市县两级巡察力量,组建5个市县联动巡察组,由市委巡察办统筹调度,在同步开展专项巡察的基础上,承办省委巡视组交办的具体工作任务。二是目标任务联动。依据省委巡视办《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实施方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市县联动巡察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工作方案》,聚焦脱贫攻坚领域群众反映集中、问题比较突出的镇、村,对应省委巡视县各确定一个重点镇及下辖的重点村同步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三是组织形式联动。省委巡视组、市县联动巡察组同步进驻县、镇开展巡视巡察。联动期间,省委巡视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向市县联动巡察组通报相关情况,将巡视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向市县联动巡察组反馈,市县联动巡察组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明确监督重点,同步开展巡察,并将巡察情况每天上报省委巡视组。通过以上带下、以下看上、相互印证,形成监督合力。

二、探索三种方式,提升巡视巡察监督质量。一是探索“联动交叉”巡察。为打破基层“关系网”和“说情风”的干扰,提高联动巡察质量,市委巡察办在市直部门抽调6名干部,在本轮省委巡视的5个县分别抽调5名干部,按照地域回避原则打乱重新编成5个交叉巡察组,在省委巡视组统一指挥和市委巡察办统筹协调下开展联动交叉巡察,形成了纵向联动、横向交叉的巡视巡察新模式,联动巡察的5个镇每镇发现问题线索都在5个以上,且有3个以上问题线索涉及镇及县直部门干部,问题线索质量得到明显提升。二是坚持巡镇带村延伸巡察。将联动巡察镇及所辖重点村作为一个巡察整体,以镇为单位进行集中动员、集中反馈,在对镇开展巡察的同时,针对每个村的突出问题逐村延伸巡察。巡察结束后形成一个对镇综合巡察报告,各村问题附列“问题清单”。三是因村制宜分类巡察。针对村(社区)实际,加强分析研判,按照党建薄弱村、财务混乱村、信访突出村、社会治安落后村等进行分类,因村制宜确定巡察重点,避免平均用力、分散精力。同时也解决了基层长期存在的党建基础薄弱、财务管理混乱和信访疑难问题。

三、建立三项制度,确保巡视巡察联动实效。一是建立边巡边交制度,推动立行立改。对巡察中发现的具体、突出的问题线索,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及时移交县、镇纪委处置。针对巡察发现的群众反应强烈、明显违反规定且能及时解决的民生问题,由联动巡察组综合研判后,分别向镇、村党组织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督促镇、村党组织及时整改,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巡察工作成果。二是建立巡视巡察同步反馈制度,压实整改责任。联动结束后,联动巡察组与省委巡视组同步向联动巡察镇党委进行反馈,夯实整改责任。对村、社区自身能解决的问题,巡察组在反馈时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压实村、社区责任;对需要镇级解决的事项,向镇党委反馈移交,压实镇党委领导责任;对涉及普遍性重点问题,镇级层面无法解决的,联动巡察组向县区反馈后,由县区巡察办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整改落实。三是建立整改落实“双报告”制度。县区巡察机构将被巡察镇整改情况和相关单位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向县委汇报的同时,上报省委巡视组,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同时由镇党委将整改结果及时公开到村,接受群众监督。(安康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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