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市:为“关键少数”精准“画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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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廉政档案应当动态更新”。为进一步实现对“关键少数”的精准监督,兴平市纪委监委前移监督“关口”,自2019年9月份以来,全面推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设,通过对好“人员账”、把准“资料关”、理顺“表逻辑”、归口“常更新”等方法,实现廉政档案范围明确、资料翔实、信息全面,力促监督更加精准、更加聚焦、更加有效。

对好“人员帐”,力促全面覆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一人一档”要求,逐人建立廉政档案。及时和市委组织部协调,由市委组织部提供全市科级领导干部名册,并将名册按照单位进行反馈,进行初次核对,查看是否相符,各单位将核对后的情况反馈给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进行再次核对,查看是否存存在人员增减变动情况,确保不漏一人。

把准“资料关”,做到具体翔实。廉政档案主要包括基本情况、任免审批、问题线索办理、述职述廉报告等4个方面内容,真实全面反映每名领导干部的情况。由信访室、案管室、党风室、纪检室四室联审,将个人涉及的问题线索处置情况逐一核对,确保每条问题线索清晰明朗。同时,把核对好的问题线索及时与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党员干部操办酒席申报备案情况等一一比对,查看是否存在信息不全面、不真实情况,做到客观公正。

理顺“表逻辑”,坚持规范有序。立足于廉政档案的规范化,重点核对廉政档案中表与表之间、材料与材料之间、表与材料之间的逻辑关系,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通过理顺“表逻辑”,确保廉政档案信息规范有序,为实现监督的更加精准、深入分析和把握所在单位的党风廉政情况提供全面翔实的第一手资料。

归口“常更新”,实现动态管理。由市纪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廉政档案的建设、管理、运用建议和动态更新。建立健全信访、案管、党风、监督检查等室部定期向市纪委组织部备案制度,对领导干部个人的问题线索,承办科室核查完毕后,及时向市纪委组织部进行备案,定期和市委组织部进行沟通协调,及对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动态更新,切实将廉政档案建设的实践转化为监督成效。

“廉政档案犹如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体检表’,只有全面建立,定期检查,动态更新,才能对‘关键少数’更精准地开展监督,对政治生态更科学的进行研判。”兴平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截止目前,全市432名科级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已经全部建成。(兴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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