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以案警醒 筑牢拒腐防变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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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汉中市纪委不断探索创新廉政教育模式,延伸警示教育阵地,切实增强了分层分类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深入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活动,把廉政教育课堂移到法院庭审现场,让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旁听职务犯罪案件,“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活动17场,1600余名党员干部接受了警示教育。

准备工作“细”。与市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旁听庭审警示教育制度》的通知,对全市开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活动进行了制度化安排。按照要求,凡是涉及党员干部职务犯罪的案件,均需组织相关单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案件庭审。法院在受理案件后,认真分析研究,对适合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旁听庭审的案件,在开庭前5个工作日之前向纪委提供旁听案件信息,经纪委研究后选定案件向法院反馈旁听对象,指定参与旁听的单位和人员范围,并向驻在部门纪检监察组发送正式通知,确定专人负责组织好旁听警示教育活动。今年6月份,市法院提供了汉中市湑惠渠管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方启文受贿案的庭审信息后,我们指定由驻水利局纪检监察组组织市水利局及下属单位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参加了旁听警示教育活动,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警示对象“准”。我们坚持教育对象分层分类原则,注重因岗施教、因人施教,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依据旁听案件的性质,案发领域及案件涉及的范围,庭审的相关要求来确定参与旁听对象,重点选择案发单位、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群众关注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及相关国家公职人员,并根据庭审案件中被告人从事的工作、职级,有针对性的安排党员相关国家公职人员参加旁听。汉中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出纳杨某挪用公款一案庭审时,我们组织市直部门及下属单位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出纳、会计共计130余人到场旁听,真正达到了因岗施教、因人施教的目的,增强了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选择案件“精”。根据受教育的目的和受教育对象的需求,我们主要选择各类国家机关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和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社会影响大,与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工作衔接紧密且有警示教育意义,需要旁听庭审的犯罪案件,以案明纪、以案释法,真正起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良好效果。开展旁听的17起案例中,涉嫌受贿的5起、贪污6起、挪用公款的3起、索贿1起、玩忽职守1起、寻衅滋事的1起。

教育效果“实”。截止目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庭审旁听17场,1600多名党员干部现场接受警示教育,其中市纪委组织3次,200多人现场接受警示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到法院旁听庭审,用“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及庭审现场的震慑作用,增强警示教育的实效性,更为直观、更具感染力,更具冲击力、更能触及人的灵魂,进一步筑牢了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达到“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通过开展庭审“零距离”警示教育活动,把警示教育的课堂移到法庭,用身边人和事来教育干部,使之成为廉洁教育的“第二课堂”,既丰富了反腐倡廉教育内容和形式,又是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党风廉政教育新模式。通过在庭审的第一现场,专门听取了公诉机关的法律教育和案件剖析,各单位特别是案发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找准查实存在的风险点和漏洞,健全监管措施,确保制定的廉政长效机制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汉中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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