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与时俱进 监督深度延伸

——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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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这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适应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迫切需要,持之以恒推进监督执纪的强力举措。作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我们将用足功夫学懂弄通,学思践悟,以“三个更加”的自觉,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好新《条例》。

一是政治上更加坚定。新《条例》作为党的最新制度成果,是应对和解决当前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经验总结,具有鲜明的政治导向。学习贯彻《条例》,关键就是要把握党的政治建设这一关键要义,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常抓不懈,以强有力的政治担当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保驾护航。我们将以学习贯彻新《条例》为契机,加强对全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理解新《条例》中的政治要求,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服务于“追赶超越”这个中心任务。

二是履职上更加尽责。对于纪检监察机关而言,新《条例》就是无声的动员令。为此,我们将采取研讨、交流、竞赛等多种方式,学深悟透新《条例》,掌握其精神内涵及变化要求,持之以恒强力推进监督执纪。将进一步深入基层调研,了解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熟悉党的建设最薄弱的环节,掌握制约发展的阻力和瓶颈,聚焦这些问题大抓作风纪律、严惩腐败和不正之风。全系统干部要按照新《条例》要求,精心履职,既要熟悉情况精准监督,也要高效办案从严执纪,更要不讲情面敢于问责。

三是执行上更加有力。“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创新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还在于制度的执行力及取得的成效。为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狠抓纪律建设,针对一些干部仍不收敛不收手、个别单位行政效能低下、“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民生“九难”问题群众反映强烈、“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等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断提高新《条例》的执行力。将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干部少犯错、不犯错,将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结合全区干部作风大整顿,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学好用好新《条例》,筑牢思想防线,廉洁秉公用权,自觉用纪律规范言行、改进作风、提升效能。

面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我们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忠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深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认真学习贯彻新《条例》,不断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推进。

(作者系莲湖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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