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疴”还需猛药治——延安市宝塔区纪委开展四项专项治理活动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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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只有把全区普遍存在的、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解决好,才能得到群众的肯定,学习教育活动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在延安市宝塔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区委常委、纪委书记蔡孟亨同志强调。今年,由宝塔区纪委牵头,组织、财政、人社、民政、编办等部门共同参与,剑指城乡低保、吃空饷、社会组织和经营性房屋经营管理开展了四项专项治理,保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进退并举 让低保制度回归惠民本源

低保是困难群众赖以生存的“生命线”和“保障网”。近年来,低保乱象横生,存在瞒报、谎报,城乡低保标准混乱,申报程序复杂等现象,宝塔区对城乡低保工作进行了专项清理整顿。出台了城乡低保“分类施保”政策的执行标准,完善了农村低保分类救助档次,并根据相关文件制订了《宝塔区城乡低保申请审批材料》,夯实了申请、受理、审核、审批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有效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现象发生。截至目前,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城市低保家庭708户1225人,占城市低保的8%,清退农村低保家庭2653户5076人,占农村低保的30%,每月可减发低保金64.1561万元。同时,按照“进退并举”的原则,宝塔区新纳入保障范围的城市低保对象126户192人、农村低保对象1744户3422人,让真正困难群众享受到低保待遇。

逐人核查 让“吃空饷”行为无所遁形

早在2012年,宝塔区已经开始治理“吃空饷”工作,为了深化、巩固治理成果,今年以来,宝塔区将治理“吃空饷”工作列为全区“四项专项治理”之一,进一步扩大了清理范围,明确了清理对象,对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财政供养人员、离退休人员、政府聘用人员、公益性岗位、单位自行雇用人员、遗属和六十年代精减职工“吃空饷”现象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范围涉及全区所有财政供养人员,做到了全覆盖。

宝塔区组织全区19个乡镇、办事处,41个区政府工作部门,28个区委工作部门对本部门、单位属于清查范围内的所有人员逐一进行了自查。通过自查,全区共有不在岗人员228人,其中: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请假15人,借调160人,长期患病未履行相关手续52人,离退休人员中吃空饷1人(死亡后未停发工资)。

为了让清理整顿更加透明彻底,宝塔区纪委牵头,抽调组织、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四个联合核查组,通过定向核查、明查暗访、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查考勤、核工资等方式,对全区“吃空饷”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并对核查情况在全区进行了通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处理要求、时限。

整改落实是关键环节,也是评判清理整治活动成功与否的主要标准。宝塔区出拳果断迅速,坚决杜绝讲人情、拉关系,敷衍塞责,走形式、走过场,弄虚作假等行为,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坚决纠正。截止目前,全区解除聘用合同5人,督促办理调动手续1人,办理辞职、下编手续6人,作出辞退处理11人,离退休死亡注销10人,六十年代精简人员去世停发待遇5人,遗属去世或超龄停发待遇6人,通过清理回单位上班47人,正在规范编制、人事、工资手续300人,党政纪处分2人,收回违规发放工资24万元,为财政节约资金168万余元。

突出重点 清理整顿社会组织成效明显

针对公职人员在社会组织任职、社会组织收费、管理不规范、规章制度不健全甚至私设“小金库”等现象,今年以来,宝塔区纪委、监察局对全区登记的56家社会组织进行了清理整顿。

专项清理整顿的重点是解决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团领导职务和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业协会中兼职、协会和业务主管单位在同一地点办公、行业协会没有独立账号或财务由业务主管(或挂靠)机关的业务指导(联系)科室代管等问题。

宝塔区明确要求,在社会团体中兼任领导职务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在职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必须辞去所兼职务;对行业协会与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能科室合署办公,搞“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必须尽快分离,限期进行整改;对没有独立账号的,要求必须设立独立账号。

通过动员部署、社会组织自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登记管理部门审定、总结整理五个阶段,历时110天,宝塔区对全区登记的56家各类社团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并于2014年8月4日在延安日报、宝塔民政网就保留、注销和撤销的社团进行了公告,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清理整顿,限期整改24家,注销登记4家,撤销登记4家。

试点先行 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规范化

从3月1日开始,宝塔区纪委把整治矛头瞄准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具有商业性质的经营性房屋(包括房屋所占用的场地)管理使用情况。该区按照各行政事业单位自查清理上报、财政部门及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清产核资登记、纪检监察部门组织抽查检查核实的程序,对区属282家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地毯式资产清查。经核实,全区涉及“非转经”房屋资产的行政事业单位44户,经营性房产846间、面积53788平方米,土地(场地)7宗共598.7亩,资产年收益总额1317.6万元。为探寻科学、规范、有效,符合宝塔区实际的房屋管理和出租办法,由区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在财政、监察、审计、物价、司法等相关部门全力配合,资产占有使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积极参与下,先后对北关小学23间约460平方米的门面房、第五中学和枣园政府即将到期的17间半门面房进行了竞标出租,竞价出租后共计收回租金525.45万元,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效益最大化的目的。截至8月底,财政共收回房屋租赁资金736.61万元。

在试点的基础上,宝塔区积极谋划制定出台《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屋(场地)规范性管理办法》,对全区“非转经”资产明确由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实行统一管理。今后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屋(场地)的出租,统一采取公开竞价的办法招租,租赁期限一般为3-5年。同时,对各单位2014年1月1日之前历年租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对2014年1月1日以后新产生的房屋(场地)租金统一收缴区财政,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通过治理,明确了区国资中心在国有资产处置中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察局的监督责任,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规范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为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杜绝了资产占有单位暗箱操作、合同期限随意性大、规避“收支两条线”管理、规避监督甚至私设“小金库”等现象,有效预防和保护干部违法违纪现象发生。编辑:马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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