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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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续保持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和“四风”问题高压态势,现将我县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凤县凤州林场党支部书记李引让私车公养、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3月至8月,违规给职工发放误餐补贴2360元;2015年至2016年,违规给职工发放超出勤补助18780元;2015年至2017年,违规在单位报销私车加油票14张3141元。李引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凤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站长霍芳哲私车公养、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8月至2017年11月,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为自己私家车加注汽油17次,共计油费3596.63元;2013年至2014年违规向业务干部发放工作补助10320元。霍芳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凤县凤州镇白石铺村党支部书记郑发荣违规操办儿子婚礼问题。2016年11月,郑发荣为儿子举办婚宴37桌,收礼金41000元,事后,郑发荣向凤州镇党委报告办婚宴30桌宴请280人。郑发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不断锤炼党性修养,带头遵规守纪守法,带头履职担当尽责,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检查,层层传导压力,把纠“四风”工作覆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不断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凤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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