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明朝清官杨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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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爵,字伯修,号斛山,陕西富平老庙镇笃祜村人.《明史杨爵传》载:以学行有名。嘉靖八年(公元1529年)进士,授行人,擢御史。以母老乞归,服阕,起故职。时年岁旱、帝日夕建斋醮,经年不朝,爵上疏极谏,立下诏狱,历五年得释。抵家甫十日,又被逮系狱,三年始还。卒,谥忠介。

明朝嘉靖八年,杨爵考中进士,被授予行人的职务,因政绩突出,提拔担任监察御史。因母年老,请求归养,母丧守孝三年,复职后仍担任监察御史。嘉靖后期累年不临朝听政,连年发生旱情,皇上却信方术建斋修坛,杨爵愤而上疏直谏,痛陈朝廷“任用非人,兴作为已,朝讲不亲,信用方术,阻抑言路”。“今天下大势,如人衰病已极。腹心百骸、莫不受患。即欲拯之,无措手地”。如今天下形势如同人病入膏肓,想要施救,也没有下手的地方,希望挽救“失人心,致危乱”的局面。不料触怒皇上,被捕入狱,遭严刑拷打,受尽各种酷刑,但他仍泰然处之。到嘉靖二十四年才被从狱中放出,不到一月又被逮捕入狱,至嘉靖三十六年获释后不到两年去世,神宗万历年间,朝廷为其平反并赐予他“忠介”的谥号。

纵观杨爵的一生,为官清廉,敢于直言进谏,故一生多在狱中度过,但他仍心系朝廷,心系百姓,他与海瑞为同期诤臣,时有“北杨南海”之称。在治理朝政上,他有很多建树,在向嘉靖皇帝的《固邦本疏》中提出:“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民意离散,邦本不固,土崩之势可以立待,纵使周公之礼尽行于今日,有何补救百姓之饥饿者。”希望朝廷能体察民情,悯恤百姓,从而使国家稳定,百姓安康。在嘉靖后期,他仍期望朝廷“念祖家创业之艰难,思今日守成之不易,览臣所奏,赐之施行。”然嘉靖不听忠告,将其逮捕入狱。暴露了封建王朝专制走向没落衰亡的必然。

毛泽东同志阅读史书,圈注颇多,当读到《明史·杨爵传》时,在旁批了“靡不有初”四个字。这句话出自《诗经·大雅·荡》是召穆公斥责周厉王的一段话“荡荡上帝,下民之辟。疾威上帝、其命多辟,天生丞民、其命匪谌。靡不有初,鲜克有终。”意思是上天生下这么多百姓,他们的命运谁来管,当政者制定的法令,虽然开始多是好的,但不断变来变去,大多有始无终。所办的事情往往都是有一个良好的开端,却很少能够坚持到底,善始善终。“靡不有初”是对嘉靖皇帝一生的评判。

杨爵提出的治理朝政的一些观点,至今仍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就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任何时候都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念祖宗创业之艰难、思今日守成之不易”。在任何时候我们都应当始终牢记毛泽东同志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对全党同志的忠告:“务必使同志们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从杨爵直谏反遭入狱看明朝的衰败是必然的,因此要跳出历史的周期率“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作为法律工作者要始终坚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要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引领作用,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法治道路,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法律文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不懈努力。“历史是最好的老师”。经验和教训使我们党深刻认识到,法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因此我们必须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履行好职责使命,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充分发挥司法的规范与引领作用,努力在全社会形成思考问题有法律意识,判断问题有法律依据,处理问题按法定程序的理念,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富平县人民法院 富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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