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思用贯通 知信行统一
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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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们党的历史上首部全面系统规范纪委工作的基础性党内法规,充分体现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意志,为依规依法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和根本保证。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以学懂弄通做实《条例》为引领,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以实际行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深学细悟精髓要义,持续增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条例》坚持纪委政治机关属性,明确纪委是“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专门力量”,强调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把握党中央制定《条例》的政治考量,深刻理解纪委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领导体制,深刻理解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的历史使命,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持续提升政治“三力”,进一步增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紧扣纪检监察机关领导体制、运行机制、任务职责、管辖范围等重点,抓紧抓实全员培训,用好理论中心组、“三会一课”等有效载体,加强宣传阐释,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增强法治思维和履职本领,真正学出对党忠诚的政治品质、学出敢于斗争的政治担当、学出善于斗争的政治本领,为完整正确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厘清职责权限边界,持续扎紧规范纪检监察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条例》对纪委的组织运行、职能职责、履职要求等作出具体规范,为保证和促进纪律检查权的正确有效行使提供了基本依据。要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着力在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健全“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加强对基层干部监督等方面建立完善一批行之有效、务实管用的制度规定,确保监督执纪问责职能职责正确履行。要围绕线索核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重点环节,编制案卷和审查调查常用法律文书制式模板,全面规范执纪审查工作程序,确保各环节有规可依、有章可循。要坚持实行镇案县审、案卷评查和重大案件集体研判制度,规范纪律处分程序,切实发挥案件审理审核把关作用,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倒逼办案程序严谨规范,严守办案安全底线,确保每起案件每项工作都能经得起历史检验。

坚持严管厚爱并重,持续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铁军。《条例》紧扣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方面和监督管理的关键环节,专设一章对队伍建设和监督提出10条严格的措施要求,为纪检监察干部正确履职提供了基本遵循。要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跟进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重要法律法规,自觉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传承和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在反腐一线培育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要加强自我监督约束,进一步明确权力边界、明晰岗位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建立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处分决定等权力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制度机制,严格落实执行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报告报备制度,严肃执行重大事项报告、交流回避、办案安全等工作制度,加强案件查办中抽调借调干部的教育管理,坚决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失职失责行为,始终确保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严格落实定期家访、谈心谈话、健康体检、轮岗交流等工作措施,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加大干部推荐使用和评优评先力度,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作者系丹凤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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