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组学习贯彻落实“以案促改”工作
打印

6月4日上午,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组再次召开干部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兴宁在“以案促改”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研究纪检组“以案促改”工作整改措施,为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和交通脱贫攻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提供纪律保障。纪检组长高凡出席会议并提出要求。

高凡指出,落实好“以案促改”工作,必须深刻认识冯新柱案的巨大危害性,清醒认识当前我省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要以冯新柱案件为反面教材,举一反三、以案为鉴,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促进整改落实。要以各种形式抓好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树牢“四个意识”,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自警自戒,增强法纪敬畏,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

高凡强调,落实好“以案促改”工作,必须督促驻在部门严格按照省委、省纪委关于落实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建议的实施方案,抓好本单位的“以案促改”方案的制定和落实,要针对冯新柱案件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分析研究落实整改措施,一定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明确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等要求,逐项逐条分解细化整改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和完成时限,高质量完成好“以案促改”工作。

高凡要求,落实好“以案促改”工作,必须不断强化较真碰硬惩治腐败、弛而不息纠“四风”,要针对交通运输系统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创新完善监督体系,规范用权行为,进一步加强防范廉政风险力度。要紧盯选人用人、审批监管、工程项目建设、招标投标、大宗采购、交通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的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集中梳理研判。对群众紧盯不放、反映问题具体、社会高度关注的重点问题线索入手,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同时,要注意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诸多问题,坚持纪在法前、纪比法严,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组)


上一条:驻省住建厅纪检组开展全省农村危房改造脱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
下一条:省国资委系统纪检综合业务培训班结业典礼在浙江大学举行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