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担当诠释忠诚——金台区纪委健全内控机制助推追赶超越纪实
打印

领导干部必须把好用权“方向盘”,系好廉洁“安全带”。然而,宝鸡市金台区治渭办主任王科奇却多次收受企业“好处费”共计3.5万元,认为“天衣无缝”,但终究逃不过纪检干部的“火眼金睛”,受到了开除党籍处分、行政撤职处分……

金台区纪委监察局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号令,连续出台10多项铁规,锻造执纪“铁军”。今年以来,63名纪检干部以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实施约谈函询、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90人次,查办案件10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94人,交上了合格答卷。

练就“金刚钻” 干好“瓷器活”

今年5月,区纪委接到群众反映:群众路街道八里村三组党支部书记景宝莲在征地款兑现过程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此案发生时间较早,案情较为复杂,需要寻找大量证据,区纪委、街道纪工委抽调精干力量施展办案技巧,察言观色、顺藤摸瓜、打“攻心战”,迅速使真相浮出水面。当事人、责任人受到了党政纪处分和严肃问责。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四风”问题越来越隐秘、违纪者越来越狡猾、问题领域越来越专业,没有“金刚钻”,无法干好“瓷器活”。区纪委以打造学习型机关为目标,全面落实委局机关“一周一学一讲”、纪检系统“一月一学一讲”制度,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打磨纪检干部的“金刚钻”。

对党绝对忠诚是纪检干部第一位的政治要求。区纪委把政治学习作为核心,采取每周一课、集中学习、以考促学、网络助学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扎实学习党章党规、系列讲话、“两准则”、“四条例”、“一规则”。建立考核评比制度,对学习不经常、不扎实的严肃批评,营造浓郁学风。

业务精湛是纪检干部的立身之本。区纪委采取以案代训、上挂下派、轮训培训的灵活方式,邀请上级业务骨干“传经送宝”,培养办案能手;开展案卷点评、岗位练兵、业务比武等特色活动,增强实战能力;把《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印成“口袋书”、制为“流程图”,人手一本,随时讨论切磋。

群众路街道纪工委书记刘超此前没有从事过纪检工作。经过高强度训练,逐步进入了角色。在群众路街道龙泉巷社区主任靳亚莉低保评定中把关不严问题等案件中学以致用,想方设法寻找证据,运用谈话技巧,让当事人哑口无言、无从狡辩。

让“铁规”发力 让制度“生威”

“半年时间,你们局没有发现一条问题线索,查究别人‘懒政怠政’,自己却‘为官不为’?”第二季度成绩单刚刚出炉,区纪委就对执纪审查“零立案”、“零办信”的10个镇街和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实施严肃约谈、通报批评,被约谈者脸红心跳、冷汗直流。

不加压力,哪来动力?区纪委出台了《纪检监察工作综合考评办法》、《执纪审查工作年度考评办法》等制度,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与职务晋升、评先定优挂钩,每月考核排名,对连续两个月排名后三位的实施约谈。

细看这些制度,字里行间突出一个“严”字。“对压信不办、压案不查、瞒案不报或出现错案的;对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不如实上报的;对本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

“这就意味着那些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纪检干部,将面临问责、撤换、调整。”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刘俊霞说:“纪检干部作为党的纪律的执行者、捍卫者,必须比其他党员干部更严格。”

全区纪检干部变压力为动力,在助力精准扶贫脱贫、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秩序规范“三个助力”工作中奋勇当先,立案审查违纪违规干部5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8人,组织处理158人,为追赶超越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硖石镇副镇长魏银军主管扶贫工作,对实施暴家河村易地搬迁集中建房项目的负责人收取建房户押金,加重群众负担行为失职失察,检查监管不到位,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西关街道罗家堎村委会主任李庆武,将辖区河道70多亩滩涂地出租给村民,监管不力,致使河道环境造成破坏,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区林业局原局长宋科,在拨付工程款过程中监管不力,致使工程队逾期未转付财政专项资金,鉴于其主动纠改,区纪委对宋科进行提醒谈话。区纪委坚持保护与惩治相统一,积极运用“四种形态”,扎实落实“三项机制”,为创新者容、为担当者容、为实干者容,对符合条件的10名党员干部给予容错纠错,有力调动了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高挂“无影灯” 着凉“灯下黑”

作为执纪者,不仅要成为执行纪律的尖兵,更要成为遵守纪律的典范。区工信局原纪工委书记郭天荣违规接受企业邀请去游玩,费用均由企业承担,郭天荣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这是金台区纪委“刀刃向内”的一个典型案例。

现实中,有的人一有“风吹草动”,就四处打听消息,利用各种手段“围猎”。能否做好保密工作,关系到查办每一起违纪案件的成败。

区纪委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针对权力运行的风险点和关键环节,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创新出台《纪检监察干部报告说情干预执纪审查工作登记备案制度》、《执纪审查工作回避制度》和《涉案款物管理暂行办法》等,扎紧“制度铁笼”。

“我们明确规定,对于以各种方式打听案情或给办案人员施加压力的,纪检监察干部应当予以拒绝,并如实记录、报告备案、全程留痕……”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武煜说。

年初,区纪委收到了一条问题线索:区科技开发中心工作人员罗联锋收受企业的感谢费。调查过程中,就有一些人打听进展情况。然而,3名纪检干部守口如瓶。大家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快查快结,调查清楚了罗联锋收受企业感谢费共计7.5万元的违纪事实,区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并及时公开曝光,不给说情干预者机会。

《执纪审查工作回避制度》规定,应回避的执纪审查工作人员,拒不执行回避决定或拒不服从组织安排,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今年3月,区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分配到一条问题线索,主任张宝奇发现,有一名被调查人的丈夫和自己是朋友,于是主动申请回避。张宝奇说:“严管就是厚爱,这些制度给我们戴上了‘紧箍’,也带上了‘护身符’。”

签订廉政承诺书、面对党旗宣誓、开展警示教育、引入群众监督;在处置每个案件线索时签字背书,从初核到做出处分决定全程保密……区纪委高挂制度的“无影灯”,照亮了“灯下黑”。

编辑:马海东


上一条:动员千遍 不如问责一次——泾阳县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案件纪实
下一条:网评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