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林业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打印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2月5日至2016年1月31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陕西省林业厅进行了巡视。3月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林业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面安排部署整改工作

省委第七巡视组向我厅反馈巡视意见后,厅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始终坚持向中央和省委基准看齐,对照具体反馈意见,深入研究剖析,全面安排部署整改落实工作。

一是诚恳领受巡视反馈意见。巡视组对我厅的反馈意见,厅党组全面认领、诚恳接受,认为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客观公正,开出的“问题清单”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要求中肯实在,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厅党组要求全厅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的科学分析和判断上来,把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高标准、严要求,扎扎实实做好各项整改工作。

二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巡视组反馈意见后,我厅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厅长李三原任组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玉忠,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雒凤翔,厅副巡视员史世元任副组长,厅办公室、人事处、监察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监察室,负责巡视整改的日常协调、督促和检查等工作。

三是夯实整改任务与责任。厅党组书记、厅长李三原同志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和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对照反馈意见逐一梳理,分解细化为11项、30条具体整改任务;制定印发了《中共陕西省林业厅党组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关于〈省委第七巡视组对省林业厅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措施任务分解表》,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单位)和整改期限。3月23日、4月12日和4月20日,李三原厅长三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单位巡视整改情况汇报,对加快整改进度、提升整改质量提出明确要求。

四是突出主要问题导向。针对前几年厅机关“发菜”问题、个别单位违反规定开展与行政许可事项相关的中介服务问题、执行林业政策存在重安排轻落实等问题,认真分析情况、查找依据、细化措施,逐项抓实抓细,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对照整改方案要求,严肃认真推进整改,及时向省委巡视组汇报沟通,争取指导支持,推动了难点问题的解决。

二、围绕解决具体问题,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一)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得不够实”的问题

1、落实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切实加强厅系统党建工作。一是研究提出了“党组牵头、党委落实、因地制宜、分类管理”的党建新模式,认真梳理基层党组织类型,按照地域、性质、党组织设置结构,细化了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负责制和党建主体责任。二是全面贯彻《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将管理机关支部(总支)、直属党委党建工作与其业务工作同时考核,逐级签定2016年度党建目标责任书,用量化的方式对党建和业务工作同等考核,牢固树立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责任意识。三是制定了党建巡查制度,分季度对今年基层党建工作全面开展巡查。

2、加强学习,深入研究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层次问题。厅党组每年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3次。2月14日,春节收假第一天,厅党组专题学习贯彻落实中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结合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深层次问题,突出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严明政治纪律、从严管理干部等方面,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层层传导压力,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不断加强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今年以来,厅党组已先后四次召开(扩大)会议,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省委巡视整改工作。

3、落实“两个责任”,抓好“一岗双责”。根据厅领导班子成员新的分工,厅党组3月10日制定下发省林业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措施》和《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各自日常工作,抓好分管处室(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各基层单位党委和纪委3月底前完成责任书签订,抓好责任落实。驻厅纪检组制定下发省林业厅《关于落实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五个一”制度的通知》和《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要求从厅领导到厅直系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执行。目前,厅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的机关处室、厅直属单位已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4、加强基层调研、信访维稳和后勤保障,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一是修订完善和严格执行《省林业厅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加强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工作,重点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基层单位调研,深入了解基层职工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强调研考评,将基层调研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年终述职的主要内容之一进行考评。二是切实做好信访工作。我厅于4月11日召开厅系统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工作座谈会,部署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信访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规定,要求严格对照检查,查漏补缺,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开展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工作,逐级建立问题台账,切实研究解决相关问题。三是切实做好厅大院后勤服务工作。坚持热情服务,畅通渠道,通过设立意见箱、公开服务电话、发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充分吸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竭力为住户解决厅大院停车难、基础设施陈旧、老同志就医难等问题。目前拓展车位已完成调研和方案制定;家属区安全监控设施已进行公开招标,进入施工阶段;社区医院预计6月底投入使用。

5、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抓好执纪监督。年内邀请专家举办“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专题讲座教育一次。坚持利用《陕西省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学习资料》,加强领导干部廉政自律意识教育。对厅系统一些干部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按照抓早抓小的要求,采取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及时治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努力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针对一些单位发生的违纪问题,进一步关注了解、初核处理。深刻剖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对每一封信访举报件都认真登记、分析研究,函询了解、初核、立案、调查,做到有信必查,有案必办,违纪必纠。

(二)关于“纪检监察组织发挥作用不够充分”的问题

1、按照纪检监察系统“三转”要求,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从基层单位借调两名纪检干部,加强纪检力量,落实经费保障,进一步聚焦主业,强化监督责任,克服等靠思想和畏难情绪,主动履职,抓好监督执纪问责,抓好纪律审查工作,层层传导压力。

2、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对厅下属极个别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岗位暂缺问题,待全省事业单位人事解冻后,根据工作需要,配齐纪检监察干部,加强纪检监察力量。明确厅直属系统各单位纪委书记不再分管其他具体业务工作,强化责任意识,突出主业,加强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健全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形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三)关于“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仍有不足”的问题

1、加强纪律监督意识,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一是继续扎实抓好厅直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综合巡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苗头,抓早抓小,从小着手,从严要求,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二是进一步突出抓好重要节点监督。春节前,驻厅纪检组根据省纪委安排,及时下发了廉洁过节相关通知,提出明确要求。春节前后,驻厅纪检组、监察室组织人员进行了两次明察暗访,通过监督检查,推动八项规定进一步落实,严防“四风”反弹。提前安排做好“五一”、中秋等节日期间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工作。

2、加强督导调研,狠抓工作落实。制定并落实《省林业厅关于开展林业重点工作督导调研方案》,加强林业重点工作督导调研,每年安排由厅级领导带队、相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组成14个督导调研组,对全省造林绿化、森林防火、森林城市群建设、林业治污降霾、资源管理、林业产业、林业改革、林业重点工程等重点工作进行2次督导调研,确保中省林业政策和重大决策落到实处。结合督导调研情况,召开林业专题工作研判会,深入研究林业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和难点问题,确定适度建设规模和发展速度,提升工作质量与效益。

3、深化林业改革,着力解决林业发展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一是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后对榆林、宝鸡、延安、西安、渭南等5市10县(区)的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兑付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协助解决相关困难和问题,加快兑付工作进度。目前全省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兑付任务已完成86.9%,力争6月底前全面完成。加大林权纠纷调处力度,积极与省综治办沟通协调,将林权纠纷调处纳入今年综治考评范围(已初步达成共识),更好地推动此项工作。二是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改革。贯彻落实2015年中央6号文件精神和姚引良常务副省长主持召开的专题会议要求,修改完善《陕西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于3月26日以省政府文件上报国家林业局;3月30日,国家林业局已正式批复我省方案。近期,我们正在积极筹备建立全省国有林场改革联席会议制度以及召开国有林场改革动员会相关准备工作,全面部署推进国有林场改革,明确性质定位,理顺管理体制,激发林场发展活力。

4、关于陕西林业集团所属企业资产划拨重组工作进展不大的问题。鉴于参与陕西林业集团组建的森工企业即将面临国有林场改革,而我省改革方案刚获批复,具体改革任务尚未完成,有关资产划转等工作待国有林场改革到位条件成熟后,我厅将严格按照省政府要求,尽快完成改制重组工作,充分发挥集团管理职能。集团公司将按照全省生态建设战略要求,积极寻找与林业产业发展、林业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方面的契合点,开展实质性的生产经营活动。

(四)关于“监督执纪不够有力”的问题

1、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加强理想信念和行为规范教育,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保密纪律,严格遵守党章和《廉政准则》等党纪党规,模范执行八项规定。严格落实监督责任,提高纪检干部监督意识和监督能力,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敢于监督,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2、加强业务培训。年内计划组织举办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班一次,同时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素养、业务功底,提高执纪监督能力。提高信访案件查办质量,做到案件办理程序完善,谈话笔录、卷宗装订规范。

(五)关于“权力制约监督失之于松、失之于宽”的问题

1、规范和健全行政审批制度,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修订完善了2016年版省林业厅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在去年取消调整27项行政审批项目的基础上,又取消、调整审批项目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印发《省林业厅关于切实推进简政放权确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效的通知》,组织对去年以来清理精简工作开展“回头望”,对照国务院、省政府2013年以来取消、下放、调整管理方式的92项林业行政审批项目的贯彻落实情况逐项检查,确保了中、省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同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印发了《关于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对省政府、省林业厅规章、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并将结果在我厅网站公开。规范项目审批,优化服务流程。编制规范16种行政许可法律文书式样,完善省林业厅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和审查细则,制定推广随机抽查方案。今年以来,先后印发省林业厅规范行政审批、优化公共服务的相关文件、公告15件。强化行政审批统一管理,建立了行政审批申报文件登记、批转、签领、催办等具体工作程序,提升审批工作质量和效率。

2、加大监管和稽查力度,强化林业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林业项目设计和预算管理,加大项目跟踪监管和资金稽查力度,对发现随意变更设计、调整预算、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追责。近期,组织开展了年度林业专项资金自查,对迟迟未能启动实施的工程要求及时上报情况说明,杜绝专项资金滞留、挪用等情况发生。每年对2—3项专项资金进行抽查,发现问题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核减下年度任务和投资。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稽查程序,统一专项资金自查年报格式,确保专项资金监管的及时性、开支的合理性、使用的有效性。

(六)关于“层层传导压力不够”的问题

1、加强厅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厅党组坚持以上率下、形成一级抓一级,各级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努力形成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工作层层到位工作态势。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机制,加大党风廉政考核比重,将各级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主要内容,防止抓而不紧,抓而不实。

2、持续抓好厅直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综合巡查工作。今年3月份完成了对宁西林业局党风廉政建设综合巡查工作。通过综合巡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达到“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完善管理、堵塞漏洞的目的。截至目前,已经完成五个厅直单位综合巡查工作。

3、加强厅直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检查。厅党组、驻厅纪检组决定,今年上半年对厅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检查。一方面系统了解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及队伍建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使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达到层层传导压力,督促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的目的。目前已经下发了调研预备通知。

4、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和厅直各单位结合巡查发现的问题线索,突出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4个问题线索进行了全部初核;对2013年度4个单位“三公”经费审计重点问题重新进行审核查处。对发生腐败案件和违纪行为的单位和部门,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加强审计监督,针对信访问题线索相对集中的单位、部门,组织专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监督,查找根源,严格执纪问责。同时,加强对直属单位党委、纪委查办案件和信访举报处置工作的指导。

(七)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的问题

1、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一是持续抓好“五个一批”廉洁过节专项行动,继续用严的标准、恒的要求盯住春节、“五一”中秋节等重要时间节点,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防“四风”反弹。二是坚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切实抓好“三站一所”(木材检查站、林业工作站、林业有害生物检疫站、林业公安派出所)规范化建设,推动行风持续好转。三是强化问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顶风违纪问题,依规依纪从严查处,公开曝光,通报批评,加大震慑,推动八项规定落地生根。

2、及时处理“发菜问题”,费用全部由职工个人承担。针对前几年个别下属单位给省林业厅大院职工免费供送蔬菜的问题,李三原厅长及时主持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确定具体整改措施。厅办公室会同监察室、机关工会和后勤中心,根据厅党组会议精神,组织厅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进行了整改。目前,该问题已整改落实到位,原供送菜所产生的50.195万元费用全部由职工个人承担,已与供菜单位结清。

(八)关于“不严不实的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1、加强基层党建,严格党员管理。一是召开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党组织书记“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要求基层党组织书记与行政一把手加强沟通,党组织书记切实抓好党建,带好队伍,促进业务工作。二是结合省直机关工委开展的“对标定位、晋级争星”活动,认真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逐条逐项对基层党组织量化打分,评定支部星级,层层传导压力,对落后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三是制定了《陕西省林业厅党员管理积分制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为厅系统每个党员印制了“积分制手册”,实行“党员管理积分制”,对党员从政意识、业务水平、表彰奖励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进一步细化对每位党员的管理,着力解决巡视组反馈的不严不实的问题。

2、开展领导干部联系基层活动,切实解决基层实际困难。研究制定并严格落实《省林业厅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安排意见》,加强省林业厅领导干部联系基层,深入林业工作一线研究解决情况复杂的难点热点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要求每位厅领导联系10名一线职工或困难群众,每年至少开展1-2次领导干部走基层活动,帮助困难职工和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重点在林业惠民政策、林业科技和产业发展等方面对联系对象给予支持和帮助,使他们逐步脱贫致富。

3、加强督导调研,认真抓好退耕还林、植树造林建设任务落实工作。一是开展调查摸底。对全省造林和退耕还林任务难以落实的情况开展调查摸底,分析原因,确因客观原因难以完成任务的,协调有关部门调整相关计划。实行林业建设项目建设进度季报制,对项目进展缓慢的单位,采取现场督查、计划调控、重点约谈等措施加快推进建设进度。二是加强督导检查。近期,我厅安排分组对全省造林绿化和退耕还林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协调解决相关问题,落实建设任务。目前,已完成对各市的督导检查。三是落实退耕还林周报告和联络员制度。要求各市每周五将当地工程任务完成进度和存在问题等情况上报我厅,并为每市确定1名省林业厅联络员,每周至少与所联络市林业部门联系一次,了解、督促工程进度,帮助解决相关困难和问题。目前我省退耕还林整体工作进度在全国处于中等水平。四是加强上下联系。积极与国家林业局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国家年度造林任务及造林工程部署动向,结合各市任务申报情况,尽早分解下达年度造林任务,做到有的放矢,将任务落到实处。另外,我厅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林业项目管理的相关制度,近期印发各地执行。

4、加强安全管理,完善防疫体系,切实保障朱、大熊猫等饲养动物安全。及时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大熊猫、朱鹮等珍稀野生动物饲养管理工作的通知》,并组织人员到省珍稀野生动物抢救饲养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实地督导整改工作,要求严格加强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全力保障朱鹮、大熊猫等饲养动物安全。一是排查安全隐患,封堵漏洞。全面排查“中心”围墙,用石头和铁网封堵进出水口,焊接加固北门;用铁网围栏封闭朱鹮饲养区,在南围墙上方加装铁丝网,并加固朱鹮笼舍软网。二是安装了监控系统,并加强夜间值班人员巡查力度。三是严格消毒程序。对“中心”和基地园区实行闭园管理;建成车辆消毒池,安装雾化消毒机,对进出人员和各饲养区出入口严格消毒。四是加强动物免疫。对大熊猫、朱鹮、金丝猴、羚牛已分别免疫接种了犬瘟热疫苗、禽流感疫苗、肺炎双球菌疫苗和口蹄疫疫苗;积极跟进犬瘟热等疫苗的国家研制计划,及时对易感动物接种疫苗。五是建立并实施驱虫程序。已完善大熊猫蛔虫、线虫驱虫程序;正在与西北农林科大合作,研究建立金丝猴、朱鹮等动物驱虫程序。六是加强技术队伍建设。“中心”目前技术力量严重不足。4月8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在研究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工作时,强调要加强大熊猫安全管理;加之近期正值大熊猫犬瘟热高发期。为此,我们再次向上级申报增加编制,扩充“中心”技术队伍,提升科研救治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但由于省上事业单位人事冻结,“中心”编制暂未增加。七是协调落实了“中心”的专项饲养经费问题。八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秦岭大熊猫繁育基地项目及亚行项目。目前,大熊猫基地饲养区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繁育区和生活管理区基本完成设计招标,亚行项目的朱鹮大网笼初步设计已完成,“中心”原西区与曲江原505土地置换手续已完成,计划近期开工建设,2017年底将完成大熊猫基地及亚行项目,彻底改善“中心”基础设施,更好地保障饲养野生动物安全。

5、健全作风制度建设,优化机构编制设置。建章立制,制定《省林业厅“党员管理积分制”实施办法及细则》、《省林业厅工作规则》、《省林业厅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安排意见》、《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办法》等常态化制度,逐步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整合机构,精简编制。针对有的下属单位机构臃肿,人浮于事问题,已结合陕西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行了整合机构和精简编制,待省编办批复后实施。

(九)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还不规范”的问题

1、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执行《中共陕西省林业厅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对自学和集体学习提出明确要求,重点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的基本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今年上半年,中心组已组织集中学习7次。同时邀请陕西师范大学王保贤教授举办了关于五大发展理念的专题讲座,组织了“两个条例”专题辅导,班子成员党性意识、纪律观念、担当精神进一步增强。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在党言党、在党为党、在党护党的思想意识和行动自觉。严格落实组织制度,营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良好氛围。制定《陕西省林业厅民主评议党员制度》、《陕西省林业厅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办法》和《陕西省林业厅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党内生活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广泛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相互开展谈心、交流思想。坚持党性原则,提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质量效果。切实纠正对明显过错批评多、对处于萌芽状态的问题批评少,对工作方面的问题批评多、对思想作风方面和敏感问题批评少,自我批评相对具体、互相批评避重就轻等问题。

2、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健全集体决策程序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等重大决策事项,在决策前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进一步加强征占用林地项目等审核(审批)事项管理,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审批程序和时限要求,提升审批工作质量和效率。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厅系统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林业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严格执行中省有关规定,提交相关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杜绝以审核把关代替集体研究的现象。涉及人事任免事项,由厅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上会前充分进行酝酿,征求班子成员意见,方可上会研究;以省林业厅名义出台的规划和由省林业厅决定的资金项目,上会集体研究决定;不由我厅决定的林业资金项目,充分尊重省级主管部门(单位)的意见。

(十)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岗位需要选用优秀人才。加大从林业基层单位培养使用干部力度,同时注重从系统外引进人才,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岗位需要,有计划选调相关专业人员,注重调入具有林业工作经历的人员。对已调入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

2、加大干部交流和轮岗力度。对厅机关在同一个岗位任职超过5年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交流轮岗;对下属单位在同一个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领导干部均进行交流任职。对厅机关借调人员,完善相关借调程序,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了一次清退和规范。对因阶段性或专项性业务借调的人员,若任务已完成,或因工作不再需要的借调人员一律要求回原单位上班。同时,明确今后凡厅机关任务不繁重,或人员较多的部门一般不得再借调人员。

(十一)关于“在机构编制管理上,政事不清、政企不分的问题相对突出”的问题

1、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严格执行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相关规定,全面清理规范厅系统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行为,对在企业兼职(任职)的处级干部进行清退,已免去2名处级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职务,回原单位任职。

2、严格清理规范与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相关的中介服务。今年以来,先后印发《陕西省林业厅关于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和林业厅2016年第1、2号公告,要求对国务院已经清理规范的林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必须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审批活动中设定强制性中介服务或指定中介机构服务;不得另设中介服务的任何附加条件。同时,将省林业厅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公示,要求厅直属各单位不得开展与我厅行政许可审批相关的任何中介服务,明确机关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在中介服务机构兼职(任职),存在相关中介服务活动的单位,必须立即停止从事相关中介服务。我厅下属的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召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要求全院严格执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不再承担陕政办函〔2015〕296号文件规定需与主管部门脱钩的中介服务项目。对于发文之前已签订合同且属于“脱钩”的项目,抓紧按合同要求尽快完成。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监督,对政策允许承担的中介服务项目,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3、规范运行相关机构和单位。针对林业厅造林绿化管理处与绿化委员会、省国营林场管理站与林业产业发展中心作为省编办批复的加挂牌子机构运行不太规范的问题,我厅将严格按照省编办批复的机构和职能规范运行。

(十二)巡视意见建议整改情况

1、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厅党组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省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根据厅领导新的分工,及时制定下发省林业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措施》和《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五个一”制度的通知》。强化日常管理,层层传导压力,不断释放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根据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制定下发了《2016年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指导全省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突出重点,找准要害,剑指问题,标本兼治,加大对下属单位以及关键岗位的权力监督制约。

2、切实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持续抓好厅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综合巡查工作,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达到“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完善管理,堵塞漏洞的目的。对基层单位“两个责任” 落实不到位,组织涣散、制度不健全、纪律松弛、责任缺失和不正之风问题相对突出者通报批评,问题严重者,追究相关领导责任,通过倒逼机制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对厅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掌握情况,找准问题,传导压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3、坚持不懈抓作风带队伍。加大对基层干部的培养使用力度,注重从系统外引进高学历、高层次人才,激发干部队伍内部活力。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注重干部交流轮岗,对机关任职满5年以上的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交流轮岗,对下属单位任职时间较长的领导干部进行交流任职。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按照省编办批复的机构和职责规范有序运行。全面清理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行为。紧盯顶风违纪的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深挖细查,绝不放过,加大曝光,形成震慑,越往后执纪越严,实现不敢腐的良好氛围。

4、严肃执纪,强化监督。按照纪检监察系统“三转”要求,驻厅纪检组强化主业意识、责任意识,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及时开展了廉洁过节专项活动,组织人员进行了明察暗访,通过监督检查,推动八项规定进一步落实,严防“四风”反弹。强化责任担当,加大对各类问题线索的核实查办,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紧盯林业重点领域、林业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拟任领导干部的廉政考察。紧盯基层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从严整治基层损害林农利益的违纪行为。规范问题线索分类处置,加大初核力度,加强督办核查,努力形成震慑、遏制、治本的良好效果。

(十三)省委第七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情况

省委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共有4项。驻厅纪检组监察室进行了认真分析,提出查办意见并经厅党组审批后,组织人员认真开展查办工作。3月17日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省委巡视移交问题进行了分组和分工,对查办工作思路和注意事项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4月7日,驻厅纪检组又召开情况分析会,对前期工作进行汇总,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目前,移交的4项问题线索已全部初核完毕,调查处理意见建议征求了省委巡视办意见,正在按程序进行处理。

三、持续抓好后续整改,不断巩固巡视整改成果

目前,我厅对照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基本完成。但关于陕西林业集团所属企业资产划拨重组等问题,因所涉及企业即将面临国家统一部署实施的国有林场改革,暂未整改到位。我厅当前正在积极推进全省国有林场(区)改革工作,待改革到位后,即刻实施森工企业资产划拨重组,确保陕西林业集团正常运营。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从严治党、反腐倡廉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巡视办的指导下,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

一是巩固整改成果。持续贯彻落实省委巡视工作要求,始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将巡视整改成果贯穿到具体工作中去,不断强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定期开展“回头望”,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初步整改完成,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和措施,加强调研论证,研究创新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彻底到位。

二是落实“两个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厅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落实好厅系统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督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严肃查处腐败问题。加强和改进厅系统综合巡查工作,强化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在巩固整改成果的同时,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制定和完善一套系统有效的规章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着力完善作风建设制度,形成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不断规范完善干部管理的程序、办法和机制,严防人事管理方面的不正之风。细化和完善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和重点工作督导调研制度,密切联系群众,解决基层困难,推动工作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9-88652055;邮政信箱: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233号省林业厅监察室;电子邮箱:632616294@qq.com。


上一条:中共陕西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落实情况通报稿
下一条:中共武功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