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人大监督统筹衔接、贯通协同,建立各司其职、衔接顺畅、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省纪委监委机关研究制定了《陕西省省级纪检监察监督与人大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工作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清单》从建立健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监督协调配合机制;建立健全人大对监委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与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实施的程序衔接机制;建立健全情况通报和线索移交机制;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和成果共享机制等5个方面细化了11条贯通协调的具体任务。
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立足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主动协调、积极推动《清单》的贯彻落实,督促省人大机关落实常委会党组要求,协助其下发通知,从5个方面提出配合做好纪检监察监督与人大监督贯通协调的任务措施:一是在工作中发现相关3类情况,应及时将线索移交省纪委监委;二是印发一要点三计划、执法检查报告、专题调研报告、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和有关审议意见,应同时抄送省纪委监委;三是研究室做好编制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征求省纪委监委意见工作;四是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做好规范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监委专项报告和专题调研工作;五是办公厅秘书处确定专人负责与省纪委监委办公厅联系对接,做好相关具体工作。进一步整合监督力量,加强信息沟通,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推动贯通协调工作具体化、常态化、长效化,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促进监督体系不断完善,更好地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