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陕西省委批准,陕西省纪委监委对铜川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史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史敏在担任铜川市财政局局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违反议事规则决定重大事项,违反规定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在其他单位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违规长期占用其他单位车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贪污、受贿、诈骗犯罪。
史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毫无党性原则和组织观念,腐化变质、玩物丧志,利用掌管“钱袋子”之机大搞权力寻租,使公权力沦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为本人和亲属攫取经济利益,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史敏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