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渭南市华州区委原副书记、区长白晓林主动到省纪委说明自己的有关问题。经中共陕西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白晓林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财物;违反工作纪律,履职不力、监管缺失、决策失当,对华州区相关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
鉴于白晓林能主动投案,并向组织说明问题,积极配合组织审查调查,主动上交违纪违法资金,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白晓林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