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城县委原副书记、县长白泉朝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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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经中共陕西省委批准,陕西省纪委监委对澄城县委原副书记、县长白泉朝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白泉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纪律,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干预插手工程建设项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犯罪。

白泉朝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毫无党性原则,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白泉朝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财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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